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六章「13 一個僕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 14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路加將法利賽人的真相給寫了出來,他說他們貪愛錢財;這是在路加福音以及同是路加所寫的使徒行傳當中所有的一個特色,他常常在敘述事情之後,突然加入一個小的總結就是這裡所說的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在這裡記載著主說了不義的錢財,永存的帳幕之後,又說了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事奉神的人就不能貪愛財利,於是法利賽人就嗤笑他。
要知道這是律法當中所沒有規定的,律法中雖然有說不能偷竊,但是如果人憑本事去賺錢,他只要也守了安息日,既不偷也不搶,為什麼不可以多賺錢?他們想遍律法當中所有的規定也找不到如此的規定,說祭司不能去多賺錢,所以他們嗤笑他。
舊約中記載亞伯拉罕也是身家豐厚的,他還有許多的僕人;有一個記載是亞伯拉罕帶領了三百多個僕人去與四王爭戰、還戰勝,將羅得給搶了回來;如果光是(男)僕人都有三百人,那可見他的身家之豐厚;此外、連約伯記中的約伯也是如此;在他的苦難和試煉結束了以後,神賜給他上萬的牛羊,也給他一百四十年的長壽。
因此,神也沒有一定要他的僕人過上貧苦的日子,像耶穌和門徒那般,行遠路沒有車隊和騾馬,要靠雙腳走去,也沒有僕人跟著伺候;年輕的夫子啊,不要因為你自己過的不好,就羨慕忌妒其他的夫子、有錢便是不義的、是事奉瑪門的,這裡沒有人是拜偶像的。
要知道瑪門也曾經是一個偶像,有人曾經拜那個像,但是如今耶穌所指的侍奉瑪門,卻明顯的是指有人愛財;這種話我們今天是叫作誅心之論,如果講這話的人是個小毛頭,那講這種話的人就是羨慕忌妒之言;但是如果說這話的人是個王,那麼就是可能在找理由要治人於罪。
但是如果說這話的的是神呢?那麼這話就是真實的指出人的問題,講出人的下場,並且一定是公義的,一定會成真的。所以我們要如何的理解主所說的這句話,那就要看人對於主的認知;法利賽人嗤笑耶穌,因為人會想你這個小毛頭怎麼來說侍奉神的資格呢?
但是如果他就是主呢?那麼侍奉神的資格,不就是由他定嗎?就是如此!並且主是如此說的: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如果法利賽人知道說這話的人就是掌握天地萬物的主的話,他們聽到這話就應該要瑟瑟發抖才對。
我們是不是真的拜瑪門,不是說我們有多少錢,或者是像亞伯拉罕與約伯那樣的富有,或者是生活窮苦,這些都不能來說我們是否是侍奉瑪門的。有的人的富有是神所賜福的,他們並沒有特別的去追求財利;有的人很窮,他們卻每一期的彩卷都去買,每次都祈禱能夠不勞而獲而發大財。
這句話「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也應該拿來讓所有的基督徒、想要侍奉主的人,特別是牧師和傳道人作為警醒;我們在人的面前都說如今神已經稱我們為義了,但是我們的心,神卻是知道的很清楚;我們是不是真的達到神的期盼呢?願上帝憐憫看守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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