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就是感恩節了,感恩節存在的意義、是要我們知道感恩;特別是我們基督徒,是我們特別應當將感謝頌讚獻上給神的日子。其實不只是感恩節,每一天都應當是我們感恩的日子,帖撒羅尼迦前書前書五章說「16 要常常喜樂, 17不住地禱告, 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所以我們應當為凡事謝恩,那就是要常常謝恩;但是在感恩節這一天,我們還是可以特別將我們的感恩獻上給神。以下的這段我的感恩見証跨越許多年,其中的好幾段分開來、各自都是一個很好的見証;當時在教會中的牧者,都認為我可以在教會中的感恩年會作見証。
但是我卻不願意,因為這種看似是遇到好事的感恩見証,若是不了解其背後的屬靈含義,很容易被一般人誤解為、有求必應之類的祈求就得祝福,所以我不願意如此;終於在三年之後,隨著神的旨意慢慢的藉著更多的祝福被施放出來之後,就更加的顯明了出來。
藉著一位神學院學生的訪問,我們可以看到這些事情的輪廓就更加明顯的顯明了出來;我心裡對神充滿了感激與驚奇;所以我想這些事情終於到了可以分享的時候了,願意看的人可以觀看一下這個視頻;無論如何,感謝讚美我們的主,也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 回應 =================
來回應一下一位讀者對於我見所作見證的疑惑,他說他看我的文章有三年多了,這是很不錯的;但是他說看了我的見証就有疑惑了,他說「神透過股票使人有足夠金錢委身事奉,,真的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見證。盼望這真是神的祝福事工」
還用了經文「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言 13:11) 來佐証他的看法。其實真的我也很讚同,並且在初次聽到聖靈對我說那話時,我也是真的很奇怪,也覺得不應該;想想看我自己還罵過馬都納多是假使徒,什麼不好講卻在那裡講什麼末世財富轉移,不是反而激發人的貪心嗎?但是最後想想,我還是順服,然而再多想想,先知以利沙和以利亞不都是有段時間不勞而獲,被供養嗎
但是如今再想想,我有「不勞」嗎?
我真的很勞,文章,錄影,剪接,每天將我的時間用光光,準備一小時的講道要花三個晚上(因為白天要賺錢養家嘛)上山錄影要大半天,剪接一小時的影片最起碼三、四個小時,還有一條短短15分鐘的敬拜、都得弄上兩、三個小時;還有每天的文章,我真的很勞苦。
你有見過哪一個牧師比我更多產了的嗎?許多牧師一個月講道不到兩次,況且他們都是全職的,後面還都有團隊在支持他們,一個大牧師有幾個助理是很正常的;只是我目前為止一切的事都是自己在做,用我自己的時間和金錢; 等到我的非營利機構申請下來,我也就可以雇人來分擔我的勞苦了。
我們知道工人得工價就是應該的,我曾經想找過牧職,但是沒有一個教會接受我的申請;你們不要看我有五萬讀者,但是會真正拿錢出來奉獻的則是少之又少,一隻手的手指頭就可以數得完。我想在這種情況底下,教會和基督徒都「不行神的旨意」(講的嚴重一點就是背逆)
那麼只好神自己來供應我了!我只能說若是神要出手,他的出手真的很大方;而神吩咐我去借容器「不要少借」,我也沒有給他客氣;於是事情就這樣了。我真心為神所行的事感謝讚美主。
這樣想想,會出現這樣的事有違背神的原則嗎?好像一點都沒有嘛!如果一定要我自己做牛做馬,又要賺錢養家又要供應這個事工,然後卻也沒有教會支持也沒有人奉獻,都這樣了神也不聞不問。如果真的是這樣才是真的奇怪吧!要不然就是神並不是會真的供應他的工人(神要靠人來成事?),再不然就是我所作的事工並不合神心意,如果是那樣,神當然就不管了。
如今我們當然知道並非是如此的;神所開始的事工、自然不會任其半途而廢;而這次的經驗對我個人而言,又再一次應証了我們的神真的是活神;祂亦是獨行其事,不受人的想法所綑綁的神。既然這是神所作的事,就沒有什麼不能講出來的,在暗室中謀劃的事都要在屋頂被宣揚;這些事也沒有什麼不能講的。
有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也就會有想要吃餅得飽的人,這都是免不了的;同樣的、看到這個見證而起貪心的人,恐怕他自己裡面早就有貪心;看到這個見證就明白這就是神所作的工的人,他是真有順服的生命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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