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21章「10 當時,耶穌對他們說:「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 11 地要大大震動,多處必有饑荒、瘟疫,又有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蹟從天上顯現。 12 但這一切的事以先,人要下手拿住你們,逼迫你們,把你們交給會堂,並且收在監裡,又為我的名拉你們到君王諸侯面前。 13 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
主說了末世會有大災難和從天上顯現的大異象出現,這些是到如今都還沒有出現的事,但是下面所要說的事,則是會在此之前就會有的;主特別將它們說出來,就是要預備那些跟隨他的人,在主的再來之前要面臨許多困難甚至是迫害,但是主既然預備我們,也叫我們不要怕。
他說「人要下手拿住你們,逼迫你們,把你們交給會堂,並且收在監裡,又為我的名拉你們到君王諸侯面前。」,那麼這些事情有沒有發生呢?有的,其實這些事情在教會兩千年的歷史當中,一直有在發生,就是耶穌基督的跟隨者會遭到逼迫,甚至被監禁、被審判。
這些事很快的就應驗了,從使徒行傳當中,彼得和約翰的遭遇就開始了,要抓拿他們的人是祭司長和長老們,是猷太人在逼迫他們;之後的記載又有保羅,他也有數次被下在監裡,逼迫他的人有外邦人的官府,也有猷太人,最後一直將他送到羅馬皇帝前面受審。
而這個保羅原名叫掃羅,在被主的大光照到之前,他自己也是逼迫基督徒的,也將基督徒抓來下在監裡;只是當時路加寫使徒行傳的重心是在保羅,我們沒有太注意到而已。這些都是聖經當中有記載的,基督徒為主的名而受到迫害,下到監理,或是受審判的紀錄。
除了聖經的記載之外,還有沒有其它的例子,還有很多!約翰在晚年的時後也一樣被抓和被審,最後被流放到巴摩海島去;保羅死後沒有多久,基督教就遭到長達兩百五十年的大迫害,被羅馬帝國定為犯罪,有數不盡的教徒被抓,被審,被刑罰、甚至是喪失了生命。
曾經有一段時間,在過往飽受壓迫的教會,自己也走了偏路,開始成為迫害他人的加害者;羅馬天主教在勢力壯大了以後也就作了不少錯事,這時候有意會到教會走錯了路的人士,他們誓言要緊跟耶穌基督的道,於是就出來提倡改教,後來不少些人也受到了教會的逼迫。
那些為了主的名而失去了生命的人,我們就稱他們為殉道者,他們所受的苦痛就成了他們的見證;受苦而未死之人在重獲自由後又為主來傳道,他們自己的經歷就成為證道時最好的見證,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往往會稱講道為證道的原因,如果一個講道者本身能夠活出他所講的道,那麼他就配被稱為證道者,而他們的講道或是傳道就會因這些苦難而大大的帶有能力。
但是我在這裡要強調一件事,並非是身為基督徒並且受苦了就可以成為主的見證;我聽過教會的長老或者是牧師,因為金錢或是情色的問題而被開除,有的也被法律審判或者下在監裡,這些基督徒所受的苦就不能叫做為主受逼迫,那他們也不是為主作見證。
或者有的人在信主之前也受過不少苦,也有更生人信徒是犯罪後在監獄中才信主的,他們為了其它的事情而受苦,並非是為主而受苦,這種事我們只能稱為「多少痛苦白白受,只因未將萬事帶到主面前」這些事我們還是要分別清楚。
那麼當基督徒被這樣迫害之時,會發生什麼呢?這是我們下一篇才要再來討論的,願神保守我們的心,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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