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0日 星期一

體貼肉體或體貼聖靈(羅8:7)

羅馬書八章「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我們在前面的文章中提到了我們基督徒應該是屬乎聖靈,也要體貼聖靈,並且到後面是要隨從聖靈的;這是我們與聖靈關係的三個層次;其中是否屬乎聖靈是和我們是否信靠和屬乎基督是有關係的,並且也是在乎於聖靈的主權;我有見過基督徒求聖靈而沒得著的(大約是動機有問題),也有見過連聖靈是怎樣都不明白的,就被聖靈得著的,這完全在乎於聖靈的主權;
 
但是從另一個層面開始,好像人的自由意志就開始有影響了,或者是看起來是有影響的,那就是人是否願意體貼聖靈;有的人不能體貼聖靈、其原因就是被肉體牽絆的太緊,乃至於是一直體貼肉體的了;為什麼說是一直體貼肉體的呢,因問我們從一出生開始,就在學習體貼肉體了;
 
小孩子從很小開始,就知道我現在雖然很飽,但是我如果將我的麵包給別人,等到我待會開始餓的時候,就沒有麵包可吃了(其實不一定);所以雖然現下是別人很餓,我很飽,但是我的食物還是最好留在我的手中,寧可讓別人餓著;這樣就是體貼我自己的肉體了;
 
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如果基督徒嘴上說愛主,但是實際上又體貼肉體,又怎麼說呢?這兩件事情就被帶入了一個衝突的情況之中;我不我們可不可能又愛神,體貼聖靈;又愛肉體,體貼肉體呢?
 
當然是有可能的,就算是最愛主的基督徒也會愛自己的肉體,因為肉體是神所造的,我們是應當要保養顧惜;但是體貼肉體卻是只能到一個程度,不能是我們在世上的最重大目標;並且如果是遇上衝突的時候,那麼體貼肉體就要為體貼聖靈來讓路;
 
許多傳道人,包括保羅,都必需要體貼聖靈,隨從聖靈,然後不顧惜自己的肉體,甚至是為主擺上自己的性命都再所不惜;如果他們要是體貼肉體的話,那麼他們就會留在自己舒服的家中,特別留意自己的安全,當羅馬帝國在全面抓基督徒的時後,就暗暗的作一個基督徒就好了,這樣最安全;
 
但是不!當聖靈帶領他們的時候,他們沒有因為顧惜自己的肉體,就順從聖靈,去了該去的地方,即使那不是他們自己意願要去的地方,他們也隨從了帶領;那麼這些人,他們絲毫不會體貼他們的肉體嗎?一生故意吃不好,用不好嗎?我們不能這樣從表象來解釋體不體貼肉體;
 
我們到底是體貼聖靈還是體貼肉體,要看在我們的思念當中,體貼聖靈的事情和體貼肉體的事情,哪樣是比較重要的,我們是先考慮靈裡面的需要,還是肉體上的需要;這些比較在平日並不會顯明出來,但是這些事情有彼此衝突的時候,就會顯明出來了;
 
聖靈帶領我們要去作的事,可能有很多種,例如在教會服事奉獻,幫助弟兄姐妹;這些事和體貼肉體的事,例如要買什麼化妝品,什麼包包,開什麼好車相比,到底是哪樣更重要呢?
 
我知道那些順服聖靈慣了的弟兄姐妹,都不會花太多的錢在上述所說的奢侈品上,他們都會預備自己和自己的財物,等待著聖靈可能來到的帶領,那是真正的體貼聖靈,到了另外的一個高度;各位弟兄姐妹,我們之中真正愛兒女的、豈不是都在兒女還小的時候,就為他們存錢,預備他們將來上大學或是住房?
 
體貼聖靈的最高境界也是這樣,當然神也並不要求人人皆能如此;只是當神認為合宜時,聖靈已經作出引導時,不論是已經啟示的聖經或是實時的感動,人就必須在體貼聖靈與體貼肉體之間作出選擇了;這就是第7節的「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人因為體貼肉體而抗拒神直接的帶領,這樣就是罪了;在舊約裡充滿了那樣的例子,我們讀了以後都知道那是背逆;然而我們又怎麼會想:到了新約的時代會有所不同?我們不服神的帶領,不見得是違反已有的文字的規定,違反聖靈直接的帶領當然也是如此,就是不能服神;
 
願上帝保守我們,幫助我們管理我們的心,作個能夠順服神的人,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2019年9月29日 星期日

甚麼是對的靈

上次有位朋友問我什麼是靈裡不對的人,我想起某教會裡面的一位教師,他在台上講聖經的時候可以講的頭頭是道,然而我曾多次撇見他在敬拜的時候會雙手抱胸,這是一種下意識的動作,就是表示不服氣的意思;當然如果有人對他提出警醒,這麼小的事他一定會改過來;
 
但是我就沒講,想觀察一下他會雙手抱胸的原因,是對帶敬拜的弟兄有所不滿?還是對歌曲不滿?結果我觀察好幾次以後沒能找到任何的原因(為他開脫的原因);再加上他講課時喜歡提到自己過去的豐功偉業,最後我只能私底下得到結論,就是他裡面的靈不對;
 
然而這種結論我也只好跟我身邊願意聽信的人說說,而且囑咐他們講聽聽作為防備就算了,不能太較真的;因為我們畢竟是人,不可以論斷人;只不過我是不會讓自己的親近的人去上他的課就是了,以免在不知不覺中感染了他的酵,學會了他的做法;
 
但是今天又經歷了一件事情,可以讓我對「靈不對」有了更深的認識;今天我們在小型聚會的時候在對一位慕道友在傳福音,我們是一群基督徒裡面有一位慕道友;我們所講的題目是逾越節的羔羊,講到耶穌是要怎麼樣去獨自面對十字架;
 
既然是慕道友,願意參加我們的聚會,可見他是有心想要聽這些道理,並且想尋求是不是真的;我講著講著,多次勸他今天就應該要決志信主;我講到耶穌在最後晚餐的事情,自己說的人都哽咽了,我眼光撇見好幾位基督徒都眼眶紅紅的,最後我正式的問他要不要決志,他肯定的回答說還不要;
 
我也沒有太在意這些事情,因為我們在傳道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需要用比較長的時間考慮;會後他過來和我說話,其實他對我們這樣努力向他傳福音也有所感動,所以來說幾句話交代一下;他其中提到他在聽我講耶穌故事的時候,其實一點都沒有感動;我知道他這樣說並沒有任何惡意,因為我們私底下也算熟;他並不是特別來嘲笑我,或是我們所信的教,他只是要為他誠實的選擇,為何他不能接受,來做出一個交代而已;
 
我很感謝他的誠實,也贊成如果人就是覺得不能接受,不應該有因為人情的壓力而選擇信主決志,這必須是真正自己有感動才應當決志;接著我就跟他講說,其實不是你不想信,而是你裡面的靈不對,並和他說一個從泰國傳道人那邊聽來的故事;
 
要知道泰國是一個佛教國家,她裡面的基督徒還不到一個百分點,而大部分的人民都有佛教背景;這個泰國傳道人在傳道的時候就是很困難的,常常辦的活動也有人來聽,但是最後就是沒有一個人願意決志的,而且還常常會碰到他在台上講到基督為我們受苦難,已經講到聲淚俱下,但是台下的聽眾卻在那裡嘻嘻哈哈;
 
他有一次就問他一個比較親近的朋友,也是在台下和其他的聽眾在一起聊天的那種,他的朋友就老實的回答他:他們不是說看不起你,而是因為他們是相信輪迴,在他們眼中這個人被釘十字架,又受到這樣的刑法,那一定是他上輩子做了很多的很多的錯事,所以這輩子要受到這些苦,這個是沒有什麼好同情的。
 
然而並非所有信輪迴的人都不會接受耶穌基督的,許多人在決志的當時,都可以把他所信的輪迴給拋到腦後,他們是先決定信主,再看到聖經告訴我們說是沒有輪迴,要信主了以後許久才能放下輪迴的觀念;一個人在思考問題的時候會選擇從哪一個角度來看問題,完全是受到他裡面的靈在控制;不是只憑著知識,不是只憑著所知的在判斷;
 
我們也不好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2節的經文「如果有人不愛主,這人可祖可咒。主必要來!」,這句話是應該針對已經信主的人說的,至於那些被其它的靈所控制、因而不能信的人,他們不應該是我們爭戰的對象,而是我們所要爭取和拯救的靈魂;我們要配合聖靈,用禱告來贏得他們;

所以我們對那些不能信的人,不要覺得他們是在故意和我們作對,那只是因為他們裡面的靈不對;我們所爭戰的對象不是人,而是在地上和半空中掌權的魔鬼;對於某些基督徒而言,也對於靈並不敏感,這其實也是很可惜的事情,靈是真實的存在於我們的四周的,如果我們能多了些了解,有的時候也可以幫我們更好的做神交給我們做的工作,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肉體與聖靈(羅8:5)

羅馬書八章「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
 
在某些影視或是漫畫作品裡,我們會看到一個人左邊肩膀坐了一個天使右邊的肩膀坐了一個魔鬼,兩邊都在勸說當中那個人去從事相反的事情,那麼我們在這裡所講的肉體與聖靈是不是這種情況呢?其實不是,這種情況所表達的應該是良心和罪在同時勸說當中的人;
 
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有隨從肉體的人,也有隨從聖靈的人;從中文中看不太出來,但是在原文當中,這是兩類人,而不是人可能有的兩種態度;也就是說:一個人要嘛隨從肉體,要嘛隨從聖靈,不可能又隨從肉體又隨從聖靈,那是不可能的;或是這個時候隨從肉體,那個時候隨從聖靈,神不是這樣算的;
 
保羅在第9節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這就是歸屬的主權問題;只要聖靈決定要住在一個人的裡面(原文沒有用心裡,這是中文專有的),那麼肉體裡的罪是無法抵抗的,只能將主權交給聖靈,那接下來「罪」呢,並沒有放棄,它還會引誘和試探人去犯罪;
 
就連主耶穌基督自己在地上的時候,魔鬼都沒有放棄引誘試探他,更何況是我們了;所以聖徒在地上有一個階段,是主權屬於聖靈,但是還談不上隨從聖靈和體貼聖靈;然而聖徒會不會有一段時間,主權雖然屬於聖靈,但卻是行為隨從肉體,體貼肉體?
 
其實聖經有提到這種情景,許多人也自身經歷過,那就是加拉太書五章17節的「聖靈與情慾相爭,情慾與聖靈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的」,有聖靈內住的基督徒不一定就體貼聖靈和能隨從聖靈,但是隨從聖靈的基督徒當然是體貼聖靈的,當然是有聖靈內住的;
 
這三個層次是一個高過一個,剛開始是有聖靈內住,這是標誌聖靈的主權;接下來那人在開始經由接觸、體驗及聖靈的光照而會開始懂得會體貼聖靈的事;這有點像年輕的夫妻剛結合,剛開始都不懂得體貼對方,但是一段時間過去之後就會了;
 
我們與聖靈也像是這樣,不過聖靈是全知全能的,只有我們需要學習體貼聖靈,到了最後也一定是我們隨從聖靈,好像是妻子順服丈夫那樣,這樣便是一個好的基督徒與聖靈的結合;那麼既然有好的結合,會不會有不太好的結合呢?
 
我知道很多人關心這個問題,因為基督徒當中不能隨從聖靈但卻是隨從肉體的人很多;照保羅在這裡所講的,體貼聖靈不體貼肉體是生命與死亡,以及是否與神為仇敵的關鍵;的確,若是一個人與聖靈結合,卻不體貼聖靈,反而去體貼肉體,那就是淫亂了,不是嗎?
 
若是體貼聖靈但卻又不能隨從聖靈那就是軟弱,軟弱的還可以得救,但是淫亂的是一定不能得救的;在以弗所書五章五節裡:「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乱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 神的國里,都是無份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样。」
 
更有一種可能,人之所以不能體貼聖靈是因為根本沒有聖靈的內住,有的基督徒只是自以為有聖靈,其實沒有;既然沒有,就不可能會懂得體貼聖靈;而他們以為自己有聖靈的証據有時是很可笑,比如說是以為受過洗就有聖靈,其實人手所施的洗那只是預表聖靈的洗;
 
或是以為說了方言就是有聖靈的証據,其實他們所說的只是肉體的方言(短而多重覆的音節),或是根本來自邪靈;而証明就是這些人受洗,或者是說方言了之後很久還是不懂得體貼聖靈,更遑論到隨從聖靈,這樣就危險了;
 
篇幅有限講不完,我們下面再繼續,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2019年9月27日 星期五

神兒子作為我們的贖罪祭(羅8:3)三

羅馬書八章「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做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基督徒一定要進入聖化,然而聖化或是成聖是所有問題的答案嗎?我們以後會變得和我們的主一樣嗎?這些都是很多人想問的問題;首先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我們會變得像他,但是不會和主一模一樣;就以作為基督的身體來說,他是頭,我們只會是基督身體的一小部分而已,相差得太遠了;
 
他是坐在寶座上的,是賜人賞賜和冠冕的,我們只是盼望能得獎賞的;所以我們沒有可比性;因此保羅也並沒有拿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標準,而是用神賜給人的律法,作為我們這些為人的標準;並且還是在問:如果我們達不到律法的標準,怎麼辦?
 
從保羅的第3第4兩節經文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出來:即使是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也會因為有肉體的軟弱,而不能行全律法,而所缺失的部分,就要靠神兒子給我們作贖罪祭;他是為了我們的罪來的,並且也是成了肉身來的,就在肉身中定罪了「罪」;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分別,主耶穌是成了和我們一樣的肉身來到人間的,沒有人為他付上贖罪祭,他必須自己守律法,唯有他要守全了,也就是完勝罪,這樣之後他才能定罪了「罪」,能為我們付上代價,成為我們的贖罪祭,將我們買贖回來歸他自己;
 
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脫離罪的挾制,不被「罪」所定罪;這樣我們才能領受神的恩典,領受聖靈的恩典,成為順從聖靈的人,但是即便是如此了,我們這些人還是靠著主來成全律法所要求的義;也就是說,即使我們是自由的,沒有罪來控訴我們,像是沒有犯罪前的亞當那樣,我們還是不能夠達到義的標準;
 
唯有因著主,因著順服聖靈,我們才能足夠稱義;律法的義是一個被動的標準;符合了律法的規定就是符合義,作不到就失敗;而順服主,順服聖靈則是一個主動為義的方法,不是按照被動的標準,乃是因順服主成為合神心意的人,是基督的義加給我們,這是主動的成為義;
 
保羅寫下來不過也是幾句話而已,看起來好像是很簡單;當然如果這樣說,守律法也就是一句話而已,但是就是沒有人作得到;那麼「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又豈是容易的嗎?當然這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但是並非是不可能的,這是一條可行之路;
 
你們看保羅所用的詞句,要我們「隨從」聖靈,或是「體貼」聖靈的事;就好像是要我們跟在聖靈後面走路那樣;但是我們這樣走路,並非好像排隊踢正步那般,每個人手要抬多高,腳要踢到哪裡都規定好了,並沒有這樣;保羅所用的詞句都只要我們跟從而已;
 
所以我們就是有主,或者是他的靈在前面引導,我們再後面跟隨而已;往往是先到容易去到的地方,後面才慢慢的會經歷一些困難的路程還有帶領;就是這樣我們便可以成為義的,這已經是最輕省的擔子的了;那麼該是如何隨從或是順服?更具體一點的說明,我們要到下面再來講解,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與你們。

2019年9月26日 星期四

聖靈使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羅8:2)二

羅馬書八章「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做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第二節當中,提到聖靈在耶穌基督裡釋放了我們;既然有釋放就先有捆鎖,是從哪裡釋放出來的呢?這在第七章中花了相當的篇幅討論過,就是在我們裡面的「罪」,並且不僅僅是以後不再受罪的捆鎖,且因以往所欠的那罪的工價、也就是死亡的毒鉤,也一併釋放了;
 
感謝讚美主,我們得以脫離死亡的毒鉤;這就是為什麼基督教的通俗相信就是我們死了以後可以上天堂,就是我們以後可以有永生,就是死亡的毒鉤不再網籮住我們;當然除滅死亡必需先除滅罪,因為死亡的源頭就是罪;你如果用通俗的想像想一下:如果我們死後進了天堂之後,上帝又讓我們看到一棵樹,並說:「這棵樹上所結的果子你們不可吃,吃的那日你們必定要死」,那又是什麼情況呢?
 
所以聖靈的工作是要將我們從罪和死當中釋放出來,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聖化的過程;「罪」因為我們以及始組犯罪就進到我們裡面,並讓我們繼續犯罪;第七章中保羅寫到:我想行的善我行不出來,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反倒去作,這就是罪成了我們的主了;
 
聖靈來要使我們聖化,他並不是像施個咒語就能夠把罪趕走、嚇走;而是將耶穌基督的生命賜給我們,得到這生命的人會怎麼樣呢?當然是像耶穌基督啊,他會想要行善並且厭惡罪惡,想要行的善也行的出來;他所厭惡的罪就可以抵擋的住;
 
耶穌基督在地上時曾受魔鬼的試探,他都抵擋住了,沒有犯罪;有耶穌基督生命的人,也是像這樣的;但是為什麼我們基督徒在地上還是在遇見試探的時候跌倒,偶爾還是軟弱犯罪呢?那就是因為我們只是像他,而不真正是他;原來得著生命並不是零與一的事情,也就是說不是全有或是全無的情況;
 
主說他是真葡萄樹,我們是枝子;而枝子要連於葡萄樹才能結果子;所以我們要像枝子連於葡萄樹,常在主裡面的枝子就多結果子,不常在主裡面的枝子就少結果子;若是我們離了他就什麼都不能作;而結果子的這個行動,就是聖靈在我們裡面進行的;
 
正如原來人的裡面原來都有「罪」,但是並不是說一個人身上的罪都叫人一敗壞就到底了、每個人都開始殺人放火;不是的,有的人的罪性強大,根基深,有的人罪性小,根基短少;同樣的有的基督徒多結聖靈的果子、有的人少結果子,那麼我們像主的程度,就根據這些果子的數量多少就不一樣;
 
但是無論如何,基督徒總是要結果子的,不能結果子的,天父就要將那枝子剪去;所以我們信主了已後,我們自己和他人稱我們是基督徒;如果真是基督徒,有聖靈在我們裡面結出了果子、那麼我們就不可能像以往一樣容許罪在我們身上作王,那我們的生命因為有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就不會像以往一樣還在罪中;
 
沒有真基督徒的生命可以和過往一樣,一成不變、一樣犯罪;一但聖化的過程開始了,我們就要越來越像他,也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如果一個基督徒的生命常年沒有成長和進步,那應該要好好找找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是哪裡有攔阻!通常最大的攔阻就是抓緊老我,自義,不能順從聖靈;
  
然而這是否說:基督徒在地上就會一直進步、一直進步,只要活得夠長,最後人人都能變的像主那樣?那也不是,我們將在下一篇中,再談到若是我們作不到完全那又該怎麼辦?願上帝保守我們,幫助我們更像我們的主,感謝讚美歸於寶座上得勝的羔羊。

2019年9月25日 星期三

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一

羅馬書八章「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做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我們來到羅馬書的第八章,羅馬書的核心部位,第一句話保羅就告訴我們「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在第七章當中保羅講到罪,講到律法是使人知罪,我們雖然知道罪的可怕,知道罪是不好的,但人本身還陷在一個我們自己要和情慾肉體的爭戰當中,不能脫離罪,也就是還是有罪;
 
這句「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那對我們來說真是一個好消息,但是這樣的寫法就表示說如果是人到如今還不在基督裡面、那就是還要被定罪的,這個定罪,是指要「遭罪」,或是有非常壞的事要發生在人的身上,這就是被定罪,其實不是將要被定罪,而是罪已經被定了;
 
大家很熟悉的經文,約翰福音三章「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那麼是什麼壞的事情呢?其實那就人人必有的「死亡」,或者是更壞的被審判、被處以刑罰,以至於要滅亡;不過那不是我們今天所要討論的內容,在羅馬書的第八章當中,我們今天在這裡只討論「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這是一個大好的消息,那麼我們要如何才能算是在基督裡呢?這一句在基督耶穌裡就引起了很多不同的解釋,大多數人所同意的就是和約翰福音3章16節放在一起的解釋,也就是要「信」他;我相信保羅也是一樣是同意的,然而我們應該要注意的是,保羅在此處也一併講了這些不被定罪的人應該會怎麼樣;
 
從第一節的「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到後面2、3、4節所講的乃是同一種人,那就是不被定罪的人,第四節告訴我們這些不被定罪的人乃是「我們」、也就是說是和保羅一樣的人,就是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而5到第11節又再解釋何謂「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
 
聖經是有很好的連貫性的,如果我們僅從其間拿出一節出來解釋,例如此處的「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然後再從約翰福音三章處找到「信」他的人就不被定罪了,那我們就此簡單的達成結論,我們只要「信他」就是在基督裡了,教會再擴充解釋:只要受洗了就是在基督裡了,於是就變成「只要受洗成為基督徒就不被定罪了」,這樣的解釋就大有問題了;
 
為什麼?首先我們自己擴大解釋了什麼叫做「信」,到底是信還是不信,或是我們是否是在基督耶穌裡,並非是人能夠定義的;我們算不算得是信他,或者是否算得是在基督耶穌裡,自然要是主自己說了才算;這就好像是我們自己說是一個某某俱樂部的會員,那不一定是真的;但是當那個俱樂部也說你是屬於他們的會員,那麼這就是真的了;
 
聖經都是聖靈所默示的,默示第一節的聖靈也同時默示了後面的經節;那麼若是有人自己稱自己是「在基督耶穌裡的」,但是觀其生活,卻是隨從肉體而不隨從聖靈;那麼我想我們不能懷疑聖經的啟示,因此是誰在說不實的話也就一目瞭然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單獨的解釋這一節,而要和後面的經節來聯合分部一起來解釋,願上帝保守我們活出基督的生命,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7:24)

羅馬書七章「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我們的裡面有兩個律,我們的裡面、或是說在心裡有一個律,喜歡神的道、神的律、喜好行善;但是保羅說在我們肢體內有另外一個律,這個律不喜好神的律法,不讓我們去行善,反而要我們去作惡去;如果我們的心眼還沒有打開的話,那我們也就這樣過下去就罷了;
 
哥林多後書4: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 神的像。」,這就是這個世界的景況,但是基督徒,我們是被基督福音的榮光照耀的,我們就當明白在我們的裡面是存在了這種爭戰,而且這種爭戰是極其可怕的;
 
保羅用了一個比喻來講明我們的這種景況;他問:「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那麼你們可知、什麼是取死的身體呢?那是一種羅馬人特別殘忍的刑法,一般是用來對付逃兵的特別是降兵轉投的兵,他們要用一種特別殘忍的辦法,給那些沒有逃的人看;
 
他們將一個活的逃兵,和一具已經死了的屍體綁在一起,是面對面、身體貼著身體,活人和死人綁在一起,這樣的綁在一起已經夠可怕的了,第二天,第三天,當那具屍體開始腐爛的時候,情況就會開始變得更可怕;屍體開始會吃長出蛆蟲,也會流出屍水,屍水沾上活人的皮膚,活人的皮膚也會開始發炎腐爛;
 
那具屍體就是取死的身體,是會害活人也死的,而且想逃也逃不掉,那人做的只能是等待死亡,而且是漫長又緩慢的死亡;不知道為什麼,羅馬人專門搞出一些很可怕很殘忍的刑罰;他們就覺得死的太快實在是太便宜了,所以弄出許多可怕又緩慢的刑罰出來;
 
保羅用了這樣可怕的比喻來說明我們和罪捆綁在一起的後果,並且在前面說過,我們好像是我們裡面的兩個律在交戰,交戰完了以後被擄去,既然是被擄去就不是我們要來便來,要走就走,我們是成為「罪」的俘虜了,這就告訴我們是不能不犯罪的;就算我們從現在開始不再犯罪,那以前所犯之罪,重重疊疊的壓在我們身上,我們怎麼樣能夠逃罪呢?
 
現在我們知道後果嚴重了,但已經被俘虜了,逃不掉了;自己是無能為力的,只能絕望的問問:誰能救我脫離呢?保羅知道我們這樣和罪捆綁在一起的話,最後是一定要死的,現在我們也知道了;而且就算當我們以前不知,現在也應該知道罪不但是可怕的,甚至是噁心,另人作嘔,好像是面對一具腐爛的屍體那樣;
 
好在,保羅他所提的這個問題他自己也有解答,他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句話很有真理在裡面,我們是要感謝神沒錯,因為與罪同住是人自己該負責任的;並且罪的工價就是死,我們會死也是理所當然的,若不是因為神是如此的愛我們,讓他的獨生愛子來拯救我們,我們是必死無疑的,所以我們要感謝神;
 
並且我們是靠著耶穌基督,並且是僅僅靠著耶穌基督來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的,來免去死亡的;本來是無助和絕望的哀嚎,誰能救我呢?沒有任何人可以回答的;唯有主耶穌基督來,是要救我們脫離死亡的;至於怎麼救,用什麼方法救,在這裡沒有講,第七章就已經來到尾聲了;
 
羅馬書第八章,也就是羅馬書的最中心,就要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的救恩是怎麼樣,如何救我們的,我們將在下一篇開始進入第八章,願上帝幫助我們,他的靈引領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19年9月24日 星期二

「罪」引人行惡(羅7:20)

羅馬書七章「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保羅說他覺得,或者是說我們都可以感覺到,在我們裡面有另一個靈,我們姑且將之叫為「罪」,它在阻止我們行善,而叫我們去犯罪;我之所以將他稱之為「罪」的原因,是因為創世記第四章中,記載了上帝喜悅亞伯及亞伯所獻的祭,卻不喜悅該隱及他的祭,該隱就生氣;
 
神向該隱所說的就是這一句話「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却要制伏它。」這裡的「罪」就是一個活物,它本是伏在人的外面等待機會,只是人沒能制服罪,罪就進入人裡面了,反而可以控制人了;
 
你有沒有經過一處馬路,看到路上中央有一件雜物,例如說是一根棍子,你避開了,心想:"這根棍子在這裡真是危險,還好我看到了,應該要把它挪開,這樣別人才會安全!";這是你本能上想要去行善,但是轉瞬一想:"今天的時間有點趕,會有'別人'將它挪開的。",於是你就沒有停下來做這件好事;
 
結果你是今天第十八個人看到這根棍子躺在路中央,人人都沒有採取行動;到了第二十二個人,他為了閃避這根棍子,出了車禍,撞了別人,兩部車損壞,兩個人在這場車禍中受了傷;前面的二十一個人都有機會阻止這件不幸的事發生,但都沒有去做;
 
被撞的那一輛車是一輛小貨卡,車翻了,車上載的是一車新出品的名牌無線藍芽耳機,小巧而精緻的包裝可以放在口袋裡;這時貨物撒了一地,經過的人許多都揀起一個或者是更多,就默默的放在口袋裡或者是包包當中,然後就離開了,沒有人停下來幫助受傷的駕駛;
 
事後算算,一共少了二三十副耳機,這些人其實都是偷竊,貨主人就在翻倒的車裡,他們拿了東西走人,又沒有施以援手,這就是犯罪了;許多人在拿這些東西以前,心裡有沒有起過爭扎,有想過自己不該偷拿這些東西,反而應該幫助這個司機;但是轉瞬一想:別人都在揀,我幹嘛不拿?於是就出手拿了,拿了以後就要趕快的離開,自然就不能幫手了;
 
這就是保羅所說的人裡面有兩個律,一個律住在肢體中,叫人犯罪,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名叫「罪」的那個律;另一個律是在我們的裡面,或是在心中,那是我們原本的律,是會叫我們行善的律,也就是神在造我們時放在我們裡面的律,這兩個律是會爭戰的,也就會說,不一定總是「罪」勝過的;
 
是的,我們是可以說,當我們去作我們自身的律所不願意去作的事情,那些事可以是住在我們裡面的「罪」所作的;但是我想問你啊,在你和罪鬥爭的歷史中,輸贏的比例是如何呢?如果你總是輸,罪總是贏,那麼你不就是允許罪在你身上作王了嗎?
 
基督徒若是與主同死同活,就不該允許罪在我們的身上作王,這是在上一章當中保羅所寫的「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顺從身子的私欲」;我們應當將自己的身體獻給神,請主在我們身上作王掌權;「罪」是叫我們行惡的,而我們的主是那叫我們行善的;求主在我們當中設立你的寶座,榮耀頌讚和感謝都是屬於你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19年9月23日 星期一

人的軟弱(羅7:17)

羅馬書七章「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我們在這一段的經文當中,看到人是如此的軟弱,「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人好像是一個魁儡,被某個更大的力量操控,他甚至不明白他正在作的是什麼,自己想做的、卻做不了,自己厭惡的呢,卻又去做;
 
人是不是就是這樣被操縱呢?是的,上次講過了,是住在我們裡面的罪在控制我們,這個罪已經不像是該隱時期還蹲在人的門口,而是登門入室,已經住在人的裡面了;那怎麼樣可以證明是罪在控制我們呢,就是那在我們裡面的良心,神所造的良心還能證實我們是被罪所控制的;
 
因為我們的良心還能證實我們所犯的罪不是我們自己想要做的;就算是個殺人如麻的大惡人,在第一次殺人之後,心裡面是很痛苦的,有的人會痛苦很久,就算他是為'義'殺人,例如警察或是軍人,都會痛苦很久,會失眠、作惡夢、心悸、盜汗,這說明這是真正的痛苦;
 
但是難道不是應該是那個被殺的人才會痛苦啊,為什麼殺人的人也會這樣痛苦呢?就是因為我們的良心在譴責我們,我們也在為我們自己的失敗,被人玩弄、控制而感到痛苦;但是這種的痛苦,卻會在殺人越多以後,就越來越淡化,人變得越來越不在乎,因為他已經習慣了,也被罪控制的越來越徹底了;
 
人偶爾行善,會感到很快樂,為什麼?因為這是我們真正想要做的事,我們以及自己的良心都在喜悅;但是我們卻很少去做,為什麼?因為我們裡面的罪,我們裡面的私慾不想讓我們去做;如果我們克服了,那我們就有真喜樂,連那天晚上都會睡得很好;
 
神的律法和我們的良心可以共同為我們在這些的事情上作見證,這樣我們就可以知道律法是良善的了;而人是軟弱的,因為人容易被罪所控制,越容易被罪所控制;所以殺人魔王是剛強的嗎?不是的,那其實是一個罪軟弱的人;
 
孟子謂大丈夫,他所說的是:「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這和聖經裡的真理是有一點靠近的,一個人要是能夠抗拒驕傲、肉體的情慾、缺乏的痛苦,以及對死亡的恐懼,那他已經可以抗拒許多罪了,這樣的人也確實可以行出一些他所想要行之事;
 
但是孟子所講的就夠了嗎?其實還是不夠,罪還是會找到各種方式來進到人裡面去;有的人雖然富貴,貧賤都不能改變他,但是他如果目標錯了,比如說他是想要成為王侯將相,他還是可能會在這種追求的道路上,犯下很多錯,傷害與踐踏許多人;這樣的人在罪的面前還是軟弱的;
 
我們只看見過一個人是真正不軟弱的,那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以他沒有犯罪,是聖潔無瑕疵的;雖然他和我們一樣有軟弱的身體,不吃不喝的話會餓也會渴,行路或是工作也會累,被打也會痛也會流血;但是他完全沒有軟弱,不但戰勝罪惡,連死亡也戰勝了;
 
所以如今我們也可以因著他,一樣的戰勝罪,不再作罪的奴僕,不再受罪的控制;我們的生命乃要以他作王,這樣我們將來也必可以和他一樣戰勝死亡,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榮耀頌讚歸於寶座上的聖潔羔羊;


如何讓一個「善人」信?

傳福音的難題之一,就是如何讓一個善良的人信耶穌;我們常常在傳福音的當中會遇到一種人,他會對我們說我常常積德行善,我相信這樣就夠了,不管天上掌權的是佛祖還是耶穌,我相信他都不會拒絕我的,當然從這些人的話裡頭我們可以猜出來,他們可能已經有佛教的信仰;
 
我不知道你們遇到過這樣的困難的例子沒有?如果沒有遇到過,那一定是你傳福音不夠努力,所傳過的人太少!連我在北美這樣的地方都遇到過如此的人,和他們講聖經裡的事情,他們聽了以後也不拒絕、也相信,並不會說那是騙人的,並且可能會說耶穌基督真的是神;只是他們就是不肯認定那就是唯一的三一真神;
 
對於這樣的人,如果你和他說:只要你不信耶穌就不能上天堂,就要在火湖裡滅亡,那可能只會是收到反效果;因為他們很可能會反駁說:如果不信他的就要得到滅亡,不管是好人壞人,那麼這個神一定是很自私、很霸道的,像這樣的傳教法只能適得其反;
 
對於這樣傳福音的例子,我也沒有一定會會成功的辦法,所以在這裡也是拋磚引玉,希望能夠引起一些討論;並且我們也很難讓這樣的人信福音,因為他們之所以是困難、往往他們已經聽過各式各樣的基督徒傳福音的說法,有的講的有道理,有的講得沒道理或是被惹怒過;我們有的時候還要和那些錯誤的說法對打,更是增加了傳福音的難度;
 
我首先要說的是:如果你自己本身還不是一個重生的基督徒,或者是沒有足夠的耐心與愛心,那麼最好不要挑戰困難的傳福音案例;否則和別人傳福音被反駁了,或是被譏諷了,講不到10分鐘的話就惱羞成怒,很沒有風度的結束談話,那只能為基督教留下惡劣的印象,增加了以後的人再傳福音的難度;
 
當我們傳福音到了實在傳不動的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客氣地離開,可能客氣的說打擾了;切忌留下幾句恐嚇或是詛咒的話,然後就沒風度的離開;這樣就不是傳福音而是傳禍音了;傳福音往往需要愛心並耐心,特別是困難的例子,可能有人傳了好幾年都傳不動,根本不太可能因為你幾分鐘的講話就讓他突然改變心意;
 
對於這樣的「善」人,我們可以逐漸的讓他們瞭解到,人所能行的善,都是表面上,小打小鬧的善;很少人能夠真正的行善;他們可能會在不太難行的時候,用不多的費用,幫助他們身邊的人,或是朋友或是家人;或者是行善給人看,讓自己的朋友,同事看到自己的行善,在人心裡留下好印象,百分之九十九的善都是在這樣情況下所行的;
 
羅馬書三章「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這是在說人是沒有一個行善的,人都是偏離正路,違背了神的期望,達不到神所要的標準;所以人若是想靠自己的善行想要被稱為義,那是不可能的;我們必須將這樣的概念一點一點,小心的與被傳的對象,也就是此篇中所講的「善人」溝通,慢慢的讓他們接受;不可以一上來就說他們的善行是無用、毫無價值的,這樣的話只會惹人反感;
 
耶穌曾說行善的目的不應當是為了自己的榮耀:「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這樣本,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賞赐了。」,(馬太福音6:1)此外,我們如果按照神的心意,我們也當要對我們所不喜愛的,甚至是仇敵行善,這就是人很難做到的;
 
路加福音六章「33 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 34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35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做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如果我們只要遇到自己的仇敵就不能愛,心中討厭的就就不能對他好,有這麼多重重的攔阻,那麼我們怎麼做神要我們做的事呢?這些道理我不指望未信的人能夠明白,但是傳道的基督徒卻應該明白,這樣才能慢慢的與對方溝通,讓他能夠了解;
 
但是也要準備如果對方問你:「你自己能不能做到?」那時你又該如何回答他?(我的答案會是:因為我信靠主,如果主要我幫助一個我的仇敵,我就會順服,不論是實質上的或者是在禱告中記念。)願上帝幫助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19年9月22日 星期日

罪與人(羅7:14)

羅馬書七章「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在前面我們剛解釋了律法與「罪」的關係,以及「人」是如何的被罪引誘,以至觸犯了律法,生出罪惡來;在這一段的經文當中,保羅可算是道出了人的軟弱,也是為什麼如今「人」是抵擋不住「罪」的引誘,也守不住律法,陷在罪裡的原因;
 
我們知道神是個靈,這裡說律法是屬乎靈的;連天使也是服役的靈,那麼墮落的天使長撒但自然也是個靈,因此「罪」當然也是靈;在這個由靈控制一切的世界中,上帝卻造出了萬物,是有血肉身體的萬物,也有基本的靈,但是只有人有著神的氣息,有著有神的形象和樣式的靈;
 
當然神造的萬物本應該像是神所造的人一樣的,是甚好的,但是因為那不守本位的天使想要和神的兒子一樣,享受其它天使以及人的敬拜;就這樣,一場黑暗與光明,惡與良善之間的戰爭就開始了;人是在這兩界中間,又被預定為基督的身體,因此就成了重要的爭奪;「罪」要我們全都陷入罪中,而神卻要救贖我們;
 
為什麼牛和羊沒有律法?而它們也不犯罪呢?因為它們不像人有著重要的戰略價值,那惡者也不花工夫在它們的身上,反正贏得了「人」的,就得以控制全地;人成了「罪」的重點工作對像,它要讓一切的惡、在人的身上發動,要讓基督的身體徹底的失敗;
 
在「罪」或是在那惡者的面前,「人」又算是什麼呢?人要比天使微小一點(詩篇8:5),更何況是比起那大有能力的天使長呢?我們又有一個軟弱的身體,讓各樣的惡慾可以在這個身上發動、保羅後來說這是一個取死的身體,以至於這場從有人類以來,人與「罪」的鬥爭,一直都是人失敗;
 
人是有靈,但是人也是屬肉體的,並且因為一直以來都是犯了罪,是已經賣給罪了,是罪的奴僕了;但是我們真是甘心如此嗎?其實有些人是甘心,有些人卻不願意;你們還記得我曾經說過,在這裡保羅用這個「我」字,是代表人這個全族,那麼這個「我」就是不甘心的;
 
不甘心那又怎麼樣呢?所以我們有禮法、有文化、有教育、還有法律,就是人自己的努力,不甘心伏倒在「罪」的手下,只是雖然如此,我們不願意去作的,例如很多壞事,我們還是去做了;我們想要去作的,比如說博愛、兼愛,照顧貧苦的人,卻偏偏不去作,這就是「我」,或是人的景況;
 
如果是這樣,那麼17節的這一句「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這句話是不是可以做為我們犯罪的卸責呢?我首先要聲明一點,這句話是真的;對保羅是真的,對你我也是真的;但是我耀說一句:每個人的良心上所結的繭,以及對罪順服的程度,這個人和那個人卻是不同的;
 
這些事就對我們將來要從罪中脫出來,要除去舊人穿上新人的難易程度,有著一定的影響;所以我們,尤其是某些基督徒(要知道這經文啊),不能拿著這話當藉口說:犯罪不是我要犯的,是我裡面的罪所做的;就這樣的、以為我們不必對這些罪負責;不是這樣的!
 
但是,這真的是我們還值得神給我們救恩機會的原因!如果我們的靈就是壞的,就像那些不守本位的天使一樣的話,那麼就應該像天使一樣沒有救恩的;我們今日有救恩的機會,但是還是要看我們對於救恩的反應是如何,能否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才決定我們是否真的得救;求上帝保守我們、潔凈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19年9月21日 星期六

羅馬書講經 (9)

論斷
 
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低流量,無影像版本在這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PQmbCEIn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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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0日 星期五

律法與罪(羅7:13)二

羅馬書七章「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保羅又再進一步分析律法與罪的關係,要把這關係解說的更清楚;首先他問,是那良善的叫人死的嗎?是因為人甘犯了上帝的律法,神憤怒了,就讓人去死嗎?看起來好像是這樣子;有人說律法是咒詛,人若是不聽神的話,神就讓人去死;但是保羅說:斷乎不是;
 
說是神讓人去死是神罪惡的想法,神乃是叫人活的神;但是當人犯了罪,過敗壞的生活到一個程度,有沒有神將人除去的事情呢?當然有,例如挪亞的時代,以及所多瑪與娥摩拉這些敗壞的人,不都是神所除去的嗎?是的,但那還是從人的角度在看事情;
 
當我們的身體受傷,傷口發炎敗壞了,人會全身中毒而發燒,這個時候唯一醫治的辦法就是將傷口週圍的腐肉除去,唯有如此那人才會退燒,那人才會好;但是我們會說那拿手術刀幫傷者除腐肉的醫生是傷害人嗎?不會的,我們反而要說那醫生是在救人一命,對不對?
 
如果我們拿到一條律法,那律法說:到山裡看到色彩鮮豔的蘑菇千萬不要吃!有人不信這個邪,偏偏拿這些蘑菇來煮湯喝,結果死了;我們會說是這個人犯了律法,那個頒下律法的人生氣了,所以作法術來讓這個吃蘑菇的人死;還是我們該說:是蘑菇的毒讓這個人死了的呢?
 
是神造了人,自然神造人不是要人來到世上來滅亡的;所以我們不能說是那良善的叫我們死的;律法是要讓我們認識罪的,告訴我們罪是對我們有危害的,那也不是叫我們去死的;相反的,叫我們死的乃是律法中所描述的罪;是我們所犯的罪,傷害了我們的生命本質,這是我們會死的原因;
 
保羅又繼續的講論罪與律法,我們在前一篇就講過保羅在這一段文字當中的「罪」與「我」,都不是他自己的小我與小罪;「我」乃是指人類這一種族,而「罪」則是指引人犯罪、制服人的那個活物;保羅說是「罪」藉著律法叫「我」死的;
 
這個「罪」會抓住任何機會叫「我」死,它竟然抓住了良善的律法,藉著良善的律法叫「我」裡面的惡慾發動,使「我」去犯罪,叫「我」因此而死;這樣就顯明了「罪」的罪惡本性,竟然連聖潔、公義、良善的也利用,這樣就顯明了「罪」是極惡的;
 
那照這樣說,「罪」是這樣的壞,「人」是這樣子的軟弱;接下去保羅還要告訴我們另一件事,解釋了我們為何是如此的軟弱,這也很可能是為什麼人是有救恩的,而天使是沒有救恩的原因;保羅說:「我」是屬乎肉體的,而律法是屬乎靈的;
 
保羅並沒有說出來的是:「罪」也是屬乎靈的,我們既有軟弱的肉體,就難與屬於靈界的「罪」來對抗,符合那屬於靈的律法;但是也可能就是因為如此,就有救恩為我們預備,我們下面再來解說;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榮耀、頌讚都是歸於你的。


2019年9月19日 星期四

律法與罪(羅7:7)一

羅馬書七章「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保羅繼續解釋律法與罪的關係,在書寫當中,保羅開始用「我」來代表人類這個整體,是從古至今的人類,而並不是僅限於他自己;不信的話你們可以看第九到十一節,特別是第九節「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人什麼時候是沒有誡命的?亞當那個時代只有一條誡命,但是亞當連那一條都犯了;之後人被逐出伊甸園,過著沒有律法也沒有誡命的生活;連該隱殺了亞伯,因為神還沒有告訴他們不可殺人,所以神也不追討該隱的罪,日後還使人不要殺他;(創4:15)
 
這不是說人就是沒有罪,只是這就是人不知何為罪,既然神不定那世代人的罪,那惡者也沒有可以引誘人甘犯的條文,這樣子就是罪就不在人的裡面發動;後來神頒下了律法,讓人知道要有界限,這本是好的也是必需的,當世界上只有一個人的時候,怎麼樣的生活都不是問題,但是當人口眾多了起來,人就一定要有界限才能彼此不侵害的活下去,這樣就需要有律法;
 
律法的原意是好的,保羅說神的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但是一但有了律法和誡命,罪就不用再坐冷板凳了,可以開始引誘人犯罪了;只是罪引誘人犯罪的方法並不是只是用話語來引誘而已,而是罪要使人來變化;
 
比如就拿保羅在此所說的貪心,我們今天會以為貪心是人的本性,人在小孩子的時候就會貪心,要比別人多一些糖果,多一些彈珠玩具之類的;但是最早的人並不知道什麼叫作貪心,這一點我在看到滿山的牛在吃草時就明白了,這些牛,就不知道什麼叫作貪心;
 
當牛有的吃,他們不貪,當草吃完了,它們可能會餓,可是它們不會貪;給它們加滿新草料,它們吃飽了也就好了;人就不是如此,現在自己有的吃,還要為自己預備明天的糧食,就算是今天,現在還有人沒飯吃在肚餓,但是我明天的糧食要比他們現在的肚餓更重要,這就是人的罪;
 
這罪性是怎麼來的呢?是「罪」這個位格在人的裡面,就趁著有誡命告誡人不要貪心的時候,當我們看到神所頒佈的誡命,就叫各樣的貪慾在人裡面發動,使人會去犯貪心的誡命而變成過犯(不僅是現在會犯,以後也還會犯),這就是罪的工作;
 
保羅在11節說「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並非是指我們每一個人讀聖經,讀到誡命時才出現的反應,而是人類被罪引誘,失敗而犯了罪的鬥爭史;本來人是有生命、與上帝聯結的生命體,而現在則是裡面住這著罪,失掉原有生命的罪人,求上帝保守看顧我們,感謝讚主對我們的救贖。

2019年9月18日 星期三

脫離了律法、服侍主,結果子(羅7:6)

羅馬書七章「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侍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在第五節處,保羅寫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那就是「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這是不是亞當後裔的解經法?當神問亞當:你為什麼吃了那不該吃的果子,亞當就回答:「你所造的那女人叫我吃的」。
 
然而這卻是真的,律法是神所賜下的,是好的、是神聖的、是聖潔的,但是卻有惡,是來自那惡者的種子,那惡卻藉著律法而生,在我們肢體中發動;可能我們也都經歷過這樣的惡,有些事情告誡我們不可以去做的時候,我們就反而特別想去做;
 
神告訴亞當元中各樣的果子都可以吃,唯獨那一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以吃,但是怎麼樣呢,蛇不會勸亞當夏娃吃這個果子,吃那個果子,它就偏偏要勸亞當夏娃吃神所吩咐的那個不可以吃的那個果子;我們是亞當的後代,亞當所受的誘惑我們也常常受,許多時候別人告訴我們不可以做的壞事,我們偏偏想要去嘗試,但是別人告訴我們一些應當去做的好事我們卻偏偏不要去做。
 
我們知不知道那是壞事情呢?我們知道,但是卻正是因為它是壞事不應該去做,我們反而會特別想去做;長輩告誡年輕時的我們要好好讀書,不要抽菸,喝酒,談戀愛,但是年輕人卻不想讀書,反而是特別想去作那些被禁止的事,非常好奇;結果就非得嚐嚐,結果反是害了自己;
 
沒談過戀愛怎麼會想要談戀愛?沒有抽過菸、喝過酒的孩子怎麼會想要抽菸喝酒?連滋味都沒有嚐過怎麼會有慾望?這些惡慾本來只是幾個種子,但是我們一但知道了、被告誡了不要去做,那些種子就在我們裡面蒙了芽,成了發動了的惡慾;
 
還有什麼也是這種惡慾呢?比如說你本來有一個手機,已經用了一陣子了,也相當好用,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但是突然之間,新款的手機出來了,你看了介紹的發佈影片,再回頭看自己的手機,就開始覺得哪哪都不對勁,想要換機的慾望就一波一波的湧上來,不是嗎?
 
律法也是這樣,律法就是神告誡我們那些是壞事不應該去做,律法的功用本來是叫我們知罪,要知罪當然要先提到什麼是罪,但是我們看到那些罪、那些禁止的事情以後,反而在我們的肢體當中生出了一種想要去做的慾望來,當我們去做了以後就犯了罪,而犯罪所結的果子就是死亡;
 
這就是為什麼沒有人守得住全律法的原因之一,律法不能讓人得救並非是律法本身的錯,而是那惡者又繼續利用律法引誘我們,又捆鎖我們,律法成了控告人的工具;主為我們獻上贖罪祭,將我們買贖出來,不僅僅是將罪債付了,也將我們從律法的捆鎖下給釋放出來;
 
保羅在這裡又說:我們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那脫離了律法又怎麼樣呢?我們不用去看這樣做是罪、那樣做是罪的條文去遵守,只要成為主的僕役,服侍主,讓主的靈帶領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帶領我們。


2019年9月17日 星期二

律法不再管轄我們(羅7:1)

羅馬書七章「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保羅在羅馬書有因著信,我們可以被稱為義開始入手,講到了因信我們得恩典,主要也要在我們身上做王,讓我們得以成聖,而成聖所結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到了這裡保羅好像將一切都講完了,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呢?那律法呢,神所賜律法在我們身上又要扮演什麼角色呢?
 
保羅在這裡用了一個例子來解釋律法與我們的關係,他用的是妻子與丈夫的關係;經文就在這裡的1-4節、大家也都讀得懂,妻子與丈夫之間的婚約乃是一個一生一世的約,用來比喻律法與人的關係是非常恰當的;如果你們熟悉基督教婚禮中夫妻的誓約,最後一句話就是「直到死亡把我們分開」;
 
是的,夫妻雙方如果有任何一個人死了,那麼他們也就不再受婚約的約束了,活著的那一方又可以婚嫁了;甚至是當夫妻雙方都死了以後,將來在復活的時候,那時人人都好像天上的使者不嫁也不娶,那自然也不再是夫妻了,也沒有婚約的約束了;
 
而神賜律法給人呢,雖然只有賜給猷太人,但是他們乃是代表人類接受神律法的啟示;我們如果是在罪中,那這些不管是應許或是咒詛也都和我們無關;但是我們若說要因亞伯拉罕的後嗣而得福,若是我們要享受這權利,那我們也要承接亞伯拉罕後嗣的責任與義務;
 
所以基督教的經典是包括舊約與新約的,神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啟示我們讀過了,明白了神的心意,那我們本當順服神的心意,這樣才是義的奴僕嘛,唯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永遠長存;只是要完全遵守律法,哪一個罪人可以辦到呢?若要我們以行為而被稱義,我們也作不到;
 
就算從今天開始能夠做得到,那麼我們以前所犯的罪呢?我們以前所犯的那些罪就足夠讓我們受律法的咒詛而死亡了,不是嗎?這就是何以耶穌基督要代我們死,我們罪孽太大,在律法上我們是要死的,這樣才符合神的心意;於是耶穌基督為我們而死,就成全了律法;
 
律法管轄眾人,是到死為止,律法裡面沒有比死亡更大的咒詛了;所以律法追討人的罪,就是到他死亡為止;耶穌基督替我們死亡,付上了死亡的代價,所以對律法來說,我們就是已經死了,是已經付了代價的人,故此我們不再歸律法來管轄了;
 
那麼我們歸誰來管轄呢?那當然是誰付了代價,誰就有在我們身上作王的權柄,耶穌基督為我們付了贖價,我們就不在罪裡,也不在律法之下;有人讀到這裡,就以為我們離了律法就應該是自由的,但是從來沒有經文是這樣說的,有的只是:「我們在基督裡是自由的」;
 
彼得前書「2:16 你们雖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惡毒,總要作 神的僕人」;若是我們藉著脫離律法轄制機會,又用這自由當作是放縱情慾的機會,那我們就又回到罪權的底下去了;正好像沒有律法又沒有基督的外邦世人那樣;求主保守我們每一個人,願上帝賜福給你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19年9月16日 星期一

成聖的果子就是永生(羅6:22)

羅馬書六章「20 因為你們做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做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作罪的奴僕,作義的奴僕,人在這光明與黑暗兩界中間如果都是作奴僕,在這兩大力量之間都只能受到擺布,那有什麼區別呢?有什麼區別?人作為罪的奴僕已經太久,已經習慣於我們現有的生命,從出生就開始邁向死亡,人人都是如此,沒有人可以永遠活著,甚至活過百歲都是稀有的,我們已經習慣了;
 
這就是我們做罪的奴僕的代價,罪的工價就是死,所以我們人人都必須死;因為過得太久了、並且反正是人人如此,我們也已經習慣這種人生長度了;並且人生百年也不算是一個很短的時間,許多人在年輕時還可以揮霍他們的青春,直到接近人生終點的時候才開始後悔;
 
但是我們很難想像除此以外、人還有什麼選擇,直到神來啟示我們,我們才知道我們還有另外一個選擇,並且原來人的生命並不是只是這樣的;始祖亞當在被逐出伊甸園之後還活了有930年,這還是在他犯了罪以後,必需為那罪付上死的代價才那樣的死去的,原本他應該要能夠活到更久才對;
 
到底可以有多久呢?神啟示保羅這樣說了:「從罪裡得了釋放,做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永生是什麼呢?我們已經不能想像了,其實永生就是沒有死亡,也不會死亡;應該這才是神造人的真正計劃藍圖;
 
但那又代表了什麼呢?我和不少人談過永生這件事情,有外邦人也有基督徒,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可以永遠不死,有永恆的生命到底要用來做什麼?尤其是外邦人,他們就像我們以前一樣,早就已經認命,對永生和永恆也沒有盼望,還以為永生就像我們在地上過日子一樣,只是要永遠這樣的過下去;
 
聖經裡雖然沒有說,但是我想看星球是怎麼形成的,物種是怎麼在一個世界裡發生的和變化的;有了永久的生命,我們就可以觀看神的旨意怎麼樣的可以一步一步的,歷經千萬年,億萬年在不同的世界而成就,甚至我們會得以作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而參與在其中有分;
 
亞當被賦予修理看守世界,並要去管理一切天上飛的、海裡游的、地上走的萬物,只是他沒有能夠完成這個榮耀的使命;但是我們作為基督的身體,我們不單要接替亞當完成此一使命,並要與主同在,順服於神的旨意,完成更大更多的榮耀使命;
 
約翰一書2: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永生是神的應許,但不是無條件的賜給所有的人,唯有順服神旨意的人才配得到,這是唯一的途徑;
 
永生不好嗎?死亡甚至滅亡是我們唯一的出路和解脫嗎?當然不是,神應許了我們從出罪入義,成為義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而那結局就是我們重新回到神那裡去,並因唯有因為神的恩賜可以讓我們得著永生,他並應許要永遠與我們同在,那將會是好的無比的;感謝讚美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虛空的虛空(傳1:3)下

傳道書一章「2 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3 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 4 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 5 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 6 風往南颳,又向北轉,不住地旋轉,而且返回轉行原道。 7 江河都往海裡流,海卻不滿;江河從何處流,仍歸還何處。」
 
我們看這世界以及世上的一切如同一座大山,好像說我們很難撼動這世界;或許有能力大者如美國總統,中國國家主席等乃是有如巨人,可以有能力改變這世界,但是其實這世界乃像是一個巨大的沙丘,雖然大到難以動搖,但是也一樣難以維持不變;
 
在我們短短的一生當中,已經看到社會幾經變遷,我們自己已由少年變為白頭,同樣的以往不可一世的企業王國,如美國的通用汽車,台灣的大同公司,如今已然如同遲暮;原以為企業可以世代傳承,但也只不過是比人的壽命稍微長一點而已,在時光的巨輪之前,都無法站立不動搖;
 
所以我們人一生在世所有的勞勞碌碌,或是說得好聽一點我們的目標與追求,那都不是什麼永恆的事情;我們年輕的時候以為可以為這個時代,為人類做出一點貢獻;但是到了年紀老大我們才發現,人類就算沒有我們也一樣活得很好;
 
古時的傳道者看到農人在地裡辛勤工作,因此他用了在日光之下的勞碌,就是指一切的勞動的果效,我們認為是那些是重要的,也不過就是一在我們的眼中重要而已;我們說看人樓起、看人樓塌,那一棟樓在起建的時候不是乘載了人的許多希望,但是終究不也要歸於平地;
 
如今人們普遍認為累積財富很重要,甚至認為我們可以用財富作槓桿,來累積更多的財富,因此人們就燃起新的希望,認為我們不再是憑有限的肉體來勞苦,我們可以創造賺錢的機器來為我們及我們的後代轉錢,然而不幸的是:這些賺錢的機器,或者是企業,和人一樣也有他們的生老病死;
 
它們的組成份子既然是人,運作的原件也是人,所供給的也是人的需求,那就和人一樣也有生老病死;人的需求口味會變,社會環境也會變,企業的生態也就會有所變化;所以夢想要創造一個不朽的賺錢的機器,那就和人夢想求長生不老是一樣的不可能;
 
那麼世界上有沒有永久不滅的呢?還是有的,至少和我們人類的生命相比起來是永久長存的還是有的;第四節講到一代過去、一代又來,但是地卻是永久長存;太陽的發光供暖,豈不也是億萬年生生不息?當然也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簡單,它們也都會有它們的波動,但是對比於我們的生命,那還是相當於永久長存;
 
人的一生太短暫,所以我們的眼界也隨之淺短,根本不能夠成就什麼有長遠價值的事;我們若說要成就一件有長遠價值的事,現在開始付出投入,三百年以後就可以收到成效,那我們根本找不到志同道合願意參與的人;所以我們若是只看見今生,只看可見的盼望,那麼我們能夠有的價值也必然是短暫的;
 
福音是一個在永恆裡有價值的事工,主耶穌說「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這就是在講一個在永恆裡的投資;我們還有什麼可以讓我們在今生中投資,在永恆中回收,恐怕除此以外再也沒有了吧;
 
十年樹木 百年樹人,那是我們在世間可以從事的長期有價值的投資,但那也是有限會終止的,唯有福音工作才是真正能夠有永恆價值的事工,而且那是和永生的神同工,有他給我們掛保證有永生回報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虛空的虛空(傳1:2)上

傳道書一章「2 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3 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 4 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 5 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 6 風往南颳,又向北轉,不住地旋轉,而且返回轉行原道。 7 江河都往海裡流,海卻不滿;江河從何處流,仍歸還何處。」
 
傳道書所講的虛空,是在告訴我們:人乃是被圈在時空的範圍以內,不管我們是如何的在土地上辛勤耕種,從上取得口糧,得以生活,我們最後一切的努力終將歸於烏有,我們今天僅能夠深生在世上,但是在時空的限制之下,我們也活不過神所量給我們的時間的範圍之外;
 
然而我們的虛空還有可能轉化成永恆,神願意救我們中間的一些人,從虛空中進入永恆;我們在這個虛空的世界上,還能夠為永恆界作的一點點努力,那我們的日子也不算是過得完全虛空;
 
但是如今世上有些人,不但已經活在虛空之中,還要將日子過得更虛空,將日常生活中的努力都投在虛空的虛空之中;將時間和精力都還要花費在虛你世界當中;是的,我所說的便是網路世界,或者是電玩的虛擬世界;這些世界,可能整個世界可能就存在於一台伺服器上面;
 
這真是虛空中的虛空了,許多人花了大量的時間,甚至花了大量的金錢,大量的精力,就是為了改動一個硬盤上的某些數字,例如像是等級,像是裝備戰鬥力等等,這些數據如過要是移出了那套系統就可以說是沒有價值,而且差不多是注定了在三五年後,甚至整個系統都會消失,要被新興起來的遊戲所替代;
 
就算不是真的被取代掉,那玩的人也要失去興趣;那我們要問,在這一段時間當中,玩家所投入的時間也不少吧?所投入的精力、努力以及錢財可能都不少;這些辛勤、這些勞苦,所換得的又是什麼呢?不過是螢幕上的一些「寶物」,一些積點分,如此而已;
 
你再看看傳道書所寫的這些描述「 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 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 風往南颳,又向北轉,不住地旋轉,而且返回轉行原道。江河都往海裡流,海卻不滿;江河從何處流,仍歸還何處。」那不豈就正是在描寫電玩裡面的主人公,在虛擬的世界裡面轉來轉去的情景嗎?就這樣一直的跑也轉不出去;
 
如果將我們看電玩世界裡的主人公的情況,改變成神看我們世人在地上活動的情形,不也正好是一模一樣?看我們的孩子玩電玩、玩來玩去的終究必需得起來或是登出,第二天還是得上班或是上學;那我們在地上轉來轉去,有的人在一個城市裡面轉,有的人滿世界作生意,最後不是都得從這個世界上登出(也就是死亡),兩者最後並無分別;
 
我們看玩電玩的孩子日子過得虛空,虛度了許多光陰;他們卻告訴我們現在打電玩打得好可以賺錢,打電玩競技現在要被列入亞運,另外還有職業賽,奬金可以到達多少多少;可是我們往往只看到一個個的孩子從十五六歲玩到三十多歲,獎金倒是沒賺到多少,最後學業和工作雙雙不好,只能面對艱難的人生;
 
神看我們在人世間的奮鬥不是也是如此嗎?我們在這裡做生意,在那裡開公司,我們想可以賺到多少多少錢;最後人生登出的時後,在世上所賺的錢沒有一分可以帶走的,我們將來所要面對的審判、也不能用地上人生中的成功與否來交賬;
 
如此我們怎樣去勸那些沉迷在電玩中的孩子,我們所用的那些話,不正是也可以讓我們自己好好想一想嗎?電玩最終不過是數字,那股市裡的那些價值,甚至是銀行賬戶裡的美金和國債,甚至是手中的鈔票,不都也只是數字而已嗎?
 
所以是時候想想看什麼才是真正最重要的呢?什麼是能夠帶進永恆中的呢?你可能沒有答案,聖經上告訴我們是帶著「信、望、愛」的生命;哥林多前書「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其中最大的是愛」這就是值得我們好好想一想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2019年9月15日 星期日

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成聖(羅6:19)

羅馬書六章「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做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個身體,我們要怎麼使用我們的身體好像是我們自己的事,但是其實不然,這個世界是被黑暗和光明的權勢所分別掌握著的,我們的肢體要不是給光明的義作奴僕,就是給黑暗中的不潔不法者作奴僕,以至於成為了不法者,也就是成了罪犯;
 
第20節說,以前我們在做罪的奴僕時,也是不被義所約束的;這句話就是說不義不法的人,原來是在神的任憑之中的,我們當時所行的一些事,我們如今看起來是要稱為可羞恥的事,神就掩面不看我們,而神任憑的結果,就是我們因我們所行的那些可羞恥的事所結出果子出來,那結局就是要死。
 
同時「你們做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這句話也同樣的告訴我們:今日我們既然不再作罪的奴僕,那麼我們就不再是在神的任憑當中了,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是要被義給約束了;以往我們可以任意而為的做許多事,但是現在我們是要受義的約束了;
 
不但我們不當做那些如今我們看為羞恥的事、罪惡的事,我們更當應該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義,由義來督導我們、帶領我們,做義要我們去做的事情;不僅僅是一次兩次,而是時時刻刻,也就是說我們從今而後乃是要做義的奴僕了;
 
我們的肢體以往做不潔、不法,也就是罪的奴僕時是怎麼樣的作奴僕,我們今日就應該照樣的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往我們是喜歡犯罪、享受罪中之樂;如今我們也當照樣的喜歡行義,享受義中之樂;有些人作基督徒知道要行義,但是常常會行的咬牙切齒的,那就還是不到那種程度了;
 
雖然如此,但是我還是要恭喜和鼓勵那些行義行的咬牙切齒的基督徒,因為他們要比那些根本無心行義的基督徒要好的太多了,他們至少已經在轉變的過程的中間了,已經走了一段了;許多基督徒,包括我,在聽了道曉得應該要開始行義之後,剛剛開始行義時都有一段咬牙切齒的時光,但那只是一段過程的時間,往後慢慢的我們也學會享受義中之樂了,而變得愛行義;
 
今天我們所處的世界有許多的黑暗,但是同時也有真光照耀,那光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也就是那義者;一個人若是不在光裡面、那麼就是在黑暗裡面,在黑暗裡面的人就行惡,並且享受罪中之惡,在光中的人就不再行惡,轉而行義,並且還曉得享受義中之樂;
 
從處身在黑暗之中,愛行惡,享受行惡,到我們受了主榜樣的吸引,開始愛光明,喜歡義,並開始行義,開始學習我們主耶穌的樣式,這個過程是叫作聖化,或是說成聖的過程;成聖的過程是應該在我們受聖靈的洗的時候就開始,並且會持續到我等的在地上的一生;
 
聖化是每一個真基督徒必走的過程,我們對於罪與義的態度也必要改變;一個基督徒若是受洗歸主很久但卻是總不改變,那麼就該自我檢查,看看是否是自己有什麼攔阻,是不能真信還是對罪有貪戀,總是要對付了才好,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保守帶領我們。

2019年9月14日 星期六

羅馬書講經 (8)


神就任憑他們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低流量,無影像版本在這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FVzUcaQ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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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3日 星期五

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羅6:17)

羅馬書六章「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做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做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做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前一篇中,我們說到從罪的奴僕,那就是我們以前以及如今的世人都是罪的奴僕,變為義的奴僕並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是有一個過程的,那我們是因何、並且是如何才會有這樣的轉換的呢?保羅在這裡的第17,18兩節就把答案告訴了我們;

保羅說「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詞,那就是「從心裡順服」;有的人說這裡所寫的道理的模範就是耶穌基督,也有的人說那就是基督教的道,其實是否是基督或者是道在這裡並不重要,作為一個模範讓我們學習,當道活生生的活現起來,那道就是基督;

但是從心裡順服,卻是人很難作到的;記得我初信的時候,聽道的時候是點頭如儀,口中稱阿們;但是聽完道之後,不要說是沒多久以後就會忘記這所聽過的道,就算是還記得所聽過的每一個字,也知道該如何作,但是一碰到需要實用的情況,例如說在教會的門口遇到了某種情況,比如說有人需要幫助,但是那自私的心就會勝過所聽過的道,而在我身上作王;

這樣當然不是「從心裡順服」那道,對吧!我們不要以為一時的在心中同意就是「在心中順服」;原文如果翻譯為「全心的順服」會更恰當;沒有受到考驗的時候,我們總以為自己是順服的,但是真正的遇到了考驗,我們才發現我們是如此的經不住考驗,如此的不能順服;

那怎麼辦?沒有關係,這種事情從來就不是一簇可及的,我們總要一遍又一遍的聽道,心裡也要一遍又一遍的掙扎,很少人的生命可以在短時間內改變,多數人老是不改;我們一方面說「全地要回轉歸向主」,歸向主是舊約當中,先知譴責以色列悖逆的百姓應當歸向耶和華所用的話(eg. 以賽亞31:6),我們一邊說這話,但是自己就不能順服;

一方面我們說神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但是當這光照亮的是左邊,我們卻偏偏往右邊去行,這就是今日多數基督徒的景況;那這樣我們到底是義的奴僕嗎?還是我們還是罪的奴僕呢?我們還是義的奴僕,雖然我們還不能算是順服於義的奴僕,自從基督買贖我們(或者要加上,如果基督買贖我們),那我們就是「從罪裡得了釋放,就做了義的奴僕」(18節)


只是因為我們肉體的軟弱,就成了不順服的奴僕,或者我們可以說這樣的人還不是個稱職的奴僕;如果僕人不能照主人的願望行,那恐怕自己都不好意思稱自己是那家的僕人了;雖然賣身契是在那主人的手中,但實際上卻只是有名無實的;

在19節中,保羅就這樣鼓勵羅馬的基督徒,而這話是因為他們肉體的軟弱才講的:「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成聖。」,這話保羅也是對我們說的,要我們「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就是要去行出義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保守我們。



2019年9月12日 星期四

順從誰,就做誰的奴僕(羅6:16)

羅馬書六章「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做奴僕,順從誰,就做誰的奴僕嗎?或做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做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做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做了義的奴僕。」
 
我們現今多數人都認為自己是自由的,是個自由人,可以自己作自己的主張;在民主自由的社會裡,我愛什麼我不愛什麼,是不受他人的控制的;但是保羅卻在這裡告訴我們,我們其實不是真正自由的,我們作奴僕是必然的,不是作義的奴僕,就是作罪的奴僕!
 
從義和罪這兩主詞看來,在這裡我們所要討論的作奴僕的主人,並不是世上的人,而是靈界裡的主體;的確、我們在這個世上可能不必做任何人的奴僕,但是我們在靈裡面卻不是如此;神是個靈,人也有靈;神對於人的作為知道的清清楚楚,然而我們的靈卻不能清處認知神的作為,這就可見高低上下的區別;
 
在前面我們說過「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這裡說我們順從了誰,就作的誰的奴僕;是的,如果有一個人來找我們去作事情,我們立刻就答應了也去作了,那我們豈不就是成了那個人的奴僕嗎?如今罪來找我們去犯罪,我們就去犯了的話,那我們豈不是罪的奴僕嗎?
 
所以不要覺得我們如果要做基督徒,要守很多規律,這些事是應該要作的,但是那些事是不能做的;這樣看起來好像是很不自由,或者是說我們好像是在作奴僕,是在作義的奴僕;但是若我們不符合這些,那麼我們就是在到處犯罪,罪來找我們犯罪,我們就犯了;
 
我們若一生氣就開口罵人打人,或是在心裡咒詛人,看到漂亮好看的異性心裡就動了淫念,這樣看起來好像是不必守規矩,好像是愛作什麼就做什麼,是隨心所欲的;但是其實那就是罪來找我們去犯罪,而我們如果就犯了,那我們就成了罪的奴僕;
 
但是這樣也引起了另一個問題,這樣看起來我們的本性好像是愛犯罪的,好像是犯罪是讓我們覺得自由快樂的,而不犯罪卻是需要忍耐的,是這樣的嗎?
 
如果我們找一個重生的聖徒,吩附他說:你罵這個人、打這個人吧,與這個婦人行姦淫吧!不算你犯法,也沒有後果;但是他一定是非常難過,他可能還會說:你還是打我吧,迫害我吧,我不願意作這些事!可見犯罪在某些人的心中是快樂,是自由;但是在另外一些人的心中,卻是難過的事,連被強迫了都不願意去作;
 
可見一個人如果喜歡犯罪,那就恰恰好正是、他真是罪的奴僕的明證了;我們若是覺得行義是很難的,而不要犯罪是很困難的,那麼就是他就還不真是順命的,還不是真正義的奴僕,自然也就還沒有成義;若是那樣,那人大概就仍然還是罪的奴僕了;
 
從本來是罪的奴僕,到變成是義的奴僕,是一朝一夕之間發生的嗎?當然也不是,不是說我們今天信了基督,今天就成了義的奴僕,這些事不是立刻發生的,實在是有一個過程的,保羅也有更清楚的提到,我們在下一篇中會再來討論,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2019年9月11日 星期三

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3)

羅馬書六章「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 14 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在前一篇我們提到了不要容許罪在我們的身上作王;是的,雖然我們的這個身體是必死的身體,也就是一定要朽壞的,但是我們因為有著更高的盼望,因此,我們的這一生,不是僅僅以滿足自身的慾望為最高的追求;反之,如果我們的這個身體死了就完了,那麼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在我們還活著的時候,盡量滿足我們身體的慾望呢?反正死了就完了嘛;
 
那是因為還有神,永生的神告訴我們在我們身體死了以後並不是就完了,人的生命還有更高的意義;如果我們是任由罪在我們這身體上作王,那我們是真的註定要滅亡的,隨著身體的死之後,靈魂也要跟著滅亡;但是如果我們在死了以後還有復活,還有更豐盛的生命的話,那麼我們一生行事為人的目標、的態度就要不同了;
 
怎麼不同呢?我們當然除了要照顧自己身體的需要之外,因為我們現在也還是需要這身體才能「行事和為人」;但是我們還要按照那位使我們能夠在身體死後再復活,還能再有更豐盛生命的神的旨意,來過我們在地上短暫的一生,對不對?
 
如果雖然有神,但是我們的這一生過完了還是就完了,那麼神的存在對於我們的意義還是並不大;我們只要逃避神在今生可能會給我們的處罰就好了,反正死了就完了嘛;但是不是的!從神給我們的啟示我們知道:我們並不是身體死了就完了,神可以使我們死了以後還可以再復活,並且還按著神的旨意,在永恆中有著更豐盛,更美麗的生命等著我們;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當在今生就要討神喜悅,按照神旨意過生活的原因了;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應當如保羅所說的:「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因為在罪中的,死了以後還要再滅亡,但是神允許我們因信稱義,又應允我們義人必因信得生;所以我們在地上的這一生,就當作一個討神喜悅的義人;
 
那麼什麼是「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呢?那就是說我們應當要用這個有限又必朽壞的肢體,包括身體、能力,智慧和才幹等,去行神所要我們去行的事,也就是神看為好的事,但是不要去行神看為惡、不讓我們去行的事,這樣就是去行義了;神也喜悅這樣的祭;
 
律法中規定了許多的祭,大多數的祭是為了贖罪,那些必不是神所喜悅的祭,因為收到那樣的祭就表示有人已經犯了罪才要贖罪;律法也不能規定什麼樣的好事是應該要去作的,因為一但有這樣的規定,就有人會刻意去行之;例如佛教的放生典禮,結果是因為要放生,結果就有了更多的補抓,最後反而是傷害了更多的生命;
 
我們去行義,那我們就不在律法以下;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就告訴了我們:在安息日治病救人是可以的;我們若是獻自己給神,那我們就要領受恩典,包括赦罪以及聖靈,那我們就不在律法以下;律法是不能定罪我們這些罪已經被贖之人的,受聖靈帶領行事的人也必定不會讓罪作王的;
 
我們能說因為我們是因信稱義的,那行為就不重要,身體就不重要嗎?剛好相反,保羅在這裡花了第六章整整一章的經文,也還有其它的地方多次講到,叫我們不要再犯罪了,不要再犯罪了;我們當去行的應該是義,而不要去行污穢和犯罪;
 
我們不在律法以下,律法就不重要了嗎?不是的,律法乃是神的啟示,讓我們知道人的罪和神的義是什麼;在恩典以下我們就可以躺著準備進天堂嗎?其實在恩典以下就當要順服恩典的帶領,否則到最後那人會發現自己根本不在恩典以下,這些都是值得我們深思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保守賜福給我們每一個人。

2019年9月10日 星期二

不容罪在我們身上作王(羅6:12)

羅馬書六章「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 14 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前面說到基督要藉他賜給我們的恩典在我們的身上做王,保羅在這裡說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這些話都是說給信主的基督徒,那到底我們的情況是怎麼樣呢?是罪在我們身上作王嗎?還是基督在我們身上做王呢?在經文中已經有了答案;
 
當我們省察自己,就會發現我們的身體有許多的慾望,餓了會想吃,而且想要吃好吃的,眼睛喜歡看美麗的事物,而討厭某些人事物;甚至當我們在一定的年齡範圍時,我們有繁殖後代的慾望,這些慾望都是因為這個身體是一個短暫而又會死的身體,所以就必需這樣作才能使人類的生命長久的延續下去,這就是我們的身子會有慾望的原因;
 
從亞當犯了罪以來,我們的身子是必死的,也是我們所說的罪身,如果發我們常常順從身子的這些私慾的話,因為這些私慾是沒有止境的,那麼罪就是在我們身上做王了;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不是順從自己身體的私慾,反而是凡事順從基督的話,那麼就是基督在我們身上做王;
 
基督在我們身上作王不是說我們信的基督、受了洗,就自動、立刻發生的;當基督在我們身上作王時,我們也應該清楚我們常常在行他的旨意;同樣的,罪也不會因為我們受了洗成為基督徒,就自動離我們遠去,從罪作王到基督在我們身上作王,這中間可能會有一個很長的過程的;
 
相反地,就算是我們成為基督徒多年,罪都還會一直伏在我們的門外,在不斷的等候尋找它的機會,想要制服我們,這就是我們不可以掉以輕心的原因;我想許多這裡的讀者都是信主多年的基督徒了,你們可以自己問一問自己,是不是一直有身體的私慾在引誘自己?
 
我們是不是常常想要偷懶不作工,想要貪食美味,貪愛世上的榮華以及美名,又貪愛眼目情慾?這些情慾常常的會誘惑我們,找機會試探我們,即使是資深基督徒、傳道人,也會受這些慾望的引誘,但是我們卻要抵擋它們,只要我們能夠抵擋它們,罪就不能在我們身上作王;
 
一個身體不能夠有兩個王,若我們受了私慾的引誘而犯罪,罪就在我們的身上作了王,那麼基督就不能在我們的身上作王了;因此在我們因了信基督而被稱義之後,若是受了聖靈的恩典,聖靈就要幫助我們對抗罪,因著我們所聽的道,以及聖靈的幫助,我們就學會控制自己的私慾,而不是順從私慾;這樣我們就能抵擋罪,罪也不能在我們的身上作王了;
 
保羅說我們不要將肢體作不義的器具,好像有些人每日汲汲營營的過日子就是為了忙於賺錢,賺更多的錢,或是為了自己的享受滿足自己的私慾,或是為了積攢錢財,好像是拜了瑪門(財利)為主那樣,那樣的話,我們的肢體就成了賺錢的器具了;
 
神賜給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副肢體,也賜給我們聰明智慧以及其它的能力,我們要如何運用我們的肢體是在於我們自己;有的女人用她們的肢體去賺皮肉錢,那是因為神賜給她們的肢體不好嗎?其實不是,她們往往有比其他人更好的肢體,但是她們卻用她們的肢體去作不義的器具,自己也成了罪的奴僕;
 
我們萬萬不可如此,神給我們肢體不是要我們去行不義的,乃是要我們能夠去行義的,就是神要我們去行的事;我們正常的吃飯、睡覺、維護自己的身體以及繁延後代都是在神的旨意當中,也是我們所當行的,所以這包括賺錢養家糊口;但是過度的吃飯、睡覺、保養身體、性交合、賣命賺錢就超過神給我們的範圍,而可能成為不義了;
 
保羅又提倒我們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那又是什麼意思呢?今天的篇幅已經不夠了,我們將會在下一篇中再來解釋;但是無論如何,我們不要容罪在我們身上作王,要察明哪些是私慾的引誘,也要明白神的旨意,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保守幫助我們。


2019年9月9日 星期一

我們信必與他同活(羅6:8)

羅馬書六章「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我們被稱義是因為我們信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一個起初的信心,能夠讓我們來到神的面前,領受他的恩典;因著這恩典,他要在我們的身上作王,引導我們得勝,這恩典就是勝靈;保羅說我們受洗歸入他,就是要因著這洗與他同死,也是要對罪死的;
 
保羅接下來又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到底是與基督同死比較困難呢,還是與主同活困難呢?其實人人都想要活,沒有什麼人是想要死的,但是憑我們自己的能力我們是只能死的,想要活卻沒有能力能夠自己活過來;
 
好像是一個人正懸在一個懸崖的邊上,想要上去卻無力為力爬上去;雖然不想死,但是若是一鬆手就要掉下去死了;我們的不想死只不過是不想自己鬆開手墜下去而已;這樣的人會緊緊抓住已經抓住的東西,不願放手;就算是救援人員用繩索牢繫了身體,要將他拉上去,他因為緊張過度,還是不能放手,這樣的話救援人員就無法拉他上去;
 
我們在基督裡也是類似如此,我們往往信了基督,但是就是不肯放手讓主來救、而是緊緊的抓住自己的老我,抓住自己所知的、世界上的保命之道,例如努力積攢錢財,注重自己的舒適方便、遠超過他人的需要,甚至是抓緊自己的面子、仇恨、妒忌、貪心而不肯放手,這樣就無法與基督同死了;而沒有同死,那又怎麼能同活呢?
 
我們中間那些願意放手的人呢,是因為什麼呢,乃是因為我們信我們這樣聽從他,我們也必與他同活;這樣的信是不是就要比那起初的信要再有深度、再有高度一些?我們說我們是因信稱義,這似乎在眾教會間被說成是很簡單,但是要與基督同死同活所需要的信心,似乎是要更大一些;
 
雖然信心可能要更大,但是我們能夠重生卻不是因為我們的信心,乃是因為主依著我們的信,將他自己的生命,加在我們這些被稱為義的人的生上;這重生是出自於主的恩典,我們自己的努力毫無功勞可言,我們所作的只不過是放手而已;
 
那有沒有可能一個基督徒就只靠著因信被稱為義,但是卻不與基督同死同活呢?我說那是不可能的,正如我們已經講過的羅馬一章17節中所說的「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義人必因信得生」;一個基督徒如果一直到最後都沒有與基督同死同活,那只能說明他到了最後仍然沒有成為義人;
 
我們對於神的話語不能只是單向的思考,從一開始自己以為自己是信的,那麼我們就是因信稱義,然後再因著義人的生命就得生命、得永生;我們從反向推巧神的話語也是同樣的成立的;一個人若到了最後沒有能夠在基督裡重生,那麼他就從來沒有被算成是一個義人,再倒推回去是真的:原來他從來就沒有真正的信過;
 
基督的死是向罪死了,活著是向神活著;我們與他同死、與他同活也是如此;這些不是在我們受水洗的時候自動發生的,這些是在我們受聖靈的洗之時所發生的,而這個洗的過程可能要持續我們的一生一世;願上帝保守我們每一個人,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19年9月8日 星期日

受洗也不過只是一個行為

基督教常說人不是因為行為稱義,而是因信稱義,這是保羅寫羅馬書教訓的中心,這也是我完全贊同的;他寫作的背景是要對抗當時盛行的猶太主義,也就是有人說基督徒也要守律法,也要以行為來稱義,這是對信仰的一種誤解;
 
我們今天眾人所講的因行為稱義,在我們的概念裡、更多的好像是一種累積功德的行為;你做的這一件好事就加10分,以後做了那件更好的事再加20分,當你的分數夠了以後,神就讓你上天堂;這是現在某些佛教教派的概念,這完全不是基督教;
 
猷太教要人守律法是要人守全律法,有點像是一種扣分制,做了什麼事,比如說在安息日搬運東西,那就扣分,要贖罪;這扣那扣最後分數不夠了,也不能進神的國;當然這些分數什麼的都是我自己加上去的,好讓現代常常接受考試的人容易明白,不過意思就是差不多這樣;
 
神看人是看這些表面的行為嗎?我們的審判是依據我們的行為嗎?這些問題我們應該要好好的思考;我們知道神看人是看我們內心,當然神審判的時候可能會用到我們的行為,「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但是那是好叫我們無可推諉;然而真正使我們能夠得救的,還是因為我們信神;
 
只是信是我們所看不見的,只有神看得見而我們卻看不出;我們要怎麼樣表達我們的信呢?還是要靠我們的行為,信主的人必定遵守主的誡命,沒有行為的信心就是死的;如今教會要求我們信而受洗,在眾人面前宣告我們的信仰,只是,難道那樣就不是一種行為?
 
如今我把三個詞列在下面:「信而受洗」,「愛心幫助人」,以及「誠心獻上奉獻」,這三個詞裡面都有形容詞和動作;如果我們拿掉前面的形容詞,那麼受洗,幫助人和獻上奉獻;當沒有前面的形容詞,那麼這三個動作都只是行為;而是行為都可以假裝,都不足以說明我們的信仰;
 
所以如果有人說受洗就代表信仰,那麼我是絕對反對的;一個受了洗以後就不太來教會,從來不會去幫助他人也從來不奉獻的基督徒,和一個因為身份的原因不能公開受洗,但是卻因看了主的教訓就僅慎自守、常常會幫助人,也暗中作到十一奉獻的人,哪一個人是更信呢?
 
約翰福音的19章就記載了一個這樣的人「38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约瑟,是耶稣的門徒,只因怕猷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来求彼拉多,要把耶稣的身体领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稣的身体领去了。」事實上,他的事情在四本福音書中都有記載,也說他是耶穌的門徒,路加福音還說他為人善良公義;
 
我們稱義到底是因信稱義還是因為受洗稱義呢?在眾人面前宣告並受洗不能表示就是真信,有的時候嘴皮子上的信與接受一個一次性的洗禮,所付的代價要比長久遵行神的誡命要低了很多很多,教會如果一方面強調人不能因為行為稱義,卻又完全接受因著只要有了洗禮這樣的一次性的行為,就認定是為信、以及足以稱義和得救的唯一考量,那豈不是自相矛盾?
 
神和我們要的是裡面的東西,行為是表面的,信靠是裡面的,靈魂則是在最深處;如果一個人只有表面的行為而沒有裡面的信靠,那當然是不是神所要的;但若是只是在嘴皮子上的信,那就要比許多付上代價的行為還要來的更淺層表面;

真正的信心是神賜給我們的,是由於信以至於信,是我們在信主的道路上因著順服神、而神讓我們生長出來的,這能力大到可以讓駱駝穿過針眼;願上帝看守幫助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

羅馬書六章「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前面我們講到受洗信主,乃是要與基督同死,這樣才能與他同復活!又說到是要使我們的舊人或是罪人,與耶穌基督同死,同釘十字架,並且要請耶穌基督在我們的身上作王掌權,這樣我們才能在一舉一動上面有新生的樣式,同藉著父的榮耀與他同復活;
 
這些道理我們都明白了之後,今天我們來談一下我們的舊人是要怎樣死的;我們都知道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而我們都是犯罪的人,因此我們在信主之前全都是罪的奴僕;這是本章第16節就會告訴我們的:「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
 
我們以往是順從罪,作罪的奴僕,抽菸喝酒不好,我們偏愛抽菸喝酒;賭博騙人不好,我們偏愛賭博騙人;這些都是犯罪,所以我們就在罪中,被罪所牢牢的控制住,要一直到死為止,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所以我們當要「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或是「和他一同埋葬」;
 
我們若是死了,那麼罪就在我們身上無權無勢了;雖然我們是因著信、依靠主的死為我們付上的贖價,那也只是將我們以前的罪價給贖了,使我們能夠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但是卻不能防止我們以後再犯罪、再陷於罪中;為了要讓罪真正的在我們身上無權無勢,我們一定要對罪死,才能讓我們真的脫離罪;
 
我們要如何才能對罪死,不再做罪的奴僕呢?經文中說了,「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那就是要我們以基督為榜樣,效法他的甘心順服、遵行神的旨意,甚至到死;
 
希伯來書四章「14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 15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11節也告訴我們:「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就是告訴我們我們當要自己如此行;英文(或是原文亦)是 Likewise reckon ye also yourselves to be dead unto sin,一再的告訴我們這是我們自己該當作的事;我們學了道以後、自己也要懂得對付自己的罪;
 
連主耶穌自己在地上時也要自己對付罪,對付試探,人也是自己要對付罪;創世記四章中神對該隱所說的話:「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對付罪是人該作的,只是他也會幫助我們,因為他能夠體恤我們的軟弱;
 
我們在基督裡領受恩典,有些事情不是我們自己能夠做的,例如說是重生,要得著基督的生命,這些事情全部要仰仗聖靈,我們自己是無法做到的;但是像是要對付罪,對罪死,謹守聖潔,我們在這些事情上面可以得到主的幫助,主對我們的提醒,但是我們自己也需要付出努力,立下心志把這些事做好;
 
當然對罪死了以後,我們也必需要與基督同活,這些事情我們要留到下一篇再講解,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與你們。



2019年9月7日 星期六

羅馬書講經 (7)

羅馬書講經 (7)
不將神當得的榮耀歸於神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做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低流量,無影像版本在這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upxi1629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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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 星期五

受洗歸入基督(羅6:3)

羅馬書第六章「1 這樣,怎麼說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2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3 岂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吗?4 所以我们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样。 5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状上与他聯合;」
 
洗禮,是基督教一個重要的儀式,對於每一個基督徒來說,可以說是最重要的儀式;基督徒不似某些其他的宗較、有許許多多的儀式,基督教由主自己所設立或是認可的儀式只有洗禮和聖餐,可能有些教派也算上洗腳禮,其中洗禮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一項;
 
然而洗禮再怎麼說也只不過是一個儀式而已,或者是說是一個預表的儀式;我們受洗,是在眾人面前公開表明我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並預表我們將要接受主用聖靈給我們施洗;但是這只是一個預表而已,並不表示我們經過洗禮就真的有聖靈的洗,也不能就算是我們的救恩的確據;因為這畢竟還是人手所行的禮,並不能強迫聖靈的主權。
 
無論如何,是人手的預表或是被聖靈所洗的洗禮,受洗在意義上就是如這裡所寫的一樣,是受洗歸入基督的死,並表示我們要有一個新生;以目前最普遍地浸禮而言,我們要離開我們所呼吸的空氣進入水裡面去,好似耶穌在死了以後要進入墳墓之中,這就是受洗歸入他的死;
 
當我們從水中出來,重新呼吸這世上的空氣,這就預表我們會有一個新生命,而從水裡出來的人是一個新人了,也就是一個新的生命了;這就是我們預表要與基督同死與同活了;這就是洗禮所代表的意義了,雖然只是預表,但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明白洗禮所代表的意義;
 
保羅藉著洗禮來問我們這些已經經過洗禮的,是不是真明白洗禮的意義呢?當我們藉著洗禮表明我們願意與基督同死之同時,是否真心願意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死?那舊人是個必死的罪人;而受洗歸入他死的目地,當然是為了要再重新的新生,而新生原是叫我们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样式;
 
所以和第一節聯合在一起,這個就是保羅要問我們的問題:我們成為基督徒以後仍可留在罪中嗎?保羅已經說過了,這是斷乎不可的;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中才告訴我們乃是因信稱義的,這句話一開始之後,許多人就誤解成我們是不用再守律法了,行為也不再重要了;是這樣嗎?
 
保羅在這裡藉每一個基督徒都必需要經歷的洗禮告訴我們:我們是藉洗禮宣告自己是信基督的,如果我們是信他的,我們就是要藉洗禮表明我們願意與他同死、同釘在十字架上;不僅是如此,同死也要同復活,我們在一舉一動上也當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样;
 
如果不能與他同死同活,我們怎麼能肯定的說我們的信是值得神稱我們為義的信?是像亞伯拉罕那樣的信?如果我們貪戀罪惡,那麼就是不肯讓我們的罪人死去,而沒有先讓舊人死,就自然是沒有新生和復活了!這樣的話我們所受的洗禮,也僅僅只是一個還沒有實現的預表而已;
 
洗禮不是一個具有神奇魔法的儀式,甚至不像某些人以訛傳訛的說法那樣,具有什麼驅趕邪魔的奇異功效;洗禮就是我們信心的宣告;真正有功效的是:當我們真心的將全人全心交託給主時,主便可以在我們的身上作王掌權,他會幫助我們,讓我們的舊人死,也得以活出新人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榮耀歸予復活,坐在寶座右邊全能的羔羊。



2019年9月5日 星期四

不可仍在罪中(羅6:1)

羅馬書第六章「1 這樣,怎麼說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2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3 岂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吗?4 所以我们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样。 5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状上与他聯合;」
 
耶穌基督的恩典,是赦罪的恩典;然則這樣能夠赦罪的能力與恩典,也被許多的人拿來當作繼續享受在罪中之樂的拖延以及懈怠的藉口;反正我無論犯了什麼罪,耶穌基督的寶血都可以將我的罪洗凈,那麼我為什麼要苦待自己,看到他人在那邊享受罪中之樂,而自己卻不敢?
 
要知道犯罪往往是有樂趣的,否則人就不會這樣踴躍的犯罪了;但是忍耐、守聖潔和守律法是需要自制力的,所以人往往是樂於犯罪而不願意受任何約束;就是這樣,許多人會想我既然有耶穌基督赦罪的恩典,那我為什麼要這麼約束自己,苦待自己?何以不敢犯罪呢?
 
這就是保羅在第六章的一開頭所提出的反問「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這實在是反應了許多人心底的,雖然是罪惡的但是也是真實的想法;有的人還想:如果基督赦罪的恩典是有限的,他們不是指基督的能力是有限的,而是每個人可以領受的次數是有限的,例如說七十個七次;
 
那如果是這樣子,那這樣我們不應當太早信主,免得將赦罪的恩典用盡,應當要留到老年快死之前,信了主,得到赦罪,然後很快的死了,這樣就不怕將赦罪的恩典用完;我發現有這種想法的人還不在少數,但是這種想法其實是很糟糕的,其實是不明白基督的救恩;
 
他們以為基督的恩恩就像是人世間的東西,越用越少,也越用越弱;他們以為只有赦罪才是恩典,而得生命不是;這些人對於基督的恩典和救恩都有嚴重的誤解,錯誤到一個程度,就好像是羅馬書十章3節所說的:「他們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將赦罪留到最後嗎?當然不好!越早認罪、越早悔改,那就有越多的時間可以結出基督生命的果子;我們可以放縱自己,留在罪中嗎?當然也不可以,我們若是留在罪中,就不能在罪上面和基督同死;不能在罪上死,就不能在義中與基督同復活過來;
 
這就是立自己的義的可怕,我們常常用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理智,自己設想的場景來想像:我們是怎麼樣得到拯救的;但是卻不注意到神已經啟示下來的話語;你想死前最後一刻受洗歸主,讓主洗凈自己所有的罪,然後接下來也沒有能力再犯罪了,所以無罪的人應該可以進天國,對不對啊?
 
這個想法好像是很合理,也從這裡和那裡知道了一些基督赦罪的基本原則;但是你沒有能夠明白整個救恩的道理;所以這個道理看起來是很合理,只是合你自己的理而已;好像看起來也是義的,但是這樣一來你就是立了你自己的義,並不符合神的義;
 
留在罪中好叫恩典顯多也是一樣,你看了前章20節「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若果就這樣斷章取義了,而且還是因為罪惡的私心來斷章取義的,那麼就會得出這樣錯誤的結論;
 
基督豈會叫人作惡呢?叫我們作惡的豈不是我們自己的惡心嗎?所以,我們在這些事情上,不好自作主張,不好斷章取義,總要完全的明白神的啟示才好,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榮耀頌讚都是歸於你的。


順服與行善(提3:1)二

提多書三章「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做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3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4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
 
保羅在提醒傳道人提多之時,還要他去提醒會眾,要去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這和要求會眾去常常行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在我們的想法當中,宗教應該是要鼓勵弟兄姐妹去行善,例如我們所熟知的佛教,比如說台灣的慈濟,他們的會員就會去常常行善;
 
然而基督教的行善(do good)和世俗所認知的行善並不完全相同,以弗所書二章10節中就特別解釋了基督教的行善:「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聖經裡所說的行善,就是要我們去行神叫我們行的事;
 
這可能會有各種各樣的事,有人在路邊受傷昏倒了,例如主耶穌基督所舉的撒馬利亞人的例子;如果我們動了慈心,那就應該去救助,對嗎?可是在撒馬利亞人之前有一個祭司和一個利未人都經過了,他們都沒有停下腳步去救助他?為什麼?就是因為他們沒有預備好自己能去捨己而去幫助人;
 
人要學會捨己是很困難的,平常連拿幾塊錢給乞丐都小氣的人,很難很難叫他們去花自己的時間、花自己的錢去幫助一個受傷昏迷的人;同樣的,平常連十一奉獻都做不到的人,也很難很難讓他去拿一筆錢出來,去成就神所要成就的事工;這些事在平常都需要練習,也就是需要預備;
 
主耶穌說:「無論何人,因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這小子裡的一个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馬太福音10:42)大家要注意主的話是怎麼說的,不是說只要將水給人喝都會得賞賜,主的賞賜沒有這麼廉價;而是那杯水剛好是成就了、支持了神所要預備去行的事;所以是「因門徒的名」,所以是「這小子裡的一個」
 
我們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之中讀到了保羅曾遭過許多次患難,當保羅在患難之中曾經幫助過他的人,縱使只是一點小小的心意,豈不是要比在某些慈善活動或是宗教活動中,奉獻大筆的金錢,卻讓主事人拿去揮霍、豪華享受,更要能得主的賞賜?
 
你們說供應給保羅一碗湯、一塊麵包,和捐款給高雄氣爆案一百萬,那一樣所得的賞賜是更大的?所以說神要我們行的善事,那也是有大有小,有些「善事」那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無奈許多人在遇到這種能得大賞賜的善事時,因為心沒有預備好;平常沒有助人或是奉獻的習慣,就與這些「善事」擦肩而過;
 
希伯來書13:2「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這樣的人平常一定就是習慣招待客旅的,他就是一個預備好的人;有沒有些受招待的人是來佔便宜的?我想也是會有的,但是我們也是往往藉著受騙,也預備好了我們自己;
 
行善是沒有可能不受騙的,我們的主自己也週濟窮人,那你說他有沒有被騙過?我們應該說他沒有被騙過,但他有時應該是明知對方是來討便宜,還是應允了對方的要求;例如他招了猷大來當門徒,明明知道他會偷錢,卻將錢囊反而交給他來管;這就是告訴我們不可能追求完全無誤的行善;
 
保羅也是要提多如此提醒會眾,要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那些神心意中的善事,我們一定不要錯過,否則我們到以後見主面的時候,看到別人可以得到大的獎賞而自己卻沒有,甚至有些大獎賞原來是擦肩而過的,那到時候一定會是後悔莫及的;願上帝賜福給你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19年9月4日 星期三

亞當與基督(羅5:18)

羅馬書五章「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做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做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馬書五章,比較了罪與恩賞的關係之後,最後也將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基督的對照作了一個比較,我們講過許多次了,眾人的定罪是因為始祖亞當的一次過犯,那我們就全在罪中了;不公平嗎?我們繼承了生命也就是繼承了過犯了,亞當是人的預像;
 
但是也同樣的因為一次的義行,許多人也照樣的被稱為義得生命;是哪一次的義行呢?就是基督犧牲了自己成為了我們的贖罪祭,就這樣的一次義行,眾人也得以被稱為義了;亞當是我們生命的開始,而基督則是我們新生命的開始,基督就是末後的亞當。
 
起初的亞當是犯罪的亞當,末後的亞當是行義的亞當;起初的亞當是悖逆的亞當,僅有的一條誡命卻也仍然守不住,可是末後的亞當卻是順服的亞當,不僅僅是在生活中的凡事上順服,他更是完全的順服,甚至在面臨死亡的痛苦時,他曾三次禱告:若是可以、將這苦杯挪去;但是他到底是將自己的生命放下,甚至到死都順服天父的旨意到底;
 
起初的亞當是失敗的亞當,神按照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人,要人看守修理園子,但是亞當並沒有達到天父的期望,也就是虧負了上帝的榮耀;人本當是上帝的榮耀,好像子女是父母的榮耀那樣;起初的亞當失敗了,但是末後的亞當卻要帶許多的弟兄進入神的榮耀中去,末後的亞當是榮耀的亞當;
 
他帶領我們進入榮耀的方式是「使」我們像他,不是要我們像他,因為我們憑自己並不能像他;他施恩典給我們,不但免了我們的罪債,這恩典還在我們身上作王,使我們像他;這恩典就是聖靈、是基督的靈;
 
律法是後添的,人有了律法後也並沒有改變我們的本質,人不管是有沒有律法也都是在罪惡裡面,只是有了律法後,人就知道自己離律法的標準有多遠,罪就顯得更多了;這就是律法叫過犯顯多,但是不管我們所犯的規條有多少,神都定了意要救贖我們,那恩典就更顯多了;
 
罪做了王是叫人死;恩典,也就是基督,是因著使我們被稱義,在了我們生命中也作了王,那是理所當然的,也是配得的;他在我們的生命中作王掌權,乃是要我們遠離罪惡,也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脫離實權的掌握,不再讓死在我們身上做王,這樣才能帶我們進入永生當中。
 
起初的亞當失敗了,末後的亞當要帶人進入永生,他也並定會要成功,這些人至此以後就再也不會死,死亡也再也不能掌權,它要永遠的失去它的毒鉤;到那時候,人就完成了神起初造人時所懷的期盼,人也就成了上帝的榮耀,將神的榮光反映出來;
 
因此耶穌基督這個末後的亞當、也就會是最後的亞當,他將完成起那初的亞當所沒有完成的工作,完成真正有神形相樣式的人,還使人有永遠的生命可以直到永久,他是最後的亞當,不再需要另外的亞當,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2019年9月3日 星期二

過犯與恩賜的比較(羅5:15)

羅馬書五章「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做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做王嗎?」
 
在15節這裡開始,保羅將過犯和恩賜作了一系列的比較,在一開始,和合本的翻譯就是「只是過犯不如恩賜」,好似將兩者在這裡作了一個大小或強弱的比較,其實那是一個誤會,兩者其實根本沒有可比性、不需要相互比較,新譯本對於這一句的翻譯也只是「但恩賞和過犯是截然不同的」,這應該是比較好的翻譯;
 
首先用恩賜這個詞容易和聖靈所賜的恩賜(能力)相混肴,新譯本用「恩賞」會比較接近「恩典的禮物」這樣的原意;這就表示這恩典是以禮物的形態白白賜給我們的,是要使我們得救的;其實這也是聖靈的恩賜之一,只是我們通常要把它們分別開來;再來就是,保羅也沒有要將過犯和恩賞兩者要作出比較來的意思,正如我所說的,這兩者是沒有可比性的;
 
前面說過了,過犯是由亞當一人就進入世界,使眾人都在過犯中、也在死中;那麼現在神要賜恩典,是經由耶穌基督一人賜恩賞,豈不是要更加豐盛的臨到眾人嗎?這就是說恩賜的力量要比過犯(或是罪)要大多了,罪一次是影響一個人,剛開始的時候是藉著影響亞當一人而進入世界;但是恩賜的力量就要大多了,聖靈的第一次降下,就降在一百二十個人的身上,後來則是同時影響更多的人;
 
另外過犯也是人一次又一次犯的,審判的時候也是考量一人一次的罪行,但是恩賜呢?是一次性的將所有的過犯都除去,這就是過犯根本就無法和恩賜相提并論的基本差別;保羅很精細又很正確的分別出過犯和恩賜的差別性提出來,然後就要得出下面的結論出來:
 
保羅說:「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做了王」,是的,死因為一個人的犯罪,就在其下所有的人的身上都作了王;那麼「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人呢?豈不是更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做王嗎?因為神藉耶穌基督賜下的恩賞是這樣的強大,我們這些得了恩賞豈不是就可以將生命權從死那裡奪回來嗎?
 
這就是保羅所要論述的,我們說因信稱義,但我們信了,神也稱我們為義了,我們與神和好,聖靈澆灌神的愛給我們,這一切都很好,但是這一切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在這裡顯明出來,如果罪可以讓我們置於死之下,死可以在我們身上作王;那麼神的恩賞就是可以將這一切都改變了;將我們的生命從死的手中奪回來;
 
所以羅馬書第四章是告訴我們乃是因信,而不是靠行為守律法而才能被神稱義;第五章所要導出的就是我們從被稱義,到最後可以得生命,這乃是救恩真正的目地和原因;我們今天可能一入教就有人告之我們這些事,但是在基督教一剛開始的時候,死權是牢不可破的觀點還是深入人心;
 
比如說當時的猷太人中的撒都該人,雖然也是神的選民,但是他們卻不相信復活;也有許多人雖然信基督,但是並不完全了解救恩是怎麼一回事,保羅就在這裡一段又一段的導論出來,要告訴他們,救恩最後的目的就是要得永生;感謝讚美我們的主,一切的榮耀頌讚都是歸於你的。


2019年9月2日 星期一

順服與行善(提3:1)一

提多書三章「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做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3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4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
 
保羅在這裡告訴提多,作為一個傳道人應該如何的提醒和告誡眾人,要他們順服做官的、掌權的,要遵守執掌法律的,並且要多多的行各樣的好事;兩千年前的提醒,到了今天還是很有價值,真理是不隨著時間或者是人類的文化,社會制度的變遷而改變的;
 
保羅和提多是處於什麼時代呢?他們所處之地都不離開羅馬帝國的版圖之內,也就是說保羅要提多提醒他的會眾,要順服於羅馬帝國裡的那些做官的,掌權的,也叫他們要遵守法令,這是和羅馬書十三章的內容是大同小異的,可見這絕對不是保羅心血來潮,或是想巴結某位官員所寫的,而是這真是從神而來的啟示;
 
羅馬書十三章「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基督徒應當要學會順服與行善,即使那在上掌權柄的還可能是非我族類;也有可能存在著文化和價值觀不同,但是基督徒就應當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並且我們是藉著順服掌權者而順服我們的神,因為這順服是神的話語所要求的;
 
很諷刺的是,在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乃是正逢香港831反中示威之後的一天(2019/9/1),在這些事件之前的一兩個月,有許多香港的牧者看到612大遊行聚集了有上百萬人,人氣可用,就出來支持反送中,並且多次引用經文來鼓吹教徒上街;
 
到了八月初,還有牧者引用安息日的經文,要人在週一罷工,並發起一些名不符實的禱告會,招攬那些罷工的人來參加,將禱告會變成了發洩怨氣的場合;當時僅有少數的牧者,包括筆者,還能夠舉著聖經的真理,力勸信徒不要參與政爭,當時還遭受到了某些情緒憤怒之人的奚落;
 
但是這一個月來,隨著暴力行動的不斷升級,情況越演越烈;是不是有信徒出來抗議、不管是什麼原因最後總之是因而受傷、但是又申訴無門的?那樣算不算是自取刑罰?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怎麼禱告、為何神都不應允呢?怎麼和某些牧者所言的:「耶和華必保守我們」有很大的不同呢?
 
當初那些鼓吹信徒出來反抗的牧者,現在又在哪裡?那些當初發起罷工禱告會的牧者,如今又有什麼話要?香港的基督教傳媒「信仰百川」、以及其上言之鑿鑿的那些作者,現在又有什麼話好說的?沒有了,自主噤聲了,為什麼呢?
 
因為他們主張的從來不是真理,他們乃是順從人的情緒,人的喜好,順應時代而發言;當時局稍稍的變化,他們看見事情變大條了,害了某些基督徒白白的損失又行為不合真理,他們就噤聲了;我們看見這樣的話不但不能永久常存,反而是連三個月都持續不下去;而保羅所留下來的書信已經兩千年沒有改變過,因為它不需要改變;
 
我們相信聖經是神啟示的唯一真理,任何的講法和論調若與聖經的教導相充突,便一定不是來自神而是來自人的私情或是私慾;我們在傳講的時候不能說:「聖經的教導的確是這樣說,"但是"我們現在如何如何 . . .」;不!一定沒有「但是」,如果有但是那就不是真理了;

我不是不同情他們的主張與訴求,但是身為神的工人,便當按著神的旨意牧養群羊;正如彼得前書5章2節所言:「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我們也可以從此事中學得一個教訓,那就是以後再有人以為憑藉人的智慧可以反對或是改變就算是一丁點神的話,那他們必是自取羞辱;廣大的讀者也可以藉此一事件的前後演進就可以看出,誰才是忠心事奉主的僕人,誰又是侍奉自己;願上帝賜福給你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5:12)

羅馬書五章「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做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
 
自從亞當犯了罪,罪就從亞當入了世界,而罪的工價就是死,亞當要死,他離開伊甸園之後又活了九百三十年果真就死了;我們現在看930年好像很長,但是若是亞當沒有犯罪一直留在伊甸園當中,那他必定不會死,因為伊甸園當中還有生命樹,神在適當的時機必定會讓亞當吃生命樹所結的果子,那他就永遠不死。
 
亞當死了,從亞當以下所生的眾人也都會死,沒有一個例外的;這麼看起來,罪是從亞當一人就進入了世界,而以後所生的眾人因為不是在伊甸園之內生的、長的,那就是與神分離,所以就都有罪,也就都要死;
 
看到這裡可能我們,特別是華人基督徒是很難明白這些事情了,因為我們的聖經將 sin 翻譯成犯了罪,和犯了法好像是一樣的,中文裡的罪就是這樣通用的;但是 sin 應該是一個專用的詞,它代表出了問題,有了錯誤;好像我們今天製造產品,如果那個產品不完全,我們就說它是個瑕疵品或是不良品,應該就是這個意思會比較接近;
 
亞當以下所出生的人,因為是亞當本身就是一個不良品,或者說是不符合神榮耀的人所生的,那麼一生下來就都是不良品,都虧欠了上帝的榮耀(中文的翻譯就成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我們無需跟人家辯論,一個人剛從母親肚子裡生下來,什麼事都沒有做,那怎麼能犯罪呢?
 
是的,剛出生的嬰兒並沒有犯任何事,但是也確實一生下來就已經有暇疵了;所以這就是原罪,原罪就是我們所處的位分,從生下來就壞了錯了,不能夠連於神,因此人人都是會死的;
 
聖經裡又常常將罪當這一個活物,例如該隱獻祭不被神所喜悅,於是他就生氣發脾氣,耶和華就對他說:「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四章);所以我們說我們有罪,或是說亞當有罪,這個世界有罪,其實就是說我們就進入罪的權勢以下;
 
罪從亞當一人入了世界,倒不如說因為亞當一人,世界就有了暇疵;如果上帝沒有頒布標準,那麼瑕疵就不算作是瑕疵,是神沒有追討,從亞當到摩西就是這樣的狀態,但是暇疵還是暇疵,死就因為這罪這暇疵就作了王,所以眾人都要死,都在死權之下;就算是那些並未和亞當犯同樣罪的人,就因為那原罪,或是暇疵的位分,就也通通要死;
 
會覺得不公平嗎?你們在沒有聽過亞當自己活了九百三十年,另外人本來還有永生的可能之前,都不會覺得不公平,對吧?現在聽說了,知道是因為亞當一人的罪就讓我們失去那種可能,現下你們是因為貪心就覺得可惜,不公平,這種情感本身就是不義的;
 
我們的生命是來自神,但是卻是經過亞當傳遞給了我們;我們沒有因此而感謝亞當,反而是因為現在的位分不夠好而責怪亞當;這就好像一個孩子沒有感謝父母給了我們生命以及聰明智慧,卻埋怨為何父母不夠有錢,無法讓我們過一個富二代的生活,這種埋怨也就是不義的;
 
亞當是我們的預像,我們是從亞當之後各從其類的;亞當是有兩隻手兩隻腳然後直立行走,所以我們也是這樣,沒有區別;亞當有一條誡命卻守不住,當我們有許多誡命時,我們也一樣犯了多條,所以我們和他也並沒有區別,這就是亞當是我們的預像;
 
如果是這樣,我們本是沒有指望的,但是恩典要來到,我們就有了指望,這個我們下一篇再講,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保守我們每一個人。

2019年9月1日 星期日

稱義到得救(羅5:10)

羅馬書五章「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 10 因為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稱義是得救的第一步,如果你相信神的預定,這稱義會發生在所有得救的人身上,首先要被神稱為義,接下來的過程會發生在這些稱義的人之上,直到完全的得救為止,沒有一個人會在中間被失去;但是若是一個人不是預定得救,那麼從稱義開始的這些過程都不會發生;因為神不會作半徒而廢的工作;
 
如果你不相信神的預定,這也不是一個問題,因為神的預定本來就不是讓人能夠了解或是知道的;所以這不影響人對神的信,我們只要知道對於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來說,這些都是要發生的;一個人受洗成為基督徒,只是從人的角度宣告他對神的信,和是否就表示被神稱為義,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我這樣講的意思是因為人有各種各樣信主的理由,有的人因為要和基督徒結婚才信主受洗,有的人是以為信主是和拜財神差不多,就是信了主以後可以接受各種的保守、醫治和祝福;這樣的人受洗宣告信主,不表示神就有義務立時的接納這個人,並稱他為義;神是否,或是何時稱一個人為義,那都是在於神的主權;
 
對於被神稱為義的人,這個稱義的意義就是神不再計較我們所犯的罪,就是我們與神是和好的狀態了;因為基督的中保,神不再追討我們所犯的罪,我們也不在神的憤怒之中了;當人在神的追討與憤怒之中,人是沒有能力去改正自己,只會選擇與神為敵了;
 
所以稱義,就是神先主動不再算我們為罪人,使我們與他和好,這個和好是因為我們信他的兒子;接著下來,保羅寫下「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這所說的,就是稱義之人也要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因為神復活的大能也要開始復活了;
 
這個就是基督徒的重生,是從被稱為義,與神和好之後之後就要開始了;基督在墳墓中待了不到三天就復活了,我們的重生也往往不是一瞬間的事情,有的人可能要到很久以後才會讓人感到他有在重生,但是無論如何,稱義的人要到完全得救之間必需要重生,重生的速度與工作的方式完全是取決於神的工作,不是每個人都相同的,所以我們不要以自己的經驗去論斷別人;
 
然而若一個基督徒,自己長年信主後都沒有感到重生,與耶穌基督同復活,那他是應該要著急,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从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3章,主對尼哥底母所說的話)
 
一個人,一個基督徒不能只是誇言因為我信耶穌,那我就是義人了,那我就已經得救了;但是一個人若是因信被神稱為義,雖然還在重生的過程中,雖然有的時候還會偶有軟弱,但是他是已經得救了,這是信心的語句,也是因為信神是信實的、且是永不失敗的;我們就將還未完成的事情以完成式給說出來,這就叫作宣告;
 
從與神和好要進入與神為樂,這裡面包含了我們的目標,我們對事物的看法,我們的價值觀都要改變,與神相合;因為神是永遠不改變的神,在他沒有轉動的影兒,既然神是不能改變的,那只有我們這些罪人從罪轉變為義;當我們如此作的時候,我們就得以享受神的豐富,神的同在,就是真正的以神為樂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