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三章:12 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 13 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 14 我知道,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15 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
如果我們讀傳道書,不去探究那些事物之後的道理與爭辯,而只是要從中得到一些對我們有益的教訓的話,正如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所總結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聖經是對我們是有益的。
我們在傳道書中有兩句話可以讓我們得益,其中一句話就在這裡(另一句話其實在這裡也隱約的提到了);大家可以牢記或是抄在筆記裡,那就是「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 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
傳道者花了很多篇幅來敘述人生都是虛空,就算是連智慧和勞動這兩項我們世人常常推崇的,在傳道者的口中也是如此。那麼我們世人應該怎麼做呢?在這裡傳道者就給出答案:我們可以常常喜樂,並且行善,也要按著神的旨意勞動,但是在勞動的同時也不要忘記享受勞動所帶來的果實。
這些道理我們一開始就已經明白了,勞動並不是完全沒有益處,我們勞動是可以改善我們生活的品質;但是如果勞碌積累卻不享用,那就是虛空了。所以我們有當享的福就應該要享,我們在世上的日子不長、遲早是要死的,那麼我們在世上愁苦的過日子也是過,以快樂的心態過日子也是過,並不影響神給我們所設定的地界和時代,那麼我們真的應當常常喜樂。
在這一句話當中,新出現的是我們應當終身行善,原話是我們應當終身喜樂、行善;這裡所講的就是喜樂和行善,這是在我們一生當中都應該要有的。那我們很能明白何以我們應當要喜樂,這對我們自己是很有好處的;但是說到行善,很多人就可能有抗拒感,對不對?
要去鋪橋修路、賙濟窮人,做這些事都是要花錢的,那就對我們自己有損失了、不是嗎?其實這裡的行善和以弗所書2章10節處「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其中的行善是相同的,都是要我們 do good.
這裡的 do good不僅僅是指修橋鋪路,造福窮人;當然這些事也可以是行善,但是按著原意來翻譯則應該是將美好的事給行出來。例如你將公有的空地打掃的乾乾淨淨,種上美麗的花朵,人們經過的時候看到美麗的景色,呼吸了芬芳的香味,那是不是做了好事啊?非常可能也是的。
那麼到底什麼事是好事呢?其實就是以弗所書當中所講的:做了合神心意的事情就是好事。我們的神是養活麻雀者,那麼按照神的心意、能夠幫助和照顧那些有需要的神的子民,很可能就是合神心意的好事;或者我們阻止了一個惡人所要行的(像是許多軍人和警察所行的)很可能也是合神心意的好事。
我們將合神心意的事給行了出來,神往往就將喜樂也賜給我們,讓我們可以明白他的心意;那是一種不是因為自私得利、可以享受就享受的快樂,而是無緣無故發自內心的喜樂,例如我們將福音傳給人,對方因此而可以信主;我們這樣做並沒有得到一毛錢好處,但是那喜悅就從心底而湧現。
這些都是合神心意的好事,是神要我們去做的,在此同時神也是在以這些事來操練我們;我們固然不一定明白這些事背後神心意的原因,不過神也會以喜樂以及其它的好處來賜給我們,正如經文所說的,我們能夠享有這一切的福樂,都是因為神的恩賜,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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