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19章:29 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30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 31 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 32 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 33 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34 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
35 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36 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 37 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 38 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在這裡紀錄了一件事,那就是從所多瑪被解救出來羅得的一家人,在離開所多瑪之後所發生的情況;我們知道天使原先是叫羅得他們要逃到山上,但是羅得還是青睞城市中的生活,所以就求問天使他們可不可以逃到一個小城瑣珥,天使也答應了他們。
他們一家逃到瑣珥,無奈羅德的妻子沒有遵守天使所說的不可回頭的訓令,因為回頭看了所多瑪,她就當場變成了一根鹽柱。失去了妻子的羅德帶了兩個女兒,因為懼怕那毁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的威力;以前覺得瑣珥比較近比較容易到達,現在後怕了,就覺得瑣珥離災難的中心點太近,想想看還是遵照天使的吩咐逃到山上去居住比較好。
於是他們現在才決定真的逃到山上去,從此就住在一個山洞裡面生活。其實他們真正需要逃往山上的時間是在毀滅發生的當時,如今早就可以下山了,但是他們因為懼怕,反而在這個時間還躲在山裡、不敢出來。這不就是亡羊補牢嗎?只是求一個心裡的安慰而已。
看起來住在山裡,在生活上還是過得去,但是住在山裡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很少有機會和其他的人來往。那羅得的兩個女兒還未出嫁,那他們這三個與世獨立而居的人將來就不會有後代了,那誰能夠為他們養老,將生命持續下去呢?有的解經家就說下面就發生了一件醜聞。
其實說是醜聞,那是以我們今天的觀點來看;從摩西頒布律法以後這樣的事情是禁止的,但是在摩西之前的那個世代,這樣的事情不能說是違背律法,只能說是違背常規。正如31節所說的,那時的世上有常規,父母生了兒女,兒女長大後最好到家庭之外尋找婚配的對象,再去成立家庭。那就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
但是當時那兩個女兒因為丈夫不可得,就借用父親的遺留,還用酒讓他醉倒,讓自己能夠有後裔。這不是真正敬虔的人會去作出來的事情,因為這還是違背神心意的事情。但是因為羅得的兩個女兒是在所多瑪長大的,她們看多了聽多了不虔不義的人在他們周圍的所作所為,因此也就作得出這樣的事情。
生命就自己尋找了出路,或許羅得的女兒所行的並不符合神的心意,但是神並沒有禁止這些事的發生。亞伯拉罕和撒拉結婚多年、卻在百歲之前始終沒有子嗣,那就是神的安排,但是羅得的女兒從父親那裡借種就得子,這只能說是神的允許。
我們作為父母或者是老師,我們可以教導我們的後代、什麼是該行的什麼是不該行的。但是那只是他們觀念形成的因素之一;兒女們在長大的過程中的所見所聞、對於他們的影響可能會大於父母和老師的教導。這就是父母應該為子女選擇一個好的成長環境的原因。
羅得是亞伯拉罕的近親,但是他女兒的後代摩押人和亞捫人後來都成了那附近土地上的鄰邦,關係是亦敵亦友。摩押人女子路得嫁給波阿斯,成為大衛王和耶穌基督的家譜之一;而亞捫人就與以色列人為敵的的關係更多一些。
創世記十九章記載了所多瑪和蛾摩拉的覆滅,也記載了羅得、亞伯拉罕的姪兒、亞伯拉罕所祈求保護的對象 在所多瑪城被拯救,以及出了所多瑪之後的生活。關於羅得餘生的記載,就到這裡為止。一個好人要成為真正的好人,要一直到蓋棺才能夠定論。我們為後世留下了什麼,也要到我們回到神那裡去才能真正的總結,羅得的一生值得為我們的警誡,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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