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三章:15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是半個猷太人,他的母親和祖母都是猷太人,但是他的父親並非是猷太人、而是希臘人,但是在母親的教導下,提摩太從小也是明白聖經的;當然,提摩太小時候學習的聖經就是我們所稱的舊約聖經,雖然在其中並沒有正式的介紹耶穌基督,但是舊約還是讓我們認識神與基督的種種屬性。
保羅說「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這句話要怎麼解釋呢?保羅是在說這聖經能夠使你有智慧,有什麼樣的智慧呢?有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的智慧啊。這話是真的,因為聖經(舊約)指出人是不完全的,是有罪的,需要從神那裡得拯救,這是當時外邦人所沒有的智慧。
而耶穌基督來了,他指出得救的道路就是通過他自己,這是在當時、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沒有的智慧,這是從天上來的智慧。我們得救就是因為信他,而聖經就是為他作見證。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這是不管新約還是舊約都是一樣的。這些經文、書信都是因為神給他僕人的感動才寫下來的,這其中有先知也有使徒,都是神的僕人,這些感動有直接的感動,例如有的經文就有「耶和華如此說」,但也有故事的起源和過程都是出自神的安排,那樣豈不是神的默示嗎?
神默示或是感動我們寫下聖經的目的是什麼呢?那就是要教導、督責我們、還有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這些都是於人有益的。因為人被造之後的第一代就偏頗了,那就是不義不正的了。亞當一但違背神的命令就是犯罪了,而罪這個字在希臘文中就是 和目的有差別、也就是不義(不中)的意思了。
所以神就要啟示聖經,在其中紀載了有很多人的犯罪經過,人違背神心意的記錄,讓我們都能看到,有的人還說聖經裡記錄了許多淫亂,根本就不聖潔;比如說女兒和父親行姦淫(羅德),媳婦裝成妓女和公公行淫(猷大)但這目的就是紀實,是要教訓人,是要督責人。
教訓和督責人的意義是什麼呢?不是神要罵人來過癮的,不是神要舉證人有多壞的好對照顯出神的義。而是神的計劃要人從聖經中學到教訓,能夠改正,能夠知道何為義,能夠以回到亞當犯罪以前有神形象樣式的榮耀,這就是聖經對人有益的地方。
而聖經對於人的目的就是如此,讓我們學習,而終極的目的是要讓我們得於完全,能夠符合神造物和造人的期盼。這樣的人沒有罪的問題,沒有罪的問題就不必付罪的工價,也就是說不至於會死。所以完全人不僅是各方都好的人,而是一個沒有問題、不會死的人。
這才是神造人的真正心意,神不是要造一些只有幾十年壽命的人,教完了一代,好不容易快接近完美就要死了;然後從頭再來。神所要造的人是完美的人、合乎神的心意,不會也不能犯罪,也不會再死;這樣的人方能夠為神所用,成為神完美且順手的器皿,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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