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10章「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9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在前一篇中,我們提到了神不喜悅人的獻祭,儘管這些獻祭與禮物是神所規定的;那是因為祭物不夠潔淨嗎?有可能的,但那不是主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就是當人每次獻祭時,就代表人又犯罪了、或者又有什麼圖謀,只有祭牲是為這些原因被殺死,因此神不願意看到人獻祭。
既然神不喜悅人的獻祭,那麼基督為我們贖罪時是如何獻祭的?我們可以看到在這裡的第5節寫了「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我在初次讀到這段經文的時候,感覺到身上起了雞皮疙瘩,因為我那時的理解是耶穌用自己的身體向神獻祭。
但是真的是用肉體的被殺來獻祭嗎?其實並不是,我們可以看看詩篇40篇當中所寫的原話所寫的是「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這句話其實並不是說耳朵原來被堵住而現在清通了;而是要回去看申命記15章12節開始的那一段經文,那是講說一個被賣的僕人,在禧年來到時可以自由離去。
但是如果那個僕人覺得留在這家很好,不願離去,17節就說「你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遠為你的奴僕了」這就是詩篇40篇所說的將耳朵開通。如果說是希伯來書所寫的「你曾給我預備身體」是和耳朵開通是同樣意義的話,那這個就是如同保羅所說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羅馬書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因此基督感謝神「曾」給他預備身體(這也就是說這個身體現在是沒有的了)但是當基督在地上的時候,他就用這個身體作為給神的活祭;也就是說凡事順服神,作神所喜悅的事,侍奉神,並成為聖潔的活祭。
當然這就是基督在地上時所獻的祭,並且如同耳朵被開通的僕人那樣,是永遠為僕人的了。這就是說基督的順服乃是永遠的順服。事實上若不是永遠的順服,也就是說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就可能會變成不順服,那就沒有什麼價值了;你會僱用一個偶爾會開小差的警衛來看守重要的金庫嗎?恐怕不會,也就是說這個警衛其實沒有什麼價值。
如果妻子對丈夫的忠誠不是百分之百,而只有百分之九十九,那這個百分之九十九的忠誠還有價值嗎?神其實是富有天下了,他根本不需要什麼祭物,他所想要的就是他所造出的人能夠忠誠順服於他,使他的旨意能夠完全完成。
基督的順服是永遠的,即使是要他流血以至於死、他也是欣然順服的,我們可以從他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便得知,他即使在面對死亡的時候,也是願意照著神的旨意來行。這樣所獻上的祭真的是是神所喜悅的。既然是永遠的順服,那麼當然只要獻上一次,便足夠到永遠。
第十節處又再強調一次,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然後憑著這一次順服神旨意的獻祭,我們就得以成聖,這樣看來,僅獻一次的祭要比常常所需要獻的祭還要更好,我們在下一篇當中在再回來討論,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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