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 星期二

得救的時候要更近了(羅13:11)

羅馬書十三章「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就在才講完了「愛就完全了律法」(第10節)保羅又再度開始提醒基督徒們要注意自己的行事為人;要脫去暗昧的行為,而且要快、要趁早;「因為我們得救,現今要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所以這裡不但讓我們知道我們雖然有愛,但是愛仍然不是完全的大愛 Agape;
 
另外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來,特別是當你看有時態文法的西方語系的聖經,例如英文或是希臘文來看時,我們可以看到保羅所用的得救(salvation) 所用的是在當下之後的未來式,而這封書信是寫給位在羅馬、許多已經信主多年的基督徒的;
 
這樣就掀起了一個普遍的疑問,我們不是常聽說有人講是「信主得救」嗎?不是還有人常常講到我們是因為信,所以已經得救了嗎?是的,就連我也常常聽到,只是我也知道這樣說的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不真正清楚得救過程的,這樣的人佔比較多數;而另一種是用信心的語氣來講我們得救的事實;
 
信心語句是從希伯來文中就開始使用,一直延續到新約的希臘文聖經;在舊約當中,往往先知在講神所說的、將要發生的事情,他常常會不用未來式、而使用過去式的助動詞、這樣就來表示這個事件是一定會發生的,而不僅僅是一種預測;
 
我們在講我們所得的救恩時也是這樣,因為相信神所作的工作是一但開始,就必定要完成的,絕對是沒有半途而廢的,所以我們若是得到,就等同是已經完成了,可以用過去完成式的語法來寫了;但是這樣子寫或是講也有一點問題,那就是有些人是從來沒有得救,並且到了最後也都沒有得救的人,但我們也會這樣講他是「已經得救」的;
 
當然我們人是無法預知未來的,也無法知道他人是否得了聖靈作為得救的確據,但是聖經啟示我們:得救並不是發生在一個時間點上,而是一整個過程,始於聖靈重生我們,終於我們得勝與得榮耀;當然,那很可能要到我們離開世界見主面為止;
 
所以保羅在此處所講的得救的時候就是指的是:我們見主得榮的時候;唯有到了那個時候,我們見了主面,才知道我們是真正得救的,還是我們是那喊『主啊,主啊』的那些人:或者我們是彼得前書5:4「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的那種信徒;
 
彼得在他的後書中也說到主再來的時間近了,告訴我們要「12 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 13 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14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汙,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得後書三章)
 
兩下相比之下,我們可以發現彼得和保羅所說的豈不是同一回事嗎?兩人所說的都是一樣,基督徒就應該要警醒行這天路到底,像保羅在提摩太後書4章中所寫的:「7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到了那個時候,才是我們真正得救被成全的時候,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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