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24章「 46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 47 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48 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49 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什麼是見證呢?我們通常就是說有人來作證一件事的發生,他說他看到或是聽到了什麼,那是最簡單的見證,而且是單一見證;但是既然有見證也就有假見證,有人說耶穌降臨和他說話,我們也只好相信或是不相信他的話。
比單一見證要好些的是多重見證,許多人一起看到主的降臨,那是不是就比單一的一個人要來的可信一些呢?是的,但是更可信的是還有佐證,佐證甚至有時候要比人的見證更可靠,因為人可能會作假見證而假的佐證可能難度甚高。
比如說一個人瞎了一輩子,在被主觸摸了以後竟然看見了,這種見證是很難作假的。或者說是一個初中都沒有畢業,平日說話粗魯莽撞的人,卻突然言詞文雅並且說話帶有真理與智慧;我們先不說這改變的來源是什麼,但我們都知道一定有某件事讓他改變,因為這不是自然就有的。
因此當主告訴門徒說「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他所指的是許多疊加的見證。首先,門徒們都親演目睹耶穌被抓,以至於被害、被釘在十字架上,我相信他們就算是不在現場、也至少是遠遠看見到;而如今主又復活向他們顯現,這就是他們都是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多重見證。
再說這些門徒們的本身,他們在跟隨耶穌前是什麼樣的人,都有很多人認識他們,他們是漁夫、是牧羊人,都是沒有知識的小民;而日後,人們將會驚奇的發現在這些人身上的改變。並且我們有句諺語叫作「殺頭的生意有人作,賠錢的生意沒人作」
不管是殺頭或是賠錢,做生意的人總是要有一些利好他才會作的。那麼既要殺頭又要賠錢的生意又會有人作嗎?當然更加沒有啦。但是我們知道,在日後這些門徒開始奉主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的時,眾人看他們真是不顧生死、也不求利益;怎麼會是這樣呢?
這就是主所說的「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人們從肉眼上看這些門徒並沒有什麼不同,也看不出他們有多添加了什麼;但是他們的身上卻有天父所加給他們,特別的「東西」在他們身上,並且這是神所應許的。
那這到底是什麼呢?我們從後面的那一句「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以及後面使徒行傳的記載,我們就知道這所應許的、與所降臨的,就是聖靈。這些門徒後來真的是到耶路撒冷去等候,並在不久之後就得到所應許的聖靈,那時共有一百二十人得到聖靈的降臨。
聖靈的降臨並不是讓我們感受到新奇的感覺或是好玩的;聖靈的降臨是要改變我們,要加添能力給我們,使我們能為主作見證;許多教會說基督徒人人都有聖靈,但是從信徒的生命中,有沒有能夠看到他們生命的改變,能夠為主作見證呢?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約翰福音15:26 「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来,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這是聖靈來真正的目地;願上帝幫助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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