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 星期四

不膽怯不見死不救(箴言24:10)

箴言24篇:10 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 11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 12 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保守你命的豈不知道嗎?他豈不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嗎?
 
在這一段當中,就是從10到12節中,所講述的是一個人要勇敢地去行當行之事,甚至是要進入險地去解救他人的被害,是這樣的敘述。

第10節說「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可見這裡所述說的是一件凶險之事,對於後面所講述的被救之人是兇險的,而對於你,這個聽講述的人,就是到了那時候有機會去救他人的人,也都是凶險的,都是患難之日。
 
我們會遭遇到患難嗎?這當然不是我們所願的;我們雖說有神的保守,但是世上也有許多惡人有許多的患難可能會臨到我們,就算是經上所記載愛主之人、例如始祖亞伯拉罕、就算是以撒、雅各和約瑟也有遭遇到各種患難,也會遇上各種的危險。 

若是遇上了危險和患難,那我們該怎麼辦呢?我們可以反抗和保護自己,我們也可以逃避,若是有能力的話、我們還可以反擊;但是無論情況是如何,我們不可以膽怯。不可以丟棄勇敢的心;就算是所遇上的情況很惡劣又很可怕,如果我們害怕,那又有用嗎?
 
如果遇上惡人而我們害怕,那豈不是更讓惡人隨心所欲,我們害怕退縮,那惡人能夠停下害我們的手嗎?還是可以更加的予取予求了呢?因爲人在害怕的時候會變得失能;是的,這是不論在智力和體力方面都會失能。
 
有的人在害怕時甚至會變得動彈不得,新兵在戰壕裡被砲聲一嚇會蜷縮成一團而不能動,是的,是可以蜷縮而減少被彈片擊中的機會;但是一直那樣也同時不能冷靜的觀察、不能轉進,不能找到較佳的掩蔽之處,當然也不能反擊;若是這樣、那要如何才能改變我們的處境呢?所以遇到患難時我們不能膽怯,反而要鎮定。 

11節說「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這是告訴我們要見義勇為,特別是有人要被害致死的時候,而不是讓我們作爲反對死刑的依據。關於死刑與否,這是君王的權柄(也就是國權)我們將來遇到機會的話再說,或是你們可以查看我寫的羅馬書13章解經。

這裡卻是在要求我們不可見死不救,也不可假裝看不見或是不知道。我們若是假裝,那是在騙人並且是在騙自己。難道造我們的主會看不穿我們的假裝?主耶穌在舉例說好心的撒瑪利亞人的時候,會不明白那兩個選擇視而不見的祭司和利未人心裡是怎麼想的嗎?不會的。
 
當人要受害時,這是那人的患難之日,他也是如同你一樣的被造,造他的與造你的是同一個主,救他的和救你的也是同一個主;如果是你在此等景況下你會希望有人救你嗎,那麼你眼前就有一個這樣的人,也懷抱同樣的希望,那你怎麼可以見死不救?
 
這裡其實是在說,在該作爲的時候選擇不作爲,那這就是一種「行爲」,就是可以被審判的一種行爲,而、神是按照個人的行為審判個人的。確實,律法並沒有規定路旁有人趟在地上就要去扶持,因爲他可能是在睡覺;其實我們是知道這個區別的,神也知道。
 
最後我要舉德國女模盧克在2023年10月7日所做的,她在看見哈瑪斯在虐殺以色列女子時挺身而出斥責他們,這實在是一種勇氣;她並沒有因膽怯而失能,當然她自己在其後也遭到哈瑪斯份子的殺害,我舉這個例子不是教我們應該膽怯退縮;因爲即使如此也不能改變她被殺的命運。
 
我要在這裡紀念她的勇敢,她自己也是暴露在恐怖份子的槍口之下,即使如此。她也沒有選擇見死不救,我想上帝也會紀念她最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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