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 星期日

鹽不能失了味(路14:34)

路加福音十四章「33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34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 35 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適,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在講這一句經文以前,我們有必要解釋一下主所說的鹽是什麼意思;那並不是我們現在所用的鹽;我們現代所用的鹽是所謂的結晶鹽,也就是純粹的鹽分子的結晶,放到水裡可以完全溶解於水;但是在兩千年以前、在中東地區所有的鹽是所謂的岩鹽;
 
它就是浸泡在鹽水裡面的多孔岩石,因為吸了鹽分而變得可以用在烹飪上面;也就是在煮食物的時後、放一顆這樣的石頭在鍋裡,那麼整鍋的食物煮起來以後就會有鹹味;當然像這樣的鹽石,在煮了次食物以後就會失掉它本身的鹹味,這就是主所說的失了味的鹽。
 
鹽不是一種食材,它本身不是食物,是不能直接吃的;但是它得以影響其它的食材,如果沒有鹽,許多的食物都變的很難吃,所以我們需要鹽,而鹽自古以來都是一項重要的商品,人人都需要它,但是我們所要的就是它的味道,而不是用它來填我們的腸胃。
 
作主門徒的或是作僕人的,那畢竟還是一個人,也有自己的原生家庭和肉身的需要;就好像在主耶穌時代的鹽岩,它是有實體的、也是有味道的;我們用鹽岩,所用的是它的味道而不是那石頭本身,如果一顆鹽岩不再鹹了,就沒有人再會在廚房裡面用它們了,就只能丟棄在外面。
 
主用他的門徒或是僕人,要的就是他們傳遞主的味道;主用的不是用門徒或是僕人的體力或是自身的能力,就像沒有人用鹽岩是因為那是一塊硬石頭或是大石頭,人用鹽岩是因為它是鹹的;同樣的道理,主用他的僕人是因為他們能夠傳主的道,那是最重要的。
 
如果一個門徒或是僕人,不能愛主超過其它的一切(包括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的性命),那麼就這個人在作工的時候就會有許多其它的顧慮,如果作主的門徒,不能揹起自己的十字架、或是不能跟隨主,那麼一樣,這個人作主工的時候就會有許多的其它目的。
 
不管是為了家人,為了顧自己的性命,或是還要顧到這樣作會是能夠賺錢多還是賺錢少;如果我們把任何事物放在主之前、比主更重要,那麼這樣的人就不配作主的門徒,就像鹽岩如果不能傳遞鹹味,卻想要強調我還有石頭的特質,我的硬度高、我的重量重,那就像是失掉它的目標和鹹味了。
 
還有,最後的這一句話並不是只針對那些要作主門徒或是作主僕人的人說的;前面的幾句話確實是對那些想跟隨主的人所說的,但是最後這句、關於鹽的話、卻是對所有神的子民所說的,因為主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基督徒在這世界上就應當作鹽與光,這是我們的特質;作為基督徒,許多人都有自己的家庭或是其它的的生活目標,他們不見得都是門徒,所以有一些其它的目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作為鹽,那麼總該有一點鹹味,不能只是傳一些苦味。
 
一個基督徒,若是不能傳基督的道、卻是傳一些其它的影響,那麼主就不能用他;我們不是在說這個人到底能不能得救,但是至少主不能用他,至於會不會被丟到外面,那就是在主的權能之下了。願上帝保守看顧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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