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20章: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2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 為奴之家領出來。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於安息日,定為聖日。
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13 「不可殺人。
14 「不可姦淫。
15 「不可偷盜。
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神向摩西所宣布的十誡,要他頒布給全體的以色列人遵守;這些誡命前面用了比較多的話語、來告誡以色列人要敬拜以及愛戴唯一的真神;要以色列人只可以有唯一的真神、不可以有其它的假神、也不可以有偶像;此外、對於神的名也要尊重和謹慎,不可妄稱神的名;也要以遵守安息日來紀念神,那也就是說,人的生活必需圍繞著神來活的。
除此之外,神也告誡摩西要以色列人要遵守對人的法則;在這裡神一共提了有六項,除了第一項是對應生自己養自己的父母之外,其它五項可以說是對任何人的,也就是說凡是對方是個人,我們就應該如此的對待他,這可以說是神給人的基本人權。
首先我們說生養自己的父母,神說我們應當榮耀他們;是的,在希伯萊文裡面或者是說在西方的語言裡面,其實並沒有孝順這個字詞;神所啟示的原字句是要我們給父母帶來榮耀,這可以由多方面來解釋,我們可以說是要讓父母過上體面的生活,或者是說自己活得像個樣,不帶給家族恥辱,或是讓家族也活得體面,這樣生養我們的父母就得著榮耀了。
神居然在這一句誡命的後面,就立刻加上一句應許;神說我們若是榮耀我們的父母,神就給我們在地上的日子長久、也就是會賜給我們在地上長壽的意思。我們愛神的話語,神會賜福給我們,我們榮耀我們的父母,這本來是我們應該做的,但是神會特別賜這樣的人在地上長壽。
剩下的五條,我們看到不可、不可、不可,五個不可,好像是限制人的,是不是呢?這就是誡命啊,那就是限制人的,不是嗎?其實不是,反之,這是保障人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權利的。想想看,你要是離家外出到了外鄉,你會擔心被人殺害嗎?特別是如果你腰中帶了不少盤纏的話,你可能要擔心有人會謀財害命;有了神給人不可殺人的命令,你是不是安心多了?
還有你離家在外,將媳婦留在家中,你會不會擔心有人趁你不在家就趁虛而入,或是染指你的妻子、或是偷竊或是佔據你的財物?現在你就可以安心多了,這都是因為神給了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以及「不可姦淫」「不可偷竊」,這些誡命不但是加在你的身上,也同樣的加在所有人的身上。
這就是雅各書當中,雅各兩次稱律法為「使人自由的律法」的真正原因。自由並不是指人可以肆意妄為,愛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乃是說人可以活動和生活,還可以可以免於恐懼、可以免於被害,當神給了人類這樣基本的保障和界線,人就真正的得以自由了。
所以我給這篇文章取名為「愛神敬人」的十誡,神要人「愛我 守我誡命」,這樣神就給人施慈愛;神又要人孝順父母,神還給這樣的人在地上長壽;最後還有五個叫人不可的項目,那是神要給人立下「義」的界線,要人人彼此敬重,並有神來在人之間主持公義。
若是有人不守這些誡命,那麼他不但是侵犯了他人的權益,那麼他同時也是違犯了神的誡命。以色列人將這些誡命也加強成為了律法,這些律法後來也影響了後世,成為世人普遍的法律;這同時也是神對人的愛,讓祂所造的人,可以在祂所在的地上生活有平安,生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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