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二章: 13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14 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 15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做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基督徒的立志行事,是否都是出於神呢?那為什麼我們常常看到:基督徒或是教會有起來大聲宣告宣誓的,最後也不一定是會成就、或是成為美事的呢?要搞清楚這一點,我們要首先分別立志和立誓的不同。我不是要講立志是在心裡、而立誓是講出來的,立誓也有在心底起誓的呀!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記載了耶穌講說「34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那麼立志和立誓又有什麼不同呢?其實最簡單的講法就是起誓(發誓)一定是出於人自己,而立志呢,則有可能是出於神的。
這個說法雖然簡單、可是好像也是不太講道理,為什麼起誓一定是出於人自己呢?我們發誓不是常說,如果我再貪吃,那就把我的零用錢扣光。那個戒貪吃和扣零用錢都是人所作的事情,動因在於人,而結果的監督也是在於人。
那麼立志呢?人自己也可以立志,我們少年的時候都曾經立志要努力讀書,要考上好的大學,這裡面的例子很可能就是出於人的。不過我們要討論的這節經文並不是那一種的立志是出於神,而是神讓我們立志。是的,神可以讓我們立志,並且常常讓我們立志。
相信每一個傳道人都知道自己是被神呼召的;這裡的呼召不一定是說我們都真正聽到神和我們說話,更多的情況會像是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們的心裡就願意為主作工,希望能夠為主所用;這種情感其實不是自己激勵自己,而是不明原因的從外來的,是從神而來的。
神讓人立志不需要發誓起誓,因為主也告訴我們說不可以起誓;神讓我們立志是基於渴慕,我們會非常渴慕神放在我們心中的目標,所以我們不需要起誓、來讓人來監督我們去達成目標。這種立志也不需要人帶頭來慫恿,像是我們前面所講的教會帶頭宣告那樣;事實上,讓我們立志的渴慕是如何的偷偷的進入到我們心裡,我們甚至一點都不知道。
這是神讓我們立志,有了立志,神也讓我們行事,如果這志願是神所放在我們心裡的,那麼神也一定安排我們可以有行動,不但有行動,並且一定有結果,而這個結果就是我們能夠行出神的美意來。很奇妙的是:常常我們在立志之初、我們往往其實並不知道該如何去行,甚至我們都會覺得「怎麼可能?」
但是既然是出於神,那麼經文上所說的:「神能夠使萬物互相效力、讓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會真的發生;我們雖然有心裡所立的志,但是根本不曉得該如何開門;但是神往往在時機成熟的時候,祂就親自為我們開門,並將所需的條件都成全加給我們,讓這些事成為可行。
而不管是我們立志或者是說我們行事,這些都是出於神的美意,是神所要成就的;我們似乎是在為自己的渴慕而在行事,但是其實我們所行的,乃是在成全神美意的一部分;這就是這節經文真正的含義,中文新譯本的翻譯乃是「神為了成全自己的美意,就在裡面動工,使你們可以立志和行事。」
這並不是神在利用我們心志,祂就是這樣的使用我們,神在使他旨意成全的同時、也是在塑造我們,使我們能夠成為他合用的器皿,在更多的事上與他有分,感謝讚美主讓我們能夠行在主的旨意當中,也能成為他事工的一部分,也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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