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一章「33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35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在這一段的談話裡,主講到他要怎麼樣的點亮人,還有人被他點亮之後以後會像是什麼樣的情景,被點亮之後是會怎麼樣的被使用。然而主所講的順序是從結果開始講,回溯到人被點亮的情景,告訴我們要怎麼樣看自己的情景,是否我自己也被點亮,這就是主所說的我們要省察。
我們解經也是照的經文的順序, 主首先講到他為什麼會點亮人;他說「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這句話告訴我們:主點亮人、不是要人一直自己內修,好像武俠小說裡的高僧每天閉關唸經修鍊內功,練成絕世武功;對,那只是小說。
當神點亮人,不是要讓人自己在那裡只在乎內在的平安喜樂,暗自的禱告感謝神而已,那就是有如地窖或是斗底下,不讓人看到;如果一個人信主後只有這種感覺,只想暗自修行,那他要考量一下,到底是誰"點亮"他?為什麼他會看到這個世界既黑暗又邪惡,還有許多人陷在蒙昧無知當中而他卻無動於衷?
他可能要自問,主要我們彼此相愛的心到哪裡去了?主要我們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的大使命,對他又有什麼意義?一個人信主以後,如果只是暗自歡喜自己在世能夠平安喜樂,死還有後能夠上天堂,對世人或是對他週遭的人毫無負擔,他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當人真正的被點亮時,那麼就是神就要用他;一盞被點亮的燈,主要將他擺在燈臺上,那是高的地方,明顯的地方;為什麼呢?因為只有從那裡可以照亮更多的人,在路加福音這裡用的是「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這是主將他點亮以及放在高臺上的。
許多牧師和傳道人努力想要使自己的知名度高漲,甚至不惜譁眾取寵;也有的基督徒在教會裡彼此竟爭,爭相搶到那一兩個教主日學的空缺、或是小組長的空缺;心中充滿了爭競、嫉妒、比較,這樣的人不是主所點亮的,他爬上去的位置也不是主將之放上去的;這樣的人總是上不了真正的高位,就算上去了也坐不住。
主自己所點亮的,點著以後能真正發出大光的;這樣的人不需要和別人比較,不需要去汲汲營營的在教會裡謀一個位置,主自己會高舉他;而高舉他的原因是要使用他,可以讓人在他的身上看到耶穌基督形象的反照;使更多後來的人得益處。
最大的光是主自己,主是真光,他來到世上為的是讓人能夠得以見光;但是主已經昇天了,世人很難再看到他的形象;然而主帶領門徒,設立使徒,又將這道傳給千千萬萬的人;而基督徒就要像鹽像光,使世人藉著我們,能夠看到主的形象、看到主的光;
你是怎麼樣的基督徒?你被主點亮了嗎?你能夠照亮他人嗎?我們不要總是不關心、不要說無所謂;主又說了「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這是主叫我們要做的;要如何省察,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是否被點亮,那光是否還明亮?我們下一篇再來解釋,願上帝賜福給你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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