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一章「9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10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11 你們中間做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12 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 13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主在門徒求問我們應當如何禱告之後,主動告訴門徒要向父求:「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當然主在示範如何禱告的時候已經作了一個完美的示範,告訴門徒們禱告的重要順序應該是怎麼樣才符合神的心意。
但是我們也知道,許多基督徒在禱告的時候還是奉主名的亂求;他們求許多地上的事,例如財富、名譽、甚至是滿足自己的私慾的禱告,像是請求讓誰給我當配偶;這些禱告不管會不會被應許,都從基督徒的口中出來過,那麼會不會有不好的後果呢?
我想這樣的禱告除了讓自己丟臉以外,別人聽到了以後可能會驚訝禱告人的靈命怎麼那麼差之外,倒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這是怎麼說的呢?因為主在這裡的第十一節處用兒子向父親求,無論所求的是什麼,父親總是不會反過來害兒子的;
其實也沒有什麼基督徒從一開始就知道如何正確的,作符合神心意的禱告的;我們在靈命成長的過程中都曾經亂求過(有的就是妄求),當我們求錯的時候,主就不應允我們的禱告,不符合神心意的禱告是不會被神應允的,這往往是我們的禱告不得應允的原因;
如果我們在禱告中自誇或者是控告別人,那麼主就不聽我們的禱告,就好像在那個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當中,主說那個法利賽人是在自言自語,也就是說他的禱告是沒有人聽的才叫自言自語;這樣的人不會因為禱告中所說的言詞被審判,但是要因為他們對人沒有愛心、沒有造就,就結不出生命的果子出來;
至於在禱告中咒詛人的,那就是用禱告在犯罪,如同在平時咒詛人那樣;我們才剛講過主要我們赦免虧欠我們的人,他就赦免我們;要知道你或許是神的兒女,而對方也很可能是;那麼一個兒女詛咒另外一個兒女,作父親的該如何處置呢?自然應該是要按照公義來處置吧!這就要看對方是否是該被咒詛;
咒詛不該被咒詛的,例如有人要攻擊神的受膏者,那麼自然那咒詛要返回到咒詛人的那人身上;如果被咒詛的是當得咒詛的,那麼這咒詛也是符合神心意的,例如舊約中的先知也曾咒詛以色列悖逆的百姓;這些都是他們按照主的旨意的禱告。
我們禱告,大可以按照我們的本性,按照我們的良心求;明白神的旨意的,就該按著主的旨意求;若是並不是完全明白神的旨意的,就按照我們的真心求;求對的了,禱告也會被應允;求錯的了,神不會按照我們求的給我們,而是會按照我們真正最需要的賜給我們。
所以我們要禱告,最好按照神賜我們善良的本性來求,天父聽了我們的禱告,總之是一定不會害我們的;我們禱告祈求,就是告訴神我們有需要,也是表示我們願意信靠神,就像兒女願意信靠父親那樣,這在基本上總是討神喜悅,所以我們要多多禱告,願上帝賜福給你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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