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五章「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
我們從這些經文當中可以看出來,這個老父親重新見到他小兒子的快樂,不僅僅是久別重逢的快樂,更是因為小兒子所說的那句話「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這句話裡面充滿了反悔,認識了自己的罪過,向天悔過,向他悔過。
於是他說這個孩子是死而復得的,這是要比失而又得的還要更歡喜快樂;因為失而又得或者有之,但是死而復活那可是天下少有;這句話就說出了父親的喜出望外,因此就要僕人將肥牛犢殺了,一家人從上到下都歡喜快樂來慶祝。
但是有一個人卻並不是同享這個父親的快樂,不但不快樂卻反而是生氣,那就是父親的大兒子;他眼見弟弟要求分家,引發父親的傷心難過,他對弟弟的氣憤是可以理解的,這是與父親同哀傷;但是現在小兒子回來了,他卻不能與父親同樂。
我們前面說過父親看自己的小兒子是能夠看到他的本質,而不是耿耿於懷他過去的作為;而這個大兒子就顯然做不到這一點,他還在耿耿於懷自己兄弟所做的錯事。要知道這不是個不尋常的反應,我們對人的印象就常常留在對方過去的行為舉止,對方在過去如何對待我們,我們並不願意多花時間瞭解對方,特別是對方最近的改變。
就連他們家的僕人也都是如此,不是嗎?小兒子回家了,家主人給他披上了外袍戴上戒指,這表示又給他主人的地位了,但是當大兒子問僕人時,那個僕人只回答說:你兄弟來了;在他的心目中,這個小兒子仍然不是這個家的主人,他是從外面來的。
其實這個哥哥的不接納這弟弟的歸來,這能怪他嗎?他還沒有見到弟弟的面,也沒有聽到他說悔改的話,誰知道這個小子又準備整什麼么蛾子出來,他在與父親講話的言語中所用的稱呼也是用和自己無關的稱呼,他對父親用「你這個兒子」來稱呼自己的弟弟。
這是很常見的,在我們悔改了之後、總是期望大家都能夠接納我們,但是別人卻往往不能接納;但是我想這也是公平的,誰叫我們之前得罪過那麼多人呢;只有最親近的家人可以無條件的接納你,接納與信任是我們要從人那裡贏過來的。
重生是美好的,雖然人不見得能夠立刻認識新生的你,因為人總是憑外貌來認人,這需要一些時間;然而這裡的老父親只憑著自己的兒子的一個舉動一句話、就認出了他兒子的新生,知道他是真正悔改了;就像唯有神可以憑著人的本相和本心來認人、來接納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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