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六章「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做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做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做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前一篇中,我們說到從罪的奴僕,那就是我們以前以及如今的世人都是罪的奴僕,變為義的奴僕並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是有一個過程的,那我們是因何、並且是如何才會有這樣的轉換的呢?保羅在這裡的第17,18兩節就把答案告訴了我們;
保羅說「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詞,那就是「從心裡順服」;有的人說這裡所寫的道理的模範就是耶穌基督,也有的人說那就是基督教的道,其實是否是基督或者是道在這裡並不重要,作為一個模範讓我們學習,當道活生生的活現起來,那道就是基督;
但是從心裡順服,卻是人很難作到的;記得我初信的時候,聽道的時候是點頭如儀,口中稱阿們;但是聽完道之後,不要說是沒多久以後就會忘記這所聽過的道,就算是還記得所聽過的每一個字,也知道該如何作,但是一碰到需要實用的情況,例如說在教會的門口遇到了某種情況,比如說有人需要幫助,但是那自私的心就會勝過所聽過的道,而在我身上作王;
這樣當然不是「從心裡順服」那道,對吧!我們不要以為一時的在心中同意就是「在心中順服」;原文如果翻譯為「全心的順服」會更恰當;沒有受到考驗的時候,我們總以為自己是順服的,但是真正的遇到了考驗,我們才發現我們是如此的經不住考驗,如此的不能順服;
那怎麼辦?沒有關係,這種事情從來就不是一簇可及的,我們總要一遍又一遍的聽道,心裡也要一遍又一遍的掙扎,很少人的生命可以在短時間內改變,多數人老是不改;我們一方面說「全地要回轉歸向主」,歸向主是舊約當中,先知譴責以色列悖逆的百姓應當歸向耶和華所用的話(eg. 以賽亞31:6),我們一邊說這話,但是自己就不能順服;
一方面我們說神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但是當這光照亮的是左邊,我們卻偏偏往右邊去行,這就是今日多數基督徒的景況;那這樣我們到底是義的奴僕嗎?還是我們還是罪的奴僕呢?我們還是義的奴僕,雖然我們還不能算是順服於義的奴僕,自從基督買贖我們(或者要加上,如果基督買贖我們),那我們就是「從罪裡得了釋放,就做了義的奴僕」(18節)
只是因為我們肉體的軟弱,就成了不順服的奴僕,或者我們可以說這樣的人還不是個稱職的奴僕;如果僕人不能照主人的願望行,那恐怕自己都不好意思稱自己是那家的僕人了;雖然賣身契是在那主人的手中,但實際上卻只是有名無實的;
在19節中,保羅就這樣鼓勵羅馬的基督徒,而這話是因為他們肉體的軟弱才講的:「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成聖。」,這話保羅也是對我們說的,要我們「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就是要去行出義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保守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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