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一章:8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弑父母和殺人的, 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11 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保羅用律法來舉例、來講為何有人不知道自己在講些什麼,他所指的是那些在基督教內的猶太主義者的教法師,他們說基督徒得救是靠主但是也要守律法,他們還用種種人的虧缺來恐嚇基督徒,說你們離律法的規定相差太遠,恐怕要不得救云云。
保羅在這裡說:律法是神心存善意而設的、是好的,但是律法不是為義人而設立的,你看律法裡面有那麼多懲罰的條例,它們是為誰而立的呢?保羅說「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弑父母和殺人的,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的確,律法是多有處罰的條例,光是看那些處罰的條例,人們會以為神恐怕很惱怒我們,基督徒也不例外;因為律法是按著人的行為來判斷人的善惡,而多數的基督徒光是看行為也與世人差別不大,雖然不是很壞最壞,但是也不完美到符合律法。
然而律法除了處罰之外也有獻祭的條例,許多的行為即使是神看為不喜悅,但是都還有獻祭贖罪的機會、而非是所有的罪都是那些必死的罪,人若是犯了律法還有獻上贖罪祭挽回的機會,而基督徒乃是有基督為我們獻上挽回的贖罪祭,以至於稱義的人,所以律法不是針對我們。
保羅在這裡列舉了一些律法所要對付的人,主要的是一些立意與神的命令為敵的人。保羅前面用了一些概括的描述,如不法與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這裡我要特別為「戀世俗的」作個解釋,它並不是指貪戀世界,他的英文是 profane.
Profane 是指不尊重聖經的教訓,或是不尊重神的。所以標準本是翻譯成「不聖潔的和褻瀆神的」,這不是指有的基督徒又敬拜神但是又偷偷貪戀世界,如果是那樣的話差不多人人都是。有的人抓住中文的「戀世俗的」就大講特講,那些人就是不明白自己所講、所論定的。
所有以上的都可以用與神為敵來作概括。人若是以神為敵就沒有拯救和贖罪。然後保羅又列舉了幾項條列的罪犯「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這裡面有單一的罪犯過了、就一次定了性的,也有因為常常行就成了這個人的特徵的,如同行淫的,或是說謊話的,這裡不是指偶一說謊就與赦罪無緣了。
這裡有些罪可能多數人都曾經偶爾犯過、但不至於我們就成了那樣的人。至於我們算不算在這些律法所要對付的人裡面,我留給大家自己去判斷。保羅最後還總結性的補上律法所要對付的乃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這告訴我們不是我們沒做律法所規定的壞事就罷了,例如販毒不在律法的條文當中,那是否就沒事了呢?當然不是。
任何與神所示的正道為敵之事,都是律法所要對付的,其它的人還是有救的,這是主交付給保羅要他所傳的;而基督徒也都不應該成為律法所要對付的人,神的赦罪和拯救是不會和神所賜的律法所要對付的相互矛盾的。那麼我們是不是那些律法所要對付的人呢?保羅在後面用他自身的例子來告訴我們福音的大能,願上帝賜福予你們。在下一篇中再來介紹,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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