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知道掃羅被大光照到的故事在使徒行傳中一共被提到三次嗎?第一次是敘述事情的發生經過,保羅自己如在五里霧中,他甚至也不太清楚這事情發生的意義;而第二次是保羅在憤怒的猶太人面前為主耶穌作見證,他甚至還沒有講完就被憤怒的猶太人打斷了。
唯有第三次,他是在猶太地的分封王亞基帕王面前為主作見證,這一次的敘述,沒有第一次路加寫下這個故事中的許多細節部分,但是第三次路加所寫下的敘述,是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的敘述,他不但更完全的敘述了主是如何呼召他起來傳福音的,保羅更留下他是如何順主的命而傳福音的,這是給我們這些傳福音的人最好的指引。
保羅先是述說主召他的經過,然後他再向王述說,他是如何按照這天上來的呼召而傳福音的。這些經文是在使徒行傳二十六章當中。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6 「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做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 17 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18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旦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19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20 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我們從經文中可以看到,福音加上神的能力是可以讓被魔鬼蒙了眼睛的人醒悟,從黑暗歸向光明,主並且說「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我們知道那基業乃是指天上的基業,其中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便是永生,那是為一切成聖的人所預備的。
在主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信主」「罪蒙赦」「成聖」和「得基業」這幾件事是順序發生的,初代教會以及保羅對這些順序的理解都沒有問題,例如保羅,他傳福音時所作的工作也正是如此;他說他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召他的異象。
他所傳的福音便是如此的,他說他乃是「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這裡保羅在被亞基帕王審問時,向王短短的一段敘述,就將他多年來奉召所傳的福音的核心重點工作給講了出來。當然人的工作不是福音有能力的原因,然而無疑的,保羅所傳福音的方法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他所傳的重點也應該是我們的重點。
保羅曾在加拉太書中寫下「如果向你們傳講的福音,與我們所傳的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保羅稱那些不同的講論「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福音是不可以添加也不可以減少的,無論是添加或是減少都是更改。
你們有聽過一些嘻嘻哈哈的福音嗎?只強調來得平安喜樂、受祝福。差不多根本不提到還需要悔改、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這樣的福音是否與保羅所傳的相差太遠?基督徒的「成聖」到底是必需的還是一個選項?或者是「因信罪蒙赦」就足夠了,這就是看你如何解釋主的話了。
保羅明白主的話與主所給他的呼召,他的明白不是建立在一句話的解讀上,而是生命層次的認識與相交,我們只要看保羅傳福音的重點便可以明白,悔改和相稱的行為是不可少的,同樣的訊息也是來自施洗約翰「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於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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