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4日 星期日

神與嫉妒(羅10:20)

羅馬書十章「19 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20 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 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在聖經出埃及記20章5節,以及34章14節都記著神的自我啟示,說他是忌邪的神,其實原文都是「嫉妒」(jealous),特別是後者,英文KJV的翻譯是這樣的「For thou shalt worship no other god: for the LORD, whose name is Jealous, is a jealous God.」
 
神說他自己的名是Jealous(嫉妒),這又該怎麼解釋;其實聖經裡講到神的情感,都是用擬人化的比喻,因為他在啟示的時候必需用人的詞彙來描述非人的上帝,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他必需用我們人能夠懂的字眼,因此在講神是嫉妒,後悔時,都是這種借用;
 
在撒母耳記上十五章中,在29節還宣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到了第35節就說他後悔立掃羅為以色列的王;其實前者是說神不會有後悔這種行為,能預知萬事的神怎麼可能會後悔,好似人因為不知結果,選錯了才會後悔;後者是說神看到掃羅果然失敗,他就對掃羅有了一種像人後悔時所有的情感,也寫成後悔,其實神知道這是必經的道路;
 
羅馬書十章這裡寫到神要對以色列人「惹動他們的憤恨,觸動他們的怒氣」,就是要讓以色列人嫉妒外邦人得到救恩而他們沒有;以往各樣美好的應許,各種啟示都是為以色列而賜下的,現在能明白福音信息的幾乎都是原先他們看不起的外邦人,他們應該要憤怒,甚至應該要嫉妒才對;
 
嫉妒在人來講是一種強烈的憤怒,強烈的動機,可以讓人作出許多平常不敢做(或是不能做)的事情;以色列人的心太剛硬了,不管是神怎麼樣的管教,怎麼樣的對待,怎麼樣的勸勉,他們都想要用自己的辦法來渡過難關,或是解決問題,因此一般的辦法都沒有效了;
 
神沒有為以色列人差遣先知嗎?差遣了一個又接一個,但是以色列人不肯悔改,甚至殺害先知;神差遣他自己的兒子,降生為猷太人,說他們的語言,生活在他們之中,是大有能力的可以醫病趕鬼行神蹟,但是結果又怎麼樣呢?他們還是不聽他的,把他抓起來鞭打了並頂在十字架上;
 
所以呢?現在救恩要臨到外邦人的身上,讓外邦人明白福音,讓外邦人被聖靈充滿,讓外邦人可以得救;這些外邦人不是那等待彌賽亞的猷太人,而是神自己去尋找的,差遣人去傳道的,正如以賽亞書65章中所說的「素來没有訪問我的,現在求问我;没有尋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見;没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们说:“我在這裡!我在這裡!」
 
神對於外邦人的態度,寬大又主動的揀選,就是要使以色列民嫉妒;神要使以色列人看見,外邦人因著信,不是依靠行為守律法,就可以堅定不移,藉著聖靈連生命都產生極大的變化;在得著耶穌基督的生命之後,這些外邦人竟然能夠忍耐極大的迫害,還是保守自己,也能堅定不移的盼望等候主的再來;
 
有些猷太人看到了,就產生憤怒,或者說是嫉妒:"那本來應該是我和我的家應該要得著的,現在怎麼臨到外邦人身上了呢?",這種嫉妒是好的嫉妒,使得他們也想要;並且他們以往不能信,現在看到活生生的例子,外邦人因著信就得著那美好的應許,他們看到了,原本不信的心也開始要融化了,不是嗎?
 
再下面一章,羅馬書十一章,我們所要講的就是這個事情,請大家耐性讀下去;願上帝保守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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