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 星期一

初代教會的共同生活(徒4:32)

使徒行傳四章「32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33 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34 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 35 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36 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 37 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這段聖經所記載的是教會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並且此後也沒有再發生、或者至少沒有大規模或是正式的發生;我們看到這裡記載「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私有財產是在遠古時就有了,就連亞當的兒子在這方面都是分開的;我們看見經上記載亞伯是牧羊的、而該隱是種地的;牧羊的就獻上羊的脂油,而種地得就獻上初熟的農產品;另外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不但是有羊群並且還有僕人,那些都是和他的姪子羅德所有的財產是分開的。
 
而自私之心更是從人的始祖開始就是存在的,我們在前面所說的那兩個例子;該隱因為神更喜悅亞伯就嫉妒心起而殺了亞伯,羅德在亞伯拉罕問他要選哪個區域來分開放羊的時候,毫不猶豫的先選擇了肥美的平原,而把貧瘠的山地讓給他年老的叔父,讓老年人去多爬爬山。
 
我們已經這樣過了好幾千年,而在使徒這個時代,居然能夠看到眾人都是一心一意的,將田產和房屋都賣了,過上能夠凡物公用的教會生活,確實是給人耳目一新、完全不一樣的感覺。我在第二章的時候就說過,這不是一個常態,而是在神來說是有特殊目的的一個暫時組合。
 
當信徒們都聚在一起生活,人數達到上萬人之多,這樣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就不敢再對付他們;因為他們自己的護衛隊的人數還不到五十人;想要撼動這樣的團體,除非是能夠動用羅馬的軍隊,但是當時祭司長是影響不了羅馬巡撫的;因此這樣教會就得以在耶路撒冷紮根。
 
我們看著這樣的初代教會實在是很好的,祭司長不敢公開的下手抓拿他們(除非是他們有人落單),而在屬靈的教導上面,我們看到這裡記載的是:「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
 
就這樣初代教會就迅速的被建立起來了,然而這是否就是神永遠的旨意呢?其實也不是,這個我們看到使徒行傳後邊的記載我們就會明白了。並且在這樣看似乎完美的環境當中,是否會中就不會有問題了呢?我看也不是,在這裡接下來經文就介紹的兩個例子,第一個是正面的,第二個卻是反面的。
 
在第四章當中先介紹了那個正面的例子,那就是「巴拿巴」,是的,這也就是保羅所認識的那個巴拿巴,(他的名字翻出來就是勸慰子的意思),他也把自己的田地也賣了,將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邊。因此這個巴拿巴也是早期加入教會的。
 
並且這樣我們就知道為何使徒行傳都是圍繞著使徒保羅而寫的,因為使徒行傳是路加所寫的;而路加本身的出現是在大約20章的記載以後,路加對於初代教會的認識大多都是來自保羅的講述,而保羅應該就是從他所認識的這個巴拿巴之處所聽來的。
 
我們說過這裡會有一正一反兩個例子,而第四章到此就結束了,反面的例子我們要到第五章時再來講,漸漸的我們就會看出初代教會也是有其時代意義的,我們也無需特別追求那樣的教會生活;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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