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十二章「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其實羅馬書第十二章的解經在上一篇就可以結束,我們已經舉例告訴大家為什麼我們「不可為惡所勝,反而要以善勝惡」但是因為這一節經文太重要了,太具有歸納性了,因此我要再用一篇來講解,來告訴大家,我們基督徒在地上要記得我們不可為惡所勝,反而要以善勝惡;
如果我們能夠好好思想,看透事情超越事物表面,我們就可以看到事情的本身其實並沒有善惡,甚至人也不可以用善惡來分來定性,真正唯一善惡的源頭乃是在這一切背後的靈界勢力;也就是神本性對我們的善以及要抵擋神的撒旦所代表的勢力;
當我們知道一個小嬰孩死了,我們就說那一定是一件惡事嗎?那也不一定,或許那個嬰兒在胎中就遭遇到某些傷害,或者是他這一生註定有很艱難的路要走,早一點歸回主懷也不見得是壞事;如果一個人的衣服被升降梯勾住,我們將衣服扯破而將人救回來是好事,因為人比起衣服是重要多了;而人的靈魂比起身體是長存的,如果為了救靈魂而必需捨棄身體,那麼身體也是可以捨了;
耶利米書29:11「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後有指望。」;神向我們所存的一切旨意都是好的,是為我們的終極好處;如果撒旦帶給我們金錢和快樂享受,那我們要小心了,因為我們將要失去的肯定要更大更重要;
我們活在事上,常會受到很多的試探和誘惑,這些誘惑常常是要我們作一些看來是簡單的事,例如說是說謊、把過錯推給別人、出賣我們手上有的情報,放水等等,就可以換來許多的金錢、難得的地位、贏來的愛情、以及讓人羨慕的享受;或許某些人真的如此作了,看起來也沒有人追究,但當我們真的如此作了,我們就是為惡所勝,在試探前面跌倒;
我們不要小看為惡所勝這件事,許多在社會上看起來尊貴有地位的人,甚至貴為總統,常常都是曾經在惡的面前低頭,為惡所勝;情節嚴重、留下真憑實據被捕入獄的例子也是不少;基督徒、包括牧者,在名利以及地位面前,或是競爭成為教會內的執事長老,或是拼博成為知名牧者,曾經為惡所勝的人也不少;
這些事將來到了天上都要顯露出來,我們將來到了天上,可能發現許多曾在地上頗為知名的牧者或者根本不能得救,或是雖然得救卻只是僅僅得救,大家不需要奇怪,我們只要知道神是公義和公平的,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馬書2:6)
反之,即使我們在地上是無名無利,在教會裡面也只是一個最小的弟兄,沒有人推舉我們成為執事長老,也沒有能力作大筆的奉獻,但是只要我們願意遵行神的旨意,一心行善、就是合神心意的事;這個善字,不一定是指修橋鋪路、周濟窮人,乃是神看為好的事;
醉漢的一個酒瓶子砸在地上碎了,一地的玻璃渣子,你看到了、回家拿掃把和簸箕來清掃乾淨;半天之內有許多的小孩子和動物經過,沒有一個受傷的,你說那是不是合了神的心意?不一定要是有口才能傳教的牧師傳道才能行合神心意的善,我們都可以;
往往當我們照著神的心意行了,撒旦的心意和計劃就被破壞了,它的惡就行不出來了,那我們就是以善勝惡了;「不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這兩個方面就是我們身為基督徒,每天所應當留意去行出來的,浙就是遵行上帝的旨意,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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