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律法也必須更改(來7:11)

希伯來書七章「11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 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13 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 1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 15 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 16 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 17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比較了基督為大祭司以及亞倫的後裔的大祭司,說明了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的,並且原來麥基洗德原是與神的兒子相似,基督還是麥基洗德這個大祭司的原型。這樣高貴地位的大祭司是為了我們這些軟弱的人,成為我們的大祭司。
 
那麼自從摩西以後,如今已經有了亞倫的後裔成為大祭司並且世代交替,那麼又何需回復古制,另外興起一位大祭司呢?原來是那些利未人作為祭司、依據著律法所作的工作並不足以完全,也就是不能夠救人得救、成為完全,因此要再興起一位大祭司。
 
這位大祭司自然就是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的作為神的大祭司的基督,這我們應該都可以明白,但是下面所寫下的那一句話就可能要引起猶太人的騷動了。作者寫下「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這句話是從誰而來的呢?不是作者自己想像,而是有根據的必須。
 
因爲自從摩西頒下律法,律法就是一個整體,違反了其中一條就是犯了全律法。那麽更換了大祭司呢?這裡作者指出所更換的大祭司乃是大衛的後裔,也就是猷大支派的,這樣就違反了必須由利未支派人當中亞倫的後裔為大祭司的規定,光是在這一點上、律法就必須要更改。
 
猶大支派是可以出君王的,但是不可出祭司,從那支派中所出的、沒有出過一個照料過祭壇的;就連作了王的也不可以獻祭。大家是否還記得掃羅王因爲要等待撒母耳來獻祭,左等不來、右等也不來,掃羅王就想自己獻祭,這樣就惹動了神的怒,立了大衛為王要取代他。
 
這就是祭司的更改與律法的關係,基督耶穌是王,是出自猷大支派的。那麼律法因他成為祭司而更改,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屬肉體的條例所指的就是摩西所頒布的律法,內中都是規定管轄肉體要怎麼樣行的。而新更改的律法,乃是依據大祭司生命的大能而運作。
 
耶利米書31章31節曾經預告律法會要更改,「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做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
 
這新更改的約並不是寫在石板上的條文,而是人心裡面都認識的神,這是大有能力的神,不但能夠醫病趕鬼和行神蹟,他還能夠改變我們的生命,讓我們不是因著要守某些律法條文而行為中規中舉,而是因爲神在我們心裡而生命就起變化。
 
作者在第19節也寫下「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這在當時是很大膽的宣告,說我們不必再遵守律法的條例了,因爲那些條例不但是軟弱,而且是無益,也就是對我們沒有好處,只是不斷的擾亂我們而已。而從那個時代開始到如今的不論是外邦人或者是猷太人,也再也沒有守律法的了。
 
如今某些猷太人好像是想守著律法,但是實質上也不能全守,很快的殺牲畜獻祭的祭壇就沒有了,沒有人可以按著律法獻祭,那就是廢掉了,而廢掉一部分也就是廢掉全律法,我們如今也不再是依靠律法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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