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四章「25 「我對你們說實話,當以利亞的時候,天閉塞了三年零六個月,遍地有大饑荒,那時以色列中有許多寡婦, 26 以利亞並沒有奉差往她們一個人那裡去,只奉差往西頓的撒勒法一個寡婦那裡去。 27 先知以利沙的時候,以色列中有許多長大痲瘋的,但內中除了敘利亞國的乃縵,沒有一個得潔淨的。」 28 會堂裡的人聽見這話,都怒氣滿胸, 29 就起來攆他出城。他們的城造在山上。他們帶他到山崖,要把他推下去。 30 他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
我用了一個驚悚的標題,但是主在他長大的地方拿撒勒的一場聚會,宣揚了神的恩言,本來還受到眾人的稱讚,但是沒有過多久,情況就變了,人的翻臉無情很快的就讓整個局面改變了,情況急轉直下、這裡就演變成一個奪命殺機;
怎麼會這樣呢?就是因為耶穌說的兩段話;他說的不是他自己是怎麼想的,也不是表示他的態度,更不是假話或者是咒詛人的壞話;相反的,他說的是從聖經上所記載的事實,是神的聖言,但是眾人聽了這真話以後,就反而恨他,趕走他,後來就變成要殺他;
主所說的首先是先知以利亞的一件小事,我們在看先知以利亞故事的時候,往往焦點都會是放在大先知以利亞的身上,誰會注意到故事中的一個小配角呢?但是我們的主特別的知道,因為在那個時候,以利亞去處的選擇就是他所特別安排的;
正如主所說的,當時在大旱災之後,以色列當中有許多的寡婦,但是主特別安排以利亞去到西頓的撒勒法地方的一個寡婦那裡去,這個寡婦是一個外邦人(請參閱王上十七:1~15);這個選擇並不是一個無可奈何的選擇,就像主所說的,當時還有許多猷太人的寡婦,但是主特意的選了一個外邦人,而她和她的兒子也是因為信靠順服而得救的;
另外一個例子是在先知以利沙的時候,當時也有許多的人是得大麻瘋的,但是除了敘利亞國的乃縵之外,沒有一個得潔淨的(參閱王下:五1~14);當然這個乃縵將軍也是個外邦人;他本來是不信,但是這個身份尊貴的乃縵將軍最後也是信而後採取實際的行動,謙卑順服之後才得救的;
主講了這兩個例子是要告訴猷太人:不要仗著自己是猷太人的身份就認為自己必會得救;在過去主也並沒有單單因為猷太人的身份就只救猷太人,並沒有!主也救外邦人,但是也要他們選擇信靠順服、方能領受那得救的恩典;
這是神已經作了的事,以事實啟示給人看;而猶太人呢?看到了有聽到了神的作為,應該要服氣了吧,應該要自己反省自己了吧?但是沒有,他們對傳達這個消息的人大發雷霆,也就是對我們的主大發雷霆,先是想要將她趕出會堂去,後來到了山邊,就想乾脆把他推下去,這就是想要殺了他!
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人因為自己沒有被祝福到,就惱羞成怒,想要掩蓋事實;這或者是人一時之間沒有辦法接受時所產生的逃避與否認的情緒,這或是情有可原的,但是罪在這種時候就要趁虛而入,要讓人犯更大的罪,往罪裡面鑽的更深;
這時候我們應該要制服罪,不可以讓罪制服我們;但是這些人讓罪控制了他們,他們就動了殺機,想要把耶穌從山崖上扔下去,這是眾人行的暴力,眾人都犯了殺人罪,雖然到了最後並沒有一個屍體;主展現了他的能力,從眾人中間直穿了過去,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是主所顯的一個神蹟,因為他的時間還沒有到,他還有未完成的事情,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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