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九章「45 耶穌進了殿,趕出裡頭做買賣的人, 46 對他們說:「經上說:『我的殿必做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47 耶穌天天在殿裡教訓人。祭司長和文士與百姓的尊長都想要殺他, 48 但尋不出法子來,因為百姓都側耳聽他。」
從這裡開始,到逾越節的晚上,耶穌就每日白天進聖殿,晚上到城外居住,天天在殿中教訓人;雖然時間並不長,但是主所樹立下來典範,就是他是如何做神的工;他可以在外面四處尋找那些神的子民;也可以在殿中天天的教訓人,不是一週只有作一天而已。
但是他進入神的殿,首先要做的便是將在那裡做買賣的人趕出去。聖殿,除了是神在地上的居所以外,誰還有權利使用聖殿?應該為什麼事來使用聖殿?從所羅門王建殿以來,這殿雖然有祭司供職,但是聖殿也是開放給百姓獻祭,不同職責的祭司和利未人,以及眾百姓各按規定在這裡、在允許的範圍內活動。
聖殿的事奉,在以色列人被擄的時候中斷了,在所羅巴伯再度建殿之後又繼續,一直到希律王又重修聖殿;不管什麼時候,聖殿一直都是開放給神的百姓來敬拜和獻祭的。聖殿不是君王的私產,聖殿也不是祭司的禁臠,聖殿一直都是開放給屬神的百姓的。
所以為了獻祭方便,也有人進來做些買賣;這裡寫的最為簡短,除此之外在馬太福音21章,馬可福音11章,約翰福音第二章裡面都有比較詳細的紀載。在那裡記載著,耶穌用繩子做成鞭子,將在店裡做買賣的人趕出去,他推倒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以及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既然是開放給神的百姓,那麼作買賣的人是不是猷太人呢?我想應該是的,因為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沒有那麼大的膽子;但是主耶穌後面那句話告訴我們,不但人要對,目的也要對。主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將成為禱告的殿",而你們卻使它成為賊窩了」,這是主引用耶利米書七章11節的經文。
為什麼獻給神的殿可以開放給民眾進來?因為耶和華啟示、要他的百姓來敬拜祂,所以君王必需開放,不能專門保留給王室和貴族來敬拜,而祭司也必需事奉所有進來敬拜或是獻祭的百姓。但是要來作生意的呢?並沒有規條禁止,但是神說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神,這些事情乃是可憎的事;敬拜神,並不是讓人免於律法的咎責,或是可以自由的去行那些可憎之事的門票。
作生意不老實、向人取利是不是等同偷盜呢?作生意的口會不會說一些不老實的話呢?那樣就如同起假誓;作生意的一心以追求財利為目的,那就是等同向巴力燒香。這些都是神所蹭惡的事情,而現在正發生在聖殿裡面,所以耶穌要將他們趕出去。
除了以上的這些事之外,神也厭惡人有殺害和姦淫的心。而這些事是誰在行的呢?竟然是「祭司長和文士與百姓的尊長」;他們想要殺耶穌,他們在聖殿裡面事奉神,一邊事奉卻一邊卻想要殺害神的兒子。為了什麼呢?因為百姓都側耳聽耶穌的教訓,所以他們是出於妒忌就想要殺人。
主在聖殿裡的事奉的時間並不長,但是他卻將神僕人在事奉時該有的態度完全表明的出來,是值得每一個事奉神的人來學習的;我們在看事奉時,不能只是看形式上的事奉,更是要按照神給事奉所下的定義來事奉才對,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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