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1章「 2 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 3 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 4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 』」
為什麼要願人都尊神的名為聖呢,因為世人並不是都尊神的名為聖的,有的人輕蔑的在說:根本就沒有神!也有人看著聖經上的戰爭和災難、就說:耶和華是殘忍嗜血的神;在他們的眼中,如果神不能祝福、保護「人」,使人得福,那就是神的惡了!
有的例子裡面,我們也看到不懂事的兒女向父母抱怨:"你們既然不能好好的養育我,不能給我一個舒適的長大環境(甚至還有人說不能給我留一分家業的)那你們為什麼要生我?"作為父母聽到這樣的話真是慾哭無淚,我們在連續劇上看到這樣狗血的劇情,都會陪劇中人一起唉嘆:養這樣的孩子還不如養隻狗!
但是當主角變成人以及造人的神的時候,我們就允許人向神發怨言。為什麼有這麼多小嬰兒生得下來還活不到一個月就死了?他們作錯了什麼?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有這麼多戰爭、有這麼多天然災害、有這麼許多人受苦?我才不要相信信有上帝!
當有這麼多人將人自己犯罪因而必須付出死的代價,因為人的犯罪而全地要受咒詛時,他們不但沒有尊神的名為聖,反而是將神當作怨懟的對象了。這完全是因為人的無知與犯罪所造成的,雖然說他們最終是要為他們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侮蔑神而受罰,但是我們不當看著此事發生而無働於衷。
我們知道我們是蒙福的,我們本來和他們一樣,完全不認識神;然而這世上、世世代代當中都有許許多多的人在自己蒙恩之後並不是就自己滿足於自己得救,反而是從此就傳道不倦,付出努力、勞苦、甚至是犧牲自己與家人同在的享受,努力去傳福音,這才有了我們的得救。
如今我們已經知道了有神,我們開始能夠見到神的偉大,知道他的名在全地是何其美,他的榮耀彰顯於高天;但是在我們的週邊還有許多不認識他名的人,那他們就還在滅亡之中,那我們該怎麼辦呢?要知道在神哪裡還有預定要得救的人,這是神心中掛念的事。
可能有人要問,那真的是神最掛念的事嗎?會比要神的國降臨更緊要嗎?竟然排在主教我們禱告的第一位嗎?是的!主曾經告訴我們說:若有人有一百隻羊、有一隻丟失了,他豈不是要放下那九十九隻去尋找那丟失的一隻嗎?這真的是主最掛心的一件事。
既然是主最掛心的一件事,自然也應當是我們最掛心的事情;因此主教我們禱告,在稱呼了天父是我們禱告的對象之後,下一句話就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就是說人人都當要尊神的名為聖,不只是猷太人和基督徒要如此,而是人人都當如此;
尊他的名為聖,就是承認他是神,而我們只不過是有限的人;他是聖的,而我們則是罪人;這是得救的前題,沒有這樣的認識我們就不可能會得救;而人的得救是最合神心意的事,也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主最在乎的事情,自然就應該在我們自己所禱告的事項之前。
所以這也應當是我們最關心的事,如果還有人沒有信主,如果還有人不認識上帝的名,這應該就成為我們的負擔,不但是要放在我們的禱告之中,還應該在我們禱告的首位,在我們自己的事情之前;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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