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8日 星期日

我們都是屬神的(羅11:35)

羅馬書十一章「33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34 「誰知道主的心,誰做過他的謀士呢? 35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我們讀聖經,從創世記讀起,可能會將之當作是一種知識:神是怎麼創造天地的,從亞當夏娃一直到亞伯拉罕,我看了以後就知道教會裡人人在講的挪亞的故事是什麼了,亞伯拉罕是如何被神揀選的,為什麼他會被稱為是信心之父,這些我們讀了聖經就知道了,你說我也信了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這樣就叫作信?
 
有些基督徒在外面是作生意的、或是炒股票的;來到了一個時機非常好的時候,是賺大錢的機會,股票可能也是漲漲漲;可惜我就是本錢不夠,若是我有更多的本錢就可以賺更多啦!這個時候還要拿出以錢所賺的錢的十分之一來奉獻給神,那真是雪上加霜啊!
 
於是我們想出一個聰明的辦法,本來要奉獻的錢先留在我這裡,讓我先去賺錢,賺了更多以後再來十一奉獻,就可以奉獻的更多,這樣算是和上帝合夥作生意,神啊,請你保守我賺得更多我就可以奉獻的越多!要不然算是我向你借的好了,我真的記帳,以後一定還;
 
我先不用「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這句話來檢討這種行為;我們不要管什麼十分之一,或者十分之九應該是誰的問題;我們真正需要知道的一點其實是:神根本不和我們談所屬權的問題,什麼十分之一屬於神,十分之九是屬於我!這種想法都是大錯特錯!
 
連所有的一切都是屬於神的,我們也都是屬於神的這樣一句話也是不完全正確,因為還是在想討論歸屬權的事情;保羅在這裡所寫下的經文是:「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根本就沒有講到歸屬權的問題,和神談歸屬權根本就是一個假議題;
 
為什麼這樣說呢,以人間的例子來講,我們在人間可以私人買賣土地,甚至有的時候,國家要作公共建設,國家也要付錢給我「買」我的土地,這叫作徵收;這樣看起來,好像國家對於土地所有權是和我是一樣的,誰有錢就可以擁有土地,其實這種所有權是一個假像也是一個假議題,因為國家和個人的所有權根本就不一樣;
 
國家向個人徵收土地,個人是不能拒絕的;而個人想要買國有土地,那根本就不是想買就能買的;雖然從二十世紀以後比較少見,但是以前有的國家之間常有轉讓土地的,例如俄國將阿拉斯加賣給美國,兩個國家把約定一簽,根本就不需要取得其上住民的同意,那些人民就自動轉換國籍了;
 
要再深究下去,國家的土地真的屬於國家的嗎?其實國家的土地也都是本於神的,是神允許國家在這世界上佔有土地,而神也可以改變這種允許,不是嗎?所以當我們說基督徒是屬於上帝的,另外某些人是屬世的,其實我們在談的並不是真正的從屬權,而是那假議題的從屬權;
 
我們說人是屬世界的,其實等同說人是屬撒旦的一樣,他們就伏在那惡者的腳下而不自知;然而這也是神允許撒旦,讓一些人好像是伏在撒但的腳下,好像是屬撒旦的;但是到了最後,連撒旦的頭都是屬於基督的腳下,不是嗎?
 
所以我們不能再講和上帝借什麼,還什麼,這都是假議題,不存在的;甚至我們會講我們都是屬於神的,說得好像我們還有選擇的餘地似的,其實我們根本都沒有;我們和神的關係,完全是另外一個層面上的關係,我們將在下一篇中來討論「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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