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五章: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要保守自己清潔。 23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24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25 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我們在上一篇中談到罪的問題,還說是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這是傳道人和牧者可能都要注意的事情,就是說我們在服事上與他人相處的時候,在使用神的權柄的時候,必需要避開以罪來事奉神的教會,因為神喜悅人以清潔誠實的心來事奉他。
在這一章的最後,保羅也講到罪和善行的事;他說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好似是到了審判台前一眼就會被注意到的,例如說像是殺人、放火、以強暴待人等罪;但是也有的罪是要抽絲剝繭之後才會明顯的。這就是保羅所說的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總之,人在神的面前都不能逃罪。
但是,對於傳道人和牧者而言,除了明顯的罪以外,我們很多事都看不出來,尤其有些事情是隱藏的,人若是不讓我們知道,我們也是無法知道的。譬如說有一次、我們考慮兩位弟兄之中要要選拔一位出來作主日學的老師,這個時候就聽到一些耳語了。
然而我們卻聽到兩種耳語,對這兩位弟兄各有不利,這讓我們對於主日學老師的選擇就有了許多的顧慮。最特別的是:這兩種耳語不太可能同時成立,所以這兩種耳語當中,至少有一樣是謊言,也有可能兩樣都是。這就是讓我們對於選擇主日學老師有頗多的顧慮的原因了。
因為看起來,至少有一人、或是一邊的人,為了能夠當上主日學老師而放出虛偽的耳語,目的是要中傷另外一位而讓自己上位。論到對於聖經的認識,這兩位弟兄的學識和見解都足以擔任主日學老師,我們不需要懷疑這一點。但是對於人品,恐怕其間至少有一位是不合適的。
那怎麼辦呢?說實在話我們沒有能力去辨別這些耳語的真假。那就完全不要考慮耳語嘛,我們是認為人品還是要重過於學識的,既然我們已經聽到了這些耳語,那麼我們就有可能是推舉一位汲汲營營也要為自己謀取榮耀的人去擔任在教會裡的事工,這樣我們是不願意的。
既然我們無法判別,我們就只能把這件事交托給主;將雙方都找來,說明我們的顧慮,並且說明這一次為何我們暫時不選擇主日學的老師,也就是兩位都不用;而是由牧者親自來教課。並且我們會用禱告來將此事交在主的手中,相信主自己會處理的。
結果雙方都參與了禱告,也就是說到這個時候,那個說謊之人也不敬畏主了;他或者相信他是可以逃罪的,或者是說在事後再請求主的原諒,總之我在那次的禱告當中,清清楚楚地聽到兩位弟兄都說了阿門。似乎沒有人擔心主的管教。
在後面的一年多時間裡發生了許多的事情,這兩位弟兄當中、有一位弟兄是非常蒙福的,而另外一位弟兄卻遭遇到許多不同的困難或者是說是災禍,從財務上和身體上的都有,最後還舉家搬離這個地區、當然他也就從此不在我們當中聚會了。那麼有了這樣的結果,我們是否就能說他當初就是說謊的?
當然就人來說,這樣子作為指控一個人的證據還是不夠的。但是在我們心中都在讚嘆:主確實是仍然是在掌權的,那麼自然、這個時候我們就毫無困難地,也可以心裡踏實的選出主日學的老師了,並且知道主真的是輕慢不得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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