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四章「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我們在前幾篇中介紹了亞伯拉罕是如何因信稱義的,保羅並特別介紹了亞伯拉罕的信是怎麼樣的信,他乃是相信神是能夠使死人復活的神,以及從無變有的神。就是這樣堅定的信心,使得神因為亞伯拉罕的信,便稱他為一個義人;
保羅接下來在這裡說,「算他為義」的這句話不是特別為亞伯拉罕寫的,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神是公義的,神並不偏待人,「因信稱義」並不是神特別為亞伯拉罕所開的一個後門;好像現在一個新人來到公司,老闆說你的畢業論文寫得特別好,那你就直接當經理吧!
後來大家才發現:這個新人就成為經理的原來是老闆的兒子;有其他的新人來到這家公司,畢業論文寫得特別好,還是受到許多教授推薦的,都不見他們受到這個老闆這樣的重用,不要說是直接當經理,甚至有的連聘用都不聘用,這樣就是罪人的偏私,是偏待人的;
神並不偏待人,所以神也會用一體的標準來對待所有的人;世界上的人都是神所造的,都和亞伯拉罕一樣都是亞當的後裔,因此並不是只唯有亞伯拉罕可以因信稱義;所有對於神的啟示,就以真信心回應神的人,神都可以稱他們為義的;
在24節中保羅所寫的是: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都是可以算是這一類人;保羅甚至寫下:「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這就是說我們的主被人所殺、釘在十字架上而死,是因為他是上帝所差遣的羔被獻給神,是要為我們除罪的;
而耶穌之所以復活,是因為他是上帝的兒子,是神用大能使他復活的,就這樣讓我們可以信他,這就和不信的人分別開來了;不信的人雖然是看到這明證,還是不信,還用各種罪惡的辦法想要遮蓋或者是牽強的解釋,那是因為他們不能信;例如當時的祭司長和長老就用銀錢收買看守的兵丁,要他們說是他們睡著了,屍首就被門徒偷走了;
或者是有人編造了假死說,說是耶穌因為練習類似瑜伽之類的密術,就可以在被釘之後進入假死的狀態,因而讓人埋葬了以後可以自己回復生命;還有幻影說,說耶穌本來就是個幻影,自然是不能真被人釘死的;這些都是罪人所作的事,想要迷惑人的信心,但是這樣的說法也都給了人將信與不信的分開來的機會;
所以說耶穌的復活是給了我們機會,讓我們可以因為這真信而被稱為義,我們這些信耶穌基督是真實降生為人,和我們一樣是有血肉的身體,不但要吃要喝,也一樣的會死亡的;我們相信他是在十字架上真正的死亡,又相信因為他是神的兒子,神便用大能讓他從死裡復活,更是有了新的不能朽壞身體的復活,這樣才是真的信;
主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就是要為我們成就救贖之功的,要讓我們這些罪人能夠有機會回應神的拯救之恩;是只要我們信,就也算我們為義,是和亞伯拉罕一樣的;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不但是要與神和好,更是要進入恩典之中,等待所應許的盼望賜給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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