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9日 星期三

為主活為主死(羅14:8)

羅馬書十四章「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做死人並活人的主。 10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 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在這一段當中,保羅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呢?他想要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就是我們與主的關係到底是怎麼的關係;在我們的一生當中最大的事是什麼呢?是婚姻嗎?是工作嗎?其實都不是;我們在生命中的某一個階段可能覺得婚姻(或者是愛情)是最大的事,特別是當我們的婚姻遇到危機時;
 
同樣的、也許在我們工作出了問題時,我們覺得工作是特別的重要,或者在一生當中,我們想要為後人留下一些什麼;我們可能會覺的事業是一生當中最重要的事;但是當到有一天、我們知道自己是離死不遠了,這時候我們才驚覺原來我們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生命本身;
 
甚至於是我們的自己,都不是我們這一生活著的目地;我們每一個人來到這個世上,都是無奈的來,然後更無奈的走;沒有人是定了什麼目標要達成、然後才來到世上;然後在這世上長大成人,順便看看有什麼事是我們可以作的,所以我們的生、不是為了我們自己;
 
死亡更是如此,有沒有人在重症的末期,生命最後的階段,接到公司老闆要求加班的電話,還真的跑去工作的?如果有,那一定是個傻瓜;其實這世上也沒有什麼目標是值得或者是大過於死亡本身;此外多數人都是到期而死,或者是無奈而死,也少有人能夠用死亡來成就什麼;
 
但是保羅在這裡所寫下的經文,正告訴我們:我們的主是個完全不一樣的老闆;保羅總不是個傻瓜吧,但是他說「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這告訴我們,無論如何,我們的主總是我們的主,這個關係是超越生死的;
 
在另外一處的經文,腓立比書一章,保羅又說「21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這是一個傳福音的人的生與死:當他活著的時候,不是說他就是基督;而是目的就是基督,當他死的時候呢,就可以「獲得」,雖然沒有明講獲得的是什麼,一般的解釋就是獲得傳福音的好處;
 
但是主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約翰福音12:24-25),我們若是為主而死了,那不是損失生命,反而是得著更豐盛的生命;
 
這就是主的應許,既然是主的應許,那就是在這個世界中,我們唯一可以真正依靠站立的依據;不是依靠黃金白銀,也不是依靠聰明才智,權勢與能力;事實上、在當我們跨越生死的時候,這是唯一可靠的依據,其它所有從人而來的應許都要失效;
 
這就是我們,基督徒,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之間的關係;主沒有應許我們在世上會常常順利,他也不會在我們仍在世上的時候,保守我們的金錢,權勢,在情慾上得勝(我們得到了,那麼有些人就要失去了),他的應許不是在那些方面,他的應許乃是在生命的本身,甚至在跨過死亡線之後依然是有效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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