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二章「49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 51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52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53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在前一篇當中我們講到主要將火丟在地上,叫全地著起來,那就是指福音要傳開的比喻;人心要從冷漠變成火熱,從黑暗走向光明,基督徒將要發出光來,主的教訓將要傳遍全地;這就是主丟在地上的火,我們由高處來看基督教的傳播。
但是我們若在地上由微觀來看、基督教的傳播就不同了;我們看在滿是落葉和枯草的地上點一把火、全地就燒起來,這好像是很容易的事情;神的話語帶有權柄,說有就有,命立就立;他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那是全貌,但是我們在地上來看這件事情,那感覺就完全不同了。
我們傳福音,往往都是從自己身邊的人開始傳起,對不對?你信了基督,你首先告訴誰呢?若是你家中有人、還是常常去廟裡燒香拜佛,你不將真光帶給他們、要他們不要再拜偶像了嗎?所以我們傳福音的對象,往往是從我們身邊還不信的親人開始。
但是傳福音容易嗎?不容易!傳福音總是和平的嗎?常常不是!我們要將一個新觀念帶給沒有這觀念的人,總是困難的。比如說要勸人開電動車、不要開汽油車,那就得是要花不少工夫分析利弊,甚至於動用計算機、試算表來分析價值,人是好不容易才會接受,那還只是地上的事。
要將看不見、摸不著、從天上來的道傳給人,那豈不是更不容易;我聽過不少弟兄姊妹和家人傳福音的經過,那真是不容易;平常我們告訴他們什麼股票市場的內行人的資訊,他們多少都會信一點,不至於當你是騙他們的,但是唯有在傳福音時卻是不一樣。
他們會說:你不要這麼傻傻的被人騙,現在還要幫別人來騙我們。你告訴他們信耶穌,上教會有多麼的好,他們會輕蔑的說:是嗎?你告訴他們不可以再拜偶像了,那是犯罪,是神所不喜悅的!他們會說:你不要再說了,天公(馬祖婆)會不高興的、會罰你的!
你們說,這怎麼不是與人爭戰呢?那我們為什麼要和我們親愛的家人爭戰?很諷刺的,我們就是因為愛他們才要和他們爭戰;你們和路人傳福音,他不信的話、當場就分道揚鑣了,以後也不一定會再見面了;但是和家人傳福音,對方不信,你不能說我傳過一次、他不信就算了,他們總是會在我們心上。
因為在我們心上,就算是每次講這個話題都要弄到爭辯,或是每次講這個話題都會變成大家都無語的冷漠;但是你能不能從此不再提,就這樣放棄?不行,我們還是找機會、找話題,就算是他們不愛聽,還是一次又一次的將耶穌基督的道告訴他們。
有的家庭只是沉默不討論,但是有的家庭卻是要陷入嚴重的爭吵;在有些文化中,甚至有的父母要將信耶穌的子女趕出家門,斷絕一切經濟的往來;這是一場真正的爭戰,紛爭,敵對,關係破裂都是有的;但是即使是如此,我們還是要傳,為什麼?就是因為我們愛他們,不忍見他們陷入滅亡;願上帝幫助我們,加力量和心志給我們,繼續與你同工,將福音傳給我們的家人;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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