2019年8月19日 星期一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羅4:1)

羅馬書四章「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我們在聖經上讀到亞伯拉罕的故事,其實我們並沒有看到他做了什麼特別了不起的事情;年輕時候的亞伯拉罕,在那個眾人都拜各種假神的地方和時代,他並沒有跟著眾人拜眾假神,在那其實不是什麼行為或是功勞,那是因為他相信有一位獨一的真神;
 
我們也沒有看到聖經上記載亞伯拉罕是特別聰明有智慧,或者是有愛心,或者是特別的慈愛、喜歡作慈善,特別喜歡幫助人,造橋鋪路等等,這些事情我們都沒有看見聖經上有記載;聖經上唯一特別稱道他的地方就是:神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
 
相反的,我們看見亞伯拉罕有種種不好的行為,例如說他也說謊,在法老面前不說自己的妻子是他的妻子,又例如他憑著血氣打仗殺人,加亞伯拉罕和中國的古聖先賢來比一比,例如說是孔子、孟子、墨子等等,我們並沒有看到亞伯拉罕勝出的地方,真的唯一亞伯拉罕值得被稱道的地方,那就是他信神;
 
所以有什麼可誇的呢?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又行了什麼、得了些什麼呢?如果我們靠肉體行事,那是利用神為我們所造的肉體來行事;行事的時候可以作惡、可以玩樂、最多也就不過是作工,人作工可以成就什麼呢?人作工可以成就人的事,並不能成就神的事情,而救恩就是神的事情;
 
當年諾亞要建方舟,那是一件巨大的工程,有些巨大的木料甚至不是幾個人就扛得動的;我相信除了他們自己家的八個人之外,諾亞必定還雇用了一些工人,付給他們工價,也同時勸勉他們要悔改;這些人一方面拿錢(或糧)幫忙造這個方舟,另一方面他們也在訕笑這個傻子肯花那麼多錢(糧),在陸地上造這個沒有用的東西;
 
他們參加造方舟沒有?有!他們悔改了沒有?他們白天上工造方舟,晚上拿到錢還是繼續的去作惡,一點都沒有悔改;最後呢,他們得救了沒有?沒有,聖經上記載最後能上方舟得救的只有諾亞的一家八口,這並不是諾亞狠心,不照顧那些為他作工的人;聖經上說是神最後將方舟的門關上的;而作工的人得工價是應該的,但卻並不能使人得救;
 
保羅說:「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這句話乃是將作工得工價與從神那裡得恩典,分為清清楚楚互不相干的兩件事;一個人可能一方面作工得工價,另一方面也得救,例如是牧師傳道人;但是他們得救不會是因為作工的果效,而是純脆因為恩典;這和那些沒有作工卻得救的人,是同樣的基於恩典;
 
亞伯拉罕有為神作工嗎?從聖經上的記載並看不出來;我們沒有看到他要勸人信唯一的真神,也沒有看到他去教化人,要人作討神喜悅的事情,這些都沒有;他所作的唯有就是信神,他也知道只要如此做就足夠了,不需要去特別做一些好事去討好人或是討好神,而神就稱他為義;
 
這個就叫作因信稱義,很簡單很單純的是因為信,並不需要去特別作什麼;但是我也要在這裡提醒大家,不要將「因信稱義」作為不作工的藉口;被稱義的亞伯拉罕,神叫他作任何事他也就去作了,這樣就是信的最高表現;若是一個人總是拒絕神叫他去做的事,那麼那個人就不能叫作信,也就不會被稱義了;願上帝保守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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