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 星期二

愛主當超過愛家人(路14:26)

路加福音十四章「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
 
在這裡記載著有很多人要跟從耶穌、與他同行;中文翻譯是有極多的人,表示太多了。多到一個程度,主甚至要轉過來對人群說話、驅趕人離開。在許多的解經書或是當用到這裡的經文講道時,很少有人清楚的講明白,主在這裡所講的要求是對一般的信徒、或者是只對門徒而言;
 
我要在這裡清楚的講明白,這些要求是指著作門徒而言的;基督教沒有要求人要拋棄家庭,離開父母、妻子、兒女,從來沒有。有些人在批評基督教時會亂講,說基督教要人不拜祖先就是不孝,然後又有前面的經文說要叫人父母與兒女相爭,丈夫與妻子相爭;當然還有這裡的經文,就是要人拋棄家庭,這些都是亂說。
 
相反的,基督教是要人彼此相愛的,如果人不能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那怎麼可能會能夠去愛那些、沒有什麼血緣關係的陌生人呢?我們如果與不信的家人相爭,那是因為我們愛他們、想要他們的靈魂也得救,所以必需要相爭,並不是要我們不愛家人。
 
只是若是人被主所召了、去作神的僕人,要作神要僕人去作的工作;這個時候,雖然我們是深愛著父母妻子兒女,那麼也要因為更愛主的關係,為了一個大愛,因為主召我們是要我們去拯救更多的人;必須得要犧牲家庭裡的小愛,將自己所愛的父母妻子兒女都放在一邊,與他們分離去作神要我們作的工作。
 
這裡說有極多的人與耶穌同行,我不知道這些人為什麼要跟著耶穌,可能是因為他可以顯神跡醫治病人,也可能就像是當年的追星族,就是看看熱鬧而已;不過顯然主知道這些人不是個個都能成為門徒的;因此在他開始下一段旅行之前,就先勸告那些人回去吧、不要再跟了。
 
但是主並不是用禁止的方式,像是明星用保全人員將粉絲擋在外面;而是講出一個做門徒的條件,你們自己聽聽看,如果你們覺得可以、那你們就可以繼續跟隨,否則的話、不要浪費你們的時間,回家去吧!這顯示了主雖然有極大的權能,但是主也尊重每一個人的意願。
 
主就將作門徒的兩個條件挑明白了講,第一個就是「要愛主超過愛自己的家人」,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的:要作門徒的話、接下來就要出去宣教,會和所愛的家人聚少離多,如果你稱量可以的話、才有可能作門徒;第二個條件就是要能夠「背著自己十字架來跟從主」,這個我們稍後再講。
 
雖然說這兩個條件是針對作門徒而說的,但是這個愛的關係在實際上真的就是應該如此的,對每一個基督徒來說都是如此;因為主所說的話都是真理,而真理是不會便宜行事的;我們就算不做門徒,我們對於主的愛也應該要高過對於對親人的愛;否則若是不信的親人要求我們放棄信仰時,我們又如何與之相爭呢?
 
不要說這是個不存在的問題,像這樣的相爭真的常常會在教會當中出現;有的家人會要求剛信主的弟兄姊妹不要去教會;有的弟兄姊妹能堅持的住,但也有弟兄姊妹就此跌倒的。有許多人還不知道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因為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挑戰罷了。
 
願主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讓我們都能更愛主,特別是那些考慮出來事奉的弟兄姊妹,這些就是我們的主對僕人的要求;我們當好好考量,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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