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 星期四

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來6:6)

希伯來書六章「4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 5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7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8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在希伯來書的這裡,有一段經文不多見的明確指出救恩有不給予的情況,原因是那樣的靈是不能真正懊悔的。有的人以爲救恩是一旦給予就永不收回、永遠有效,但是這一段經文卻指出給予救恩就是給予機會,這機會是讓人懊悔死行,從不明白而犯錯進入到完全而不犯錯。
 
如果人浪費這寶貴的機會,或是濫用這機會卻還是悖逆主,那麼這救恩就對他無用了,因爲他再也不能悔改回來了。人之所以有救恩但是天使卻沒有,就是因爲這個原因,因爲人符合一些條件但是天使卻是如果犯罪,就不能再悔改的那種。
 
為何人能夠悔改呢,因為人是在無知時犯罪,那就還可以讓他明白善惡,這樣就可以悔改;但是如這裡所述,人若是「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這樣的人(或是靈),已經認識神的道,甚至是已經認識神的。
 
如果這樣的人(或是靈),在明知神的道之後,卻又離棄道理而行,那還要用什麼辦法讓他懊悔呢?讓他認識神的道,知道會有審判;但是他已經知道了呀,已經知道了還敢犯罪,那他所要的不是原諒,而是白白犯一次罪然後逃罪的機會。所以在同一本書的第十章也是這樣寫的,希伯來書10: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也許有人常懷疑為什麼神對待亞當和夏娃那麼嚴厲,只是一次的違反神的指示,偷吃了分別善惡樹所結的果子,就要被逐出伊甸園,還要失去生命?那是因為亞當和夏娃是認識神的,他們常與神同行但是卻明明白白的違背神的旨意,那就沒有恕罪的恩了。
 
這也是天使沒有救恩的原因啊。天使也是認識神的,他們直接領命於神,並且他們也清楚的知道神的國度、神的權能。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還敢於違背神犯罪,那你說他們還應當有救恩嗎?當初的天使長路西弗(撒旦)就是在清清楚楚的情況下反叛神,就再也沒有反悔的機會了。
 
那可能就有人會很擔心,我們本來不認得神,犯罪了還有贖罪的祭,現在我們學信了主、習了道,反而成了犯罪不再得贖罪的人了,那我們是否應永遠作吃奶的嬰孩,這樣就不怕犯罪了。或者有人已經在擔心,因為他已經參加了查經班,聖經也已經讀了好幾遍,那是不是就不能再犯罪了?
 
關於這樣的問題,我想都是一樣的癥結,就是把神的道想得太容易,認為我們只要信了主受了洗,再讀一點聖經就算是認識了主、認識了神的道。其實我們在神的眼中可能還是如同嬰孩,就算是牧者,說是蒙了光照,嚐了點天恩,又於聖靈有份,但是真正能夠覺悟來世權能的人,還總是不多。
 
我們生命的成長是神的旨意,這不僅僅是牽涉到救恩與贖罪的事情,還牽涉到將來是否能得榮耀、得獎賞的問題。我們無需害怕因為犯罪就不再有救恩的問題,就不敢成長;因為有了那種近乎完全的生命,那麼除非是故意的去犯罪,就不容易犯罪了,因為神的道是大有能力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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