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13章:5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6 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錢財可以說是人人都喜愛的,因為我們雖然不能說錢財真的是萬能的,但是若是沒有錢財,那許多事情就真的成了抓襟見肘了。錢財能給我們種種的方便,佔有更多的資源,使用種種的方便甚至是享受,所以真的很少有人是不愛錢財的,這是包括傳道人和牧師在內。
我們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區有富人區和貧民區,富人區的居住環境又大又寬敞,環境整潔美觀,有警察很好的維持秩序;但是近在咫尺的貧民區,有牆分隔兩個世界;那一邊的居住的房屋既擁擠又髒亂,區內又有犯罪橫行、且沒有人管。
在這種反差式的對比之下,誰能夠不喜歡錢財呢?主知道人性的軟弱,人都是好逸惡勞的、也喜歡美好的事物,基督徒當然也是人,也有軟弱的肉身,若是有更多的金錢豈不是更好,所以喜歡錢是正常的;但是主告訴我們,喜歡錢財不能夠變成愛,更不能成為貪愛。
當人愛一件事物的時候,我們是願意捨己來成就對方的;就像是我們愛神,就可以為神的旨意而捨己;我們愛配偶或者是愛孩子,也可以犧牲自己的享受來成就孩子;但是我們若是愛物件或是愛金錢,那我們也可能捨了自己來追逐金錢。
主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路加福音9:25)但是人往往為了點小利就可以賠上自己!不一定是賠上整個人,但有的時候是賠上自己的良心,有的人是賠上自己的信譽,有的人是賠上自己的節操;
商人想盡辦法追逐利益,小姐出賣肉體為了求財,小偷強盜為了求利甚至賭上性命,這些都是為了錢財出賣自己的例子;但是如果我們看錢財是萬惡的,那麼是不是我們都不能工作得財、養家糊口了?或者是投資理財,都成為主眼中的萬惡了嗎?當然沒有。
錢財就是中性的,它本身是不帶有任何好壞的;錢財可以引誘人幹壞事,它也可以用來供養傳道人和牧師,用來蓋教會和印聖經;我們不能將錢財看作是萬惡的、拒之如水火,好像必需是清貧才算是清高;也不能如這裡的經文說得成了貪愛錢財的人。
後面那一句說得好,「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曾經有當兵的去問施洗約翰,他們當如何作,約翰說「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路加3:14)就是叫那些帶有武器,有力量的軍人不好將自己的力量用在不該用的地方,不是對付敵軍而是對付起百姓,因為不以自己的錢糧為知足就作了壞事。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裡也是這樣寫「7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 8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9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6:7-9)
可見貪財是很大的惡源,我們以為積攢錢財可以成為我們的保障,但是錢財對於生命可以說是沒有什麼助益,錢財可以請到醫生、但是也買不到健康;為了錢財汙了心眼,更是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再清洗回來了。我們的保障和救贖都不是來自於錢財,我們真正的保障和救贖乃是來自主。
我們若有信心,就知道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句話是真的了,我們到下一篇再來詳細解說,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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