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六章「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財主聽到亞伯拉罕所說的話,就知道自己就算是求也沒希望了;這個財主在世的時候頤指氣使,都是他吩咐別人去辦這個辦那個;這種財主也很不願意聽別人說「不行」作為答案,但是他自從到這裡以後,身受那能力以及也可以感受到那權柄,都知道那是他無法抵抗的,知道他自己一點希望都沒有了。
於是他退而求其次,要求亞伯拉罕能夠救他的五個兄弟。為什麼呢?因為他知道他的五個兄弟,同樣的的是仗著自己家裡有錢,他們的所作所為和他自己是差不多一樣的;如果說每個人的行為和家裡是否有錢是沒有關係的話,那麼他一個人是如此也就罷了,那為何其他五個兄弟也是這樣呢?
這是叫人悔改,應該是一件好事啊;他以為亞伯拉罕會同意他,但是亞伯拉罕卻拒絕他了。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這就是告訴我們:如果人能夠聽從律法和先知的話,那麼就不至於來到陰間要受苦了。
但是這些事、人有沒有遵從呢?顯然財主與他的五個兄弟並沒有,要不然財主不會在這裡請求亞伯拉罕差遣了拉撒路、去警告他的弟兄們、好讓他們悔改。免得受和他一樣的苦;人有了律法卻不遵從,那豈不是和沒有律法一樣?或是更糟?
顯然那財主並不是這樣想的,他說「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他的意思是要拉撒路將陰間的情景,講給他的弟兄聽,這樣他的弟兄必能悔改;我想也是,在聽到那可怕的情景,誰能不打個寒戰呢?尤其是知道他真是從死裡復活的。
然而這樣的警醒又能維持多久呢?神示人以神蹟、讓人能夠對神起敬畏之心,那這個敬畏又能維持多久呢?這是一個自古以來就有的問題,人的常性不足(永恆性),以至於人作任何事都不能持久;以及對於神的不敬不服也是不能服。
賜下摩西律法與先知的是神,主掌陽間與陰間的也是同一位神。如果人不肯聽從摩西的律法以及先知的話,那麼人豈能因為陰間的報應就真正的順服於神?你就算是派一個人從死裡復活去勸他們悔改,他們可能會一時的害怕,一時的收斂,但是他們總不會長久的聽勸。
我們知道主耶穌後來叫馬大與馬利亞的弟弟,名字也叫拉撒路的,在死了四天以後也從死裡復活了,他等於是為主耶穌的權柄作了見證,但是人還是不信耶穌,反而想把他和拉撒路一同殺掉;後來他們果然將他釘了十字架,而他在第三天復活了。
門徒們再接著傳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結果還是有的人信,有的人不信;世人知道有人從死裡復活,他並且傳揚天國的道理,然而人聽得道理後並沒有都信,還是許多人繼續作惡;這些人將來要面對怎麼樣的審判呢?我都不敢想。願上帝憐憫我們、看守我們,感謝讚美我主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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