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四章「28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 30 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主對眾人說了作門徒的條件,說了如果人不能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那就不能作主的門徒;主接下來用幾個比喻來進一步解釋為什麼是如此;他使用了幾個大家都知熟的例子,例如說蓋樓,例如說是作戰,這些例子都是廣為人知的,用以解釋一件大家還不熟悉的新事,就是:人該如何為主作門徒。
如果蓋樓所預備的資材不夠,那所蓋的樓到最後就完不成,那不就是成了所謂的爛尾樓嗎?我們看到某些城市裡、有些新出來的大樓矗立在那裡、但卻不是光鮮亮麗的、而是破破爛爛的「留」在那裡,成了一個失敗、恥辱的見證,至少那家建築公司的名頭就毀了。
作主的僕人也是如此,如果不能堅持到底,那麼最好就不要開始,開始了也不一定保證就會成功,就這樣、真是有許多牧者和傳道人跌倒,而傳道人一但跌倒,果真就成了世人的笑柄;世人不一定會笑人創業失敗、反而會鼓勵他們;但是一但有牧者跌倒,世人就大大的嘲笑羞辱他們,很少有人會鼓勵他們重新開始。
這就是作門徒的難處,主比較容易原諒人的犯罪,就算是牧人犯罪神也可能會赦免他們的罪,但是神很少重新使用失敗的僕人;就算是重新使用了,但是也很少再像以往那樣的再重用他們。那是因為神的僕人所作的是人心的工作,而一但失去人心就很難再得回來。
使徒彼得曾經三次不認主、當然也就是失敗過;但是主原諒了他,在他和約翰都灰心喪志重操舊業當漁夫的時候,又向他們顯現,重新振作他們;並且之後也大大的使用他們;這說明神總是願意原諒人的,但是人並不是像神那樣願意原諒人。
作人的事工,信譽往往是要慢慢建立的,常常要經年累月才能建立起一些信譽;但是要毀掉一個事工的信譽,卻只要一個失敗,一個人的醜聞就可以毀掉要幾代人才建立起來的信譽;這個人還不如從來沒有參與過事奉、還要來的更好。
照主的話說「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這是非常高的標準,一種一往無前、一無反顧的決心;照這樣的標準,今日的許多牧者和傳道人都算不得上是主的門徒;然而這個標準也並非是高不可及的,在各個世代也都有願意為了主而能夠撇下一切所有的僕人;
這是非常美麗且偉大的呼召,來作主的門徒;不應該是為了主能夠醫治疾病,或者是跟隨主就有飯吃,或者是純粹因為好奇,像25節所講的「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主要人作他的門徒,是重質不重量的;他要的不是人的聰明才智,也不是力量的大小,他要的就是人為了主而能夠撇下一切的願意。
蒙神所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哥前1:26-28)
神的選召是一件奇妙的事,要人撇下一切所有的,這根本就是不自然的事情;然而真正被神選召的,又都能夠真正的作到這一點;這就是神選召的奇妙了;我們感謝讚美主、為我們預備了他的工人和僕人,使我們能夠被牧養、能夠成長;終究我們之中有一些人,也能夠蒙主所召成為門徒,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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