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五章「 18 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要抬進去放在耶穌面前, 19 卻因人多,尋不出法子抬進去,就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正在耶穌面前。 20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 21 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22 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就說:「你們心裡議論的是什麼呢? 23 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24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25 那人當眾人面前立刻起來,拿著他所躺臥的褥子回家去,歸榮耀於神。 26 眾人都驚奇,也歸榮耀於神,並且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
當主對那個癱子說出「你的罪赦了!」有多少人知道這裡面所含的意義呢?恐怕在場的人一個也沒有;可能對律法有一點知識的人就會嚇一跳,有人心裡想「糟了!他怎麼會說出這種話呢」;有的人會想說「太好了,終於是等到你的錯了」
何以如此?因為赦罪這句話真的是不能亂說的,對猷太人來說,律法是神所頒下來的,那他們犯了律法就是得罪了神,對於基督徒來說,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中也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我們若是犯罪就是辜負了神的期盼;
其實這句話最早是在創世記39章當中,由被賣到埃及的約瑟,當他的主母勾引他時,從他得口中所說出來,他所說的是「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與他的主母同寢,不說是得罪主人波提乏,也不說是得罪自己的身體,乃是說是得罪神;
既然如此,那有誰能夠恕罪呢?既然我們是得罪了神,當然也就只有神能恕罪;天主教的懺悔儀式,乃是叫作代位恕罪,他們所用的是使徒的權柄一路授權下來,由神父體察神的慈愛而代位赦罪的,現在則變成叫人唸幾遍經就可以恕罪,其實這並非是沒有爭議的;
但是耶穌卻一開口就說赦罪,無怪乎文士和法利賽人都在議論他是僭妄,自比與神同等的,因為他們深知道,除了神以外並沒有別人可以赦罪;因此耶穌說他赦人的罪,光是因為這一句話,這在當時是可以被石頭打死的;他們已經在議論要如何處置耶穌;
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思所以就"順便"的也叫那癱子起來行走;因為說赦罪的話容易,說完了以後反正在今生都看不出來,但是說叫攤子起來行走,那癱子能不能夠起來行走,這是馬上就可以見分曉的事;耶穌憑著神的權柄行神的工作,他能夠治病也能夠赦罪;
這樣子就好塞住那些人的口了,如果耶穌是說僭妄話的人,那麼神醫治的能力又怎麼會與他同在、讓他可以行醫治呢?如果他是僭妄的,如同鬼魔那般,那麼他難道是憑鬼魔的能力來治好那個癱子嗎?他們又從來沒有聽過這種樣的事,所以他們不知該該如何判斷。
其實唯一的解釋耶穌已經說出來了,他說「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雖然此時耶穌還沒有得榮耀,這是神給他在地上工作的特權,就如同醫病的能力一樣;即使是如此,那些人聽到了以後也不知道今天所目睹的到底是什麼,只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
所以求主給我們一顆柔軟的心,當我們與神同工的時候,要準備見證神的 dynamic,這個字比較難翻譯,大概是動態和彈性的意思;不過神雖然有其動態,但是卻從不和自己曾經的啟示相反或是作對,比如說耶穌的能力總是幫助人救人而不會去害人;只是人才會堅持比如說在安息日不可治病的規則;
讓我們敏感於神的作為,就不會錯失神給我們的機會和特殊的恩典,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