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更美之約的中保(來7:22)

希伯來書七章「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20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 21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做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23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於我們合宜的。 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希伯來書的作者大膽的指出:「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甚至說「律法原來一無所成」這在當時是十分大膽言論,但這就是事實。那麼如果神啟示給我們的律法都是軟弱無力,不能救我們,那我們是不是就沒有指望了?
 
這裡的「軟弱無益」所指的是人的軟弱,有律法卻人人都犯律法,就守不了律法,這樣呢,這條例就沒能夠結出任何的果子出來,這樣就一點用都沒有了,這是律法廢掉的原因。因爲律法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這指望當然就是耶穌為祭司、為中保,神與我們所立的新約啦。我們在上次說過,這是在耶立米書31章中就有預言到的新約;更是主在最後的晚餐時,主向門徒們所說的「這是我用血與你們所立的新約」,就是這約是我們更美的指望。
 
那我們怎麼知道我們如今有了這約會不會在以後,如同前約那樣被廢掉呢?不會的,因爲我們有一位不同樣的大祭司,這位大祭司是神起了誓所立的,並且是要到永遠都要當大祭司,如果大祭司都是到永遠,那麼這約的效力也才能夠是到永久啊。
 
猶太人有了許許多多的大祭司,人數眾多的他們並不是說力量就要更大,而是因為他們會死,被死所阻隔了就不能永遠當祭司,而必須要有許多的祭司。並且因為他們自己也是會犯罪的,在他們爲他人祈求以前,也必需要先爲自己祈求,這樣的約也就軟弱了。
 
而耶穌這個大祭司,不但是永久長存的、永遠為大祭司的,不會更換、不會廢去;他會為我們長久祈求,他也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的大祭司,這樣的祭司所發出的祈求,要比那些自己都不知能否得救的大祭司、更是大有功效的。
 
這樣看起來,律法或者是舊約和新約,不是在於那約的內容如何,因為賜下了就是要我們能夠因那約而得救的,那就必定是有效的。但是中保以及守約之人就成了是否有成效與否的關鍵了。有神的兒子為我們為大祭司,是對我們大大有益的,是合宜的。
 
這裡說神的兒子「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這是除了祭司之外,祭物也是毫無瑕疵、為神所悅納的。我們知道這就是基督以自己的身體,無罪的生命獻上給神,這就是大有功效的贖罪祭了,這也是我們能夠被稱為聖,來到神面前的原因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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