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二章:14 你要使眾人回想這些事,在主面前囑咐他們:不可為言語爭辯,這是沒有益處的,只能敗壞聽見的人。 15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做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16 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因為這等人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 17 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 18 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
在這裡的第14節中,保羅要提摩太使眾人回想這些事,是哪些事呢?就是基督乃是大衛的後裔,他已經從死裡復活,他也給我們可靠的應許: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但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這是基督教的核心信仰,也是選民要得救必經之路,這是最最重要的,神是用他的大能使各種各樣的人、包括猷太人、外邦人、男人、女人、各種膚色、各種性情的人都能夠成為基督的肢體;這是必需經過多種不同的手段,不同的途徑而成就的。
這使得人有許多不同的得救經歷以及各種各樣的得救見證;許多人也根據他們自己得救的經驗「歸結」了不少得救的經驗和法則,這些經驗法則是不是真的?是真的!然而這些經驗法則並不是神或者是使徒給我們啟示的,而是人們擅自歸結的。
有一個笑話說耶穌基督曾經醫治了兩個瞎眼的人,主在伯賽大以唾沫沾抹在第一個瞎眼人的眼睛上,治好了他(可8:22)這裡並沒有記載了他的名字;後來主又在耶利哥城叫那個名叫巴底買的瞎眼人開了眼睛,(可10:46)是用話語吩咐的。並沒有用唾沫或是泥(那是在約翰福音9章使用的方法)
這兩個復明的人在日後都為主大大的作見證,到處宣揚神的恩典。本來這兩個人是位居在不同的城市當中的,一個成立了聖言光明見證會;一個成立了明光生命水見證會。但是他們傳主恩作見證越走越遠,終於有一天,這兩個復明的人在同一座城市當中彼此相遇了。
其中一人就跑去聽了另外一人的見證會,當他聽到台上那人講到主耶穌基督是用唾沫沾在他瞎了的眼睛上,他的眼睛先感受到濕潤的感覺再逐漸慢慢的感受到光明時;他這時在台下卻忍不住高聲喊叫起來「你這個騙子,你傳的是假見證!」
其實他兩所傳的見證都是真的,但是他們自己歸結出來的經驗卻是錯的。有一個人以為主是用他的聖言吩咐叫他開了眼,還用「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來佐證自己的見證;而另一人卻鼓吹是主身上所流出的生命活水叫他開眼的,這兩種歸結都是過於片面。
所以保羅要提摩太在主面前囑咐人們不可為言語爭辯,因為許許多多這樣的爭辯是沒有益處的。我們以為我們自己的結論是正確的,比如說有聖靈的表現就是說方言;因為有這個錯誤的結論(聖靈的恩賜有多種,方言只是其中的一種),導至許多「必需要有方言」的壓力,最後肉體在壓力之下就說起了肉體的方言。
這些事沒有必要辯論,有些人會傳靈恩必需要說方言,那就讓他們去傳;只是我也可以傳許多基督徒所講的方言是來自肉體的,那麼我也可以講,無需爭辯。那是不是凡是說出了肉體方言的基督徒就是肉體戰勝聖靈而不能得救呢?當然不是,因為那是理性壓迫肉體的結果,肉體是被壓的。
但是我們是不是可以說沒有方言就沒有聖靈,沒有聖靈就不會重生得救?那也不行,這句話的前半段是錯的、是虛談,絕非是沒有方言就表示沒有聖靈。聖經從來沒有記載耶穌和施洗約翰說方言,而他們都是在母腹之中就被聖靈充滿的。所以願神幫助我們,在真道上努力向前,遠離虛談和辯論,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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