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23章「24 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25 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26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彼拉多定了耶穌的案子,他答應了祭司長和猷太人的請求,定了他十字架的刑罰;於是他們就簇擁著他,要將他帶到行刑之地、也就是各各他地(或是說骷髏地),要耶穌揹著他自己所要用的十字架,但是耶穌因為受過鞭打體弱,他們就在路邊抓了一個人幫他揹那十字架。
這個人的名字叫作西門,是從古利奈來的。那何以這個人的出身地方和名字都那麼清楚呢?因為他後來信了主,也參加了教會,馬可福音的記載甚至連他兩個兒子的名字都有;馬可福音15章「21 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
這是唯一的解釋,如果這個人只是個倒楣的路人被抓差去背了十字架,完事了之後就走了,從此以後和教會再無關係;那麼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又怎麼可能那麼清楚的介紹這個人?只有說他在之後也信了主,在教會中講出那天他的經歷,這樣眾人才知道這些事。
你們可以想像在教會中做見證的人,如果有人說他和耶穌基督有過直接的經歷,那就是何等寶貴的見證;甚至還有人在夢中夢到耶穌基督說話、就能夠作見證了,更何況是這個直接摸到、背上揹起耶穌的十字架的西門,在主最需要時給主些許安慰的西門。
說實話,如果古利奈人西門後來都不能信主,我會難以相信我們得救乃是出於神的揀選;如果主放任這個西門都最後不信而至於滅亡的話,那麼我可能會思考:要人自己願意信主、這才讓我們可以得救的可能性;但如果我們信也是出於神的揀選的話,那麼這個西門就註定是要成為主的信徒的。
在教會文件的記載當中,這個古利奈人西門在全家信主之後,全家都極其愛主,他每次作見證時講到他與耶穌的相遇,從主的手中接過那已經被血染了的十字架,他總是聲淚俱下,使得在場聽者無不動容。他在餘生當中努力的事奉,四處為主作見證。
他在身後留下寡妻以及兒子們,其中魯孚是使徒保羅所認識的;在羅馬書十六章當中、保羅對弟兄姐妹的問安當中,就曾經有提到魯孚「13 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魯孚的父親西門是蒙主揀選來揹十字架的,兒子魯孚也是如此。
西門的妻子雖然從頭到尾沒有提到她叫什麼名字,但是使徒保羅是視她如自己的母親的。他的一家如此的蒙主眷顧,一切的經歷乃是從一次貌似倒楣的抓苦差開始;古利奈人西門被人抓住、要幫一個待處死的囚犯揹起又重又髒的十字架走一段不算短的路。
他從一開始的不情願到有機會在近距離細看了這個囚犯,從他身上看出了他面臨死亡卻仍然有的平安、以及願為眾人犧牲的愛。他更沒有想到這次的經歷卻改他與他的全家,讓他們全家得救並得以成為主所喜悅的器皿,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