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13章「3 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5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6 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這世上有各種被綑綁的人,有實際上肉身被綑綁的人,好比說是奴隸,但是即使是奴隸也不是真正的被捆綁的,他們可能有段時間是有繩索或是鐵鏈在身上,但是在其後因為要幹活,也都是被限制活動,但是並非是真正被綑綁的。
既然是個比喻性的稱呼,世界上還有許多被其它的事務所綑綁的人,有的人是在財務上被綑綁,因為欠債而必需努力工作掙錢來還債;還有的人雖然不是真的負債,他們的資產大於債務,但是由於他們有追求財物的慾望,所以他們也還是被自己財物的慾望給綑綁著。
除了肉身和財物可以綑綁人,情慾、名聲、各種癮(煙酒藥),甚至是偶像都可以綑綁人;我們原來也是被這些事務綑綁,但我們在耶穌基督裡,主使我們在這些事上得了自由得了釋放。那麼我們回過頭來、看到那些仍被綑綁的人,我們要嘲笑他們,覺得高人一等嗎?
不可如此啊!我們要記念他們,要好比感同身受,好像與他們同受綑綁,有些綑綁的苦楚我們也是同樣經歷過、知道那種捆綁的痛苦,如今我們得釋放、我們應該也要幫助他們得釋放,我們是在基督裡得釋放,我們也要帶領他們進入基督裡好得釋放。
要知道,我們即使在許多的事上都得了釋放,但是我們的肉身還是在死亡的綑綁當中,我們也不是完全的得著自由的。在教會的禱告會裡,最多的禱告祈求是什麼?在正常的時期不是求職或是婚姻、考試,而是為了身體的病痛禱告,可見絕大多數的基督徒也還是活在這個肉身的綑綁之內,
或許靠著信主,主幫助我們在某些方面得了釋放,但是在我們肉身仍然是被死亡所綑鎖的。我們在死亡面前還是那麼的無助和痛苦,那麼我們又怎麼能嘲笑那些受其它綑綁的人,那豈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嗎?相反的,我們要想到他們也是主所掛念的人,我們應當要幫助他們。
真的,對那些遭受綑綁的人,遭受苦害的人,他們也是我們的弟兄姐妹,不是狹義上主內的弟兄姐妹,他們也都是神所造的。如果說神是那養活麻雀者,那他豈不是更加掛念更貴重的人嗎?因此若有人被綑綁,若有人遭苦害,豈不是神的心意也將其安慰和釋放呢?我們若是體察神的心意,能夠幫助他們的話,那不豈是美事一件呢?
當然有些情況我們也無力去幫助他們,但是會不會其實我們是能夠幫助他們的,只是我們掩面不去看他們而已,像是在主在對律法師解釋鄰舍的問題上,所講的好心的撒瑪利亞人的例子、在他之前曾有兩個人經過那個被害人,他們是祭司和利未人,而我們會不會正是像他們呢?
所以我們要記念他們,不是只想想他們有多麼慘而已,而是我們要想想我們有什麼可以幫助他們的;或許我們並不知道如何幫助他們,但是我們在紀念想念他們的中間,神或許就將我們可以做的事情感動給我們,讓我們可以成就他的旨意,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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