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23章: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 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神藉著摩西啟示以色列人十誡與律例,神告訴以色列人什麼不可做,什麼要被懲罰,以及什麼是應該做的。我們今天要討論幾則律例,是神藉著牛或者是驢所可能發生的事,告訴以色列人對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應該持的正確態度。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會有許多的情況,人會有喜歡的人,人會有討厭的人。與喜歡的人在一起,可能對方做什麼事都是對的;而面對不喜歡的人,不管對方做事有多麼的小心,人總是可以在雞蛋裡頭挑出骨頭來,而且這種情緒是很難放下或是解開的,這我們就稱之為心結。
神知道人在這方面會有問題,在這兩節經文當中,神提到了人會有仇敵,會有恨你的人與你恨的人。那麼這種樣的人際關係是罪惡嗎?這種事在律法裡面是定義不出來的。你要如何定義一個法律條文叫人不可與人結怨呢?根本就沒有辦法吧!
神可不可以規定人不可以有仇敵呢、規定人不可以恨人呢?神雖然並沒有直接這樣說,但是神的心意真的就是希望如此,只是沒有辦法勸人就如此作,就算是勸了,那麼人就能作到嗎?恐怕還是不能,所以神就教人在重要的事上要作正直的選擇。
神就藉著牛和驢來啟示人要能夠跨過心結來作正確正直的事,你若見到你仇敵的牛或驢迷了路,那麼正直的人當然不能藉此機會,就將那牛或者驢據為己有,因為那是佔人便宜。那麼因為那個是仇敵的牛或者是驢,那麼我們就不管不顧的走開,心中暗自竊喜仇敵遭受損失嗎?
牛驢和羊不一樣,牛驢是生產工具、而羊是消費品,以色列人養牛或是養驢一養通常就是養一輩子,牛耕田而驢拉車、是要使用牠們的,人們養這些動物就是期待要養到動物老到不能工作為止,而養羊大概就是只養兩三年,就宰殺了來作為食物或者是衣料等各種用途;
因此牛和驢的價值是遠超過羊,一般的人只有一隻牛和一隻驢,但是卻可以有一群羊。並且若是失去一隻牛或驢,要買一隻幼牛或是驢來取代,要等到真正能夠順利的工作,還要訓練一段的日子,因此失去牛或者驢對人們是很麻煩的。
那神要人怎麼做呢?神要人做正直而當做的事,要能夠超越我們情緒的心結;如果我們遇到別人的牛或驢迷路,那我們所該做的正直的事是什麼呢?那就是隨手之勞牽起牠們的韁繩,帶著他們交還給原主人。那麼為什麼那牛或驢的主人換成了你的仇敵,你就不做正直的事呢?
如果在路上看到驢或者是驢車出了災難,比如說驢車的輪子脫落了,驢車的桿將驢壓在下面,你眼看著一隻動物在那裡受苦,你又剛好路過那裡,不論那驢的主人是誰,你會忍心秀手旁觀 不伸出救援的手嗎? 那現在只是因為那驢的主人是恨你的人,你就被你的心結所影響、被你的心結所勝過嗎?
我們不能被我們的情緒所勝過,我們不能為我們這個負面的心結所轄制;反之,我們應當要能夠勝過我們的心結並且若是可行的話,要能夠解開那些心結。如今神要藉著這些發生在牛或者是驢的身上的災難,讓人能夠行出一些善行,並且藉著這些善意,能夠解開這些仇恨的心結,這樣就是神對我們所存的美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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