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十二章「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馬書十二章的最後五節經文就在這裡,經文雖多、但是也就是在重複的講兩件事:不要作惡,即使有人先對你作惡也不可作惡回報;另外就是要作對的事(或是美事),就算是對仇敵也要作美事,這樣就是在最後一節作了總結「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我們先來看什麼是美事,其實原文就可以翻成「對的事」,也有的版本翻成尊貴的事;但是絕對不是看來好看和漂亮的事,或是像廣東人所說的「出彩的事」;這裡所講的美事不一定是什麼大事,也可以是一件極小的事,我下面就舉一個很小的例子來說明;
一間教會在主日的早上,靠近門口的地方好像是有小朋友撒了一袋零食,就說是薯片好了,其中還有幾片被人踏到,變成粉碎;早上牧師來的早、看到了,他雖然想將之揀起來或是打掃乾淨,但想著身上是西裝革履的,如果停下來揀垃圾,會弄得一身是汗就不好了,「待會同工看到會來弄吧」,他就進去了;
接下來有許多這個教會的會眾經過這裡,他們看到了這一團亂的地方,心裡都在想「教會的門口這麼髒真不好,應該要有人把這裡弄乾淨才好!」但是他們心裡面的「有人」,其實意思是有別人會來弄;畢竟每一個來教會的人都穿得光鮮亮麗的,沒人願意弄髒自己的衣服;
就這樣大家差不多都進到教會裡了,教會的大門關上了,只留一扇小門是虛掩著,而那包薯片還是散落在門口;偶爾有遲到的會眾來到,既然是遲到,當然就更是走得急急忙忙的,也沒有人會去揀起那包零食;過了一個半小時,教會的大門又開了,今天的講道有點久,許多人走得急急忙忙的;
有很多人看到地上那包薯片,心裡還在想「這個教會的同工服務很差,這包薯片怎麼還在這裡?」有人不小心踩到薯片,心裡更是不爽,心中暗罵幾句:「真差勁,就這樣還想要教會復興!」,我們這才知道、原來今天講道的主題是「教會的復興」;
後來牧師也出來了,他很得意,因為今天的道講得很順利,得意揚揚之下、他眼角應該是撇見那包薯片;我們也不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反正我們知道他大搖大擺的揚長而去;到最後執事從裡面出來了,他反身鎖上教會的門,再轉身;他家住在另一個方向,我們也不知道他看見那包薯片沒有;只知道連他也走了,那包薯片就就靜靜的躺在地上;
我們以為這個故事就到此結束了,沒有想到從街轉角走過來一個人,他來到教會的門口,看見這包薯片,再抬頭看見門口上方的十字架,他嘆了一口氣;接下來發生的事讓我們大吃一驚,因為這個陌生人蹲了下來開始收拾起薯片,一片一片揀起來放回袋子裡去;
他再揀起一些比較大片的破片,用手盡量的收拾乾淨,最後他站起來,吹了一聲口哨,就有一群鳥從遠處飛過來,落在他的腳邊,開始吃那些地上剩下的碎片;這時候他抬起頭,我們可以看清楚他的臉,原來那是我們的主,臉上還帶著憂愁;他轉身又走了,又消失在我們視線之外;
是的,這是一個故事,但是你們聽到了以後又有什麼感想呢?眾人都以為是「對的」事情,真的就有人會去作嗎?還是我們只願意去作對我們有好處的事呢?卻沒有人願意去做那些雖然是對的,但是麻煩又吃力不討好的事呢?好,現在大家和我再唸一遍經文「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願上帝保守看顧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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