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十五章「5 唯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6 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 7 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8 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 9 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 10 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
以色列人在得到律法之初,很是開心,因為他們知道,若是能夠遵行這一切的誡命,必能得神的喜悅,神也必祝福這樣的人;摩西在申命記中就寫下(30章)「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可見他們認為律法是確實可行的,是的,正如摩西所說,神所頒的每一條每一律也並不難;但是一但行起來,所有的條款都要顧到,並且要一生一世不可須臾離,那就很難了。比如說要戒煙,我相信任何的老煙槍都可以至少5分鐘不吸煙,但是一個小時呢?一天呢?五天呢?對於有煙癮的人就越來越難。
同樣的道理,要遵守全律法難不難?如果說五分鐘那真的不太難,我就坐在這裡閉目養神五分鐘、什麼都不做,那是一點都不難;但是要這樣子一天,一個禮拜,一個月什麼都不能犯,那就越來越難;我們裡面罪人的本性,肉體的情慾就出來了,就可能犯了律法。
彼得也是如此,他自己深深明瞭守全律法的難處,因為他自己也是半生守律法的猷太人,但是他也很明顯的是被神所揀選的人、是神的僕人,不但是對猷太人,也是對著外邦人;如果我們不健忘的話,大家應該都還記得在使徒行傳第十章當中,神是使用彼得去對哥尼流一家去講道的。
在那次的行動中,神不僅僅是賜聖靈給沒有受過割禮、沒有守猷太律法的哥尼流一家人,這當然也就是他們得救的記號;並且神也讓彼得去行了幾樣違反律法規條的事件,第一件事就是神叫彼得去宰殺並且吃一些他們在律法中定規為不潔淨的動物。
記得嗎,彼得還對神說「主啊,不可」,而彼得所得到的答覆卻是:「神所潔淨的,你不可以當作俗物」這還不夠明顯嗎?後來彼得也順從了神的安排,進入並住在外邦人哥尼流的家中,這些同樣也是律法所禁止的,但是卻是聽從神的命去做的。
所以在彼得來看,這已經很清楚了,神要揀選和使用外邦人,絕對不是因為他們行律法和行割禮;而是因為他們被主揀選,並且能夠虔誠歸主,這些都是出自於主耶穌的恩;並且在他們虔誠歸主以後,施恩的主也沒有要求外邦人補行割禮及開始遵行律法,這些都是彼得第一手的經驗。
最後,彼得用當時的猷太人和他們的祖宗都揹不了的軛來形容律法;軛有沒有用呢?軛當然是有用了,牛能擔得起它就可以用來拉得動犁來耕地,但是若是軛是揹不動的,那就只是壓迫和重擔,是沒有用的;彼得這話就是問那些猶太人,自己都明知背不動,神也沒有要求,那麼為何要把這個軛強加給外邦信主的基督徒呢?
彼的還用很重的話說了:行這樣的事就是試探神,我們難道不清楚基督徒得救是因為主耶穌的恩嗎?這是不分猷太人信徒和外邦人信徒都是一樣的,那麼我們對外邦基督徒傳律法就是試探神了,是神所不喜悅的。願神保守看顧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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