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 星期二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創17:1)

創世紀17章: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 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3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 4 「我與你立約:你要做多國的父。 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做多國的父。 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做永遠的約,是要做你和你後裔的神。 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做他們的神。」
 
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11 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13 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做永遠的約。 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我們在這裡看到了神與亞伯蘭立約,又叫他改名為亞伯拉罕。有許多弟兄姊妹搞不清楚:當神先前呼召亞伯拉罕離開父家與自己的地方,不是已經給亞伯拉罕美好的應許了嗎?那是在12章當中,神說亞伯拉罕必成為大國,他必要賜福給他,叫他的名為大,他也要讓別人得福;那年亞伯拉罕是75歲。
 
如今24年後、亞伯拉罕99歲,這個時候神顯現向他立約,這個約是要他做多國的父。不但是要有繁多的後裔,而且要做多國的父,就是說他的後裔要做國主;要知道在亞伯蘭那個時代已經有很多人了,亞伯拉罕的後裔是要做國主還是會被別人統治、都是有可能的。
 
但是神要與亞伯拉罕立約,這個約的意思就是要雙方面都要遵守的,首先就是要亞伯拉罕在神的面前要做完全人。這完全人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亞伯拉罕要作到亞當所沒有作到的,他要做一個完全信靠遵守神命令的人,不憑藉自己的能力和依靠、也不設立自己的目標。
 
絕大多數人都會有自己的目標,也會有自己的依靠,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父母,依靠一些關係,很少有人能像亞伯拉罕那樣,真心依靠神,不但是依靠神來生活,而且他還等待神所給他的應許成就,要知道這不是普通的等待,而是他在地上的日子中都看不到的應許。
 
其實這也是亞伯拉罕有的「即或不然」的信心,不管有沒有看到神給他的應許實現,他總是要遵守神給他立的約。後來果然有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而他的一生果然也是蒙福,不但他自己是蒙福的,他也是使別人蒙福的。
 
但是這約是不是神與亞伯拉罕一個人所立的約?是也不是,是亞伯拉罕一人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就使這約站立,但是要使這約永遠堅立,那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還需要世世代代遵守神的約。那是什麼呢?我們在這裡看到有割禮,這裡是說 這是亞伯拉罕之後裔之民,所應當遵守的。
 
割禮就是男嬰出生的第八日給他割包皮,這有什麼了不起?就如經文所說的,這割禮就是一個記號,並且不是人自己可行的(出生第八日的男嬰?),必需是他的父母或他人才能為他所行的。但是比記號更重要的,便是記號後面的實際。
 
割禮是以色列子民的記號。是成為神子民的記號。在以色列人當中,在十七世紀有一個哲學家叫史賓諾莎,他開始不相信耶和華神,而開始思想應該是有一個自然神,這種思想理論使他被逐出猶太教;但問題是他已經是受過割禮的,但是他並沒有給他的兒子行割禮,那到底是誰算是或是不算是耶和華的子民呢?
 
並且從割禮的教訓當中,我們已經可已看到要屬於神的子民,所依靠的並不是血源,因為從外人處買來的人,也可以行割禮,也可以成為神的子民;反之若是生下來是以色列血統的,若是不受割禮的,也就是背了神的約的,就要從民中剪除。
 
關於割禮,我們在本書其他的地方還會講得更多,包括如今的基督徒絕大多數都是沒有行割禮的,那又要怎麼辦?如今我們只是將問題給提出來,以後還會講的更多,願神引導幫助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