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五章「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 10 因為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稱義是得救的第一步,如果你相信神的預定,這稱義會發生在所有得救的人身上,首先要被神稱為義,接下來的過程會發生在這些稱義的人之上,直到完全的得救為止,沒有一個人會在中間被失去;但是若是一個人不是預定得救,那麼從稱義開始的這些過程都不會發生;因為神不會作半徒而廢的工作;
如果你不相信神的預定,這也不是一個問題,因為神的預定本來就不是讓人能夠了解或是知道的;所以這不影響人對神的信,我們只要知道對於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來說,這些都是要發生的;一個人受洗成為基督徒,只是從人的角度宣告他對神的信,和是否就表示被神稱為義,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我這樣講的意思是因為人有各種各樣信主的理由,有的人因為要和基督徒結婚才信主受洗,有的人是以為信主是和拜財神差不多,就是信了主以後可以接受各種的保守、醫治和祝福;這樣的人受洗宣告信主,不表示神就有義務立時的接納這個人,並稱他為義;神是否,或是何時稱一個人為義,那都是在於神的主權;
對於被神稱為義的人,這個稱義的意義就是神不再計較我們所犯的罪,就是我們與神是和好的狀態了;因為基督的中保,神不再追討我們所犯的罪,我們也不在神的憤怒之中了;當人在神的追討與憤怒之中,人是沒有能力去改正自己,只會選擇與神為敵了;
所以稱義,就是神先主動不再算我們為罪人,使我們與他和好,這個和好是因為我們信他的兒子;接著下來,保羅寫下「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這所說的,就是稱義之人也要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因為神復活的大能也要開始復活了;
這個就是基督徒的重生,是從被稱為義,與神和好之後之後就要開始了;基督在墳墓中待了不到三天就復活了,我們的重生也往往不是一瞬間的事情,有的人可能要到很久以後才會讓人感到他有在重生,但是無論如何,稱義的人要到完全得救之間必需要重生,重生的速度與工作的方式完全是取決於神的工作,不是每個人都相同的,所以我們不要以自己的經驗去論斷別人;
然而若一個基督徒,自己長年信主後都沒有感到重生,與耶穌基督同復活,那他是應該要著急,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从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3章,主對尼哥底母所說的話)
一個人,一個基督徒不能只是誇言因為我信耶穌,那我就是義人了,那我就已經得救了;但是一個人若是因信被神稱為義,雖然還在重生的過程中,雖然有的時候還會偶有軟弱,但是他是已經得救了,這是信心的語句,也是因為信神是信實的、且是永不失敗的;我們就將還未完成的事情以完成式給說出來,這就叫作宣告;
從與神和好要進入與神為樂,這裡面包含了我們的目標,我們對事物的看法,我們的價值觀都要改變,與神相合;因為神是永遠不改變的神,在他沒有轉動的影兒,既然神是不能改變的,那只有我們這些罪人從罪轉變為義;當我們如此作的時候,我們就得以享受神的豐富,神的同在,就是真正的以神為樂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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