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三章:18 你們做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19 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20 你們做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21 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22 你們做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23 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我們在前一篇講到了妻子和丈夫,並說明了這應當是建立在愛之上的關係;的確、二人要合為一體,這除了是因為愛以外還能有什麼原因呢?但是人間就還真的有因為其它利益的搭配、而利用夫妻關係的法律地位的結合,或者應該說是勾結;例如是企業聯姻、或者是為了移民身分的婚姻等等。
撇掉那些不說,我們還必須要看待另一個問題:如果兩個人是因為愛而結合,那麼是否當愛消失了、那夫妻關係也就沒有必要了呢?這又是當今夫妻關係裡面另一個重大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自古己有,只是到了如今人們特別的任性、特別不看重夫妻關係的重要而已。
在摩西的律法和律例當中就規定了有:如果人另娶新妻,那麼對於原來的妻子是不可以減少供應的、不可以偏待的;如果有供應不足或是偏待的,那就要允許妻子拿著休書另嫁他人。有這種規條的存在就說明了:這已經是沒有愛了,是神對人的愛與憐憫讓妻子維持了足夠的生活所需。
所以,原來讓婚姻關係存在的原因和必要條件的愛,那都是不穩定且是可能會消失的;人的生命不是永恆的、連帶的就是人的愛也不是永恆的;或者這個因果關係應當顛倒過來,因為人的愛不是永恆的、所以人的生命也不會是永恆的;事實上任何不穩定的係統都不會是長久的,人的生命不穩定那麼他的愛也不穩定。
於是在這裡保羅還提醒作丈夫的 要愛你們的妻子,不但只是為了維持婚姻的延續長久、更是因為這是神所喜悅的,妻子和丈夫要能夠真正的、好好的合為一體、彼此彌補生命中的不足之處,並成為人類社會中的一個穩固的單元、能夠發揮功用並且能夠幫助其他的人。
有的男女彼此相愛是因為看中了對方的容貌以及身體身材所能夠給自己帶來的愉悅。我們想想看這樣的愛一定是注定不能長久的,因為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的容貌會變、我們的身體也會變化;當妻子年輕美麗的臉龐變成充滿皺紋的時候(還有身材身體也會變化)那麼這樣的愛還能持續嗎?這就是世上很多的婚姻最終會失敗的原因。
夫妻之間的彼此相愛應該要建立在彼此能夠互相幫助和成全上面,當對方能夠幫助我解決生活和生命中的問題的時候,我當然應當愛他;但是當對方有問題了、需要我們的幫助的時候,那我們豈不是也應該要幫助他、當然也要愛他?我們在許多老年夫妻的身上看到這種的相互扶持的愛,這種愛要比前面所提到的那種眼目情慾的愛要長久的多的多了。
神雖然設計讓妻子成為丈夫的幫助,但是在另一方面、丈夫難道在生命和生活中就不幫助妻子嗎?當然是要互相幫助的。唯有丈夫是家裡的頭,是領受神的命 為家庭找到方向的;然而夫妻之間的的關係並非是主僕關係而是合作伙伴關係,當然作為主要合夥人的一方也不可也不應當苦待另一方的合夥人。
雖然丈夫在婚姻之初可能有付出聘金(那是補償女方父母的)也可能是家庭中的主要收入來源;但是我們的妻子也是我們邀請來解決我們生活和生命中需要的合夥人,這裡包含了有生理的需要和延續家庭生命存續的需要(例如是子女 和一日三餐等等)
對於這樣的生活和生命的合夥人,我們難道不應該是心存感激嗎,怎麼會是以轄制甚至是苦待對方的方式來對付妻子呢?當然最合神心意的對待方式乃是愛她,這就是使徒保羅在這裡所告訴我們的,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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