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 星期一

律法與惡人(箴言28:3)

箴言28篇:3 窮人欺壓貧民,好像暴雨沖沒糧食。 4 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 5 壞人不明白公義,唯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窮人和貧民有多大的區別?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分別,窮人也是窮,貧困人可能要比窮人再稍微窮一點,大家都有需要,但是窮人要比貧苦人要站得穩一點,就憑著這一點點勢力,窮人就得以欺壓貧民。
 
窮人並不是不了解貧窮人的苦,他們自己也知道他們所欺壓的對象正在遭受與他們一樣的苦,甚至還要更苦更多;但是因為他們「可以」和「能夠」,他們就為了他們自己的自私,欺壓了那些比他們還要更可憐的人,這就有如是暴雨沖沒了糧食,那真的是苦上加苦了。
 
律法與惡人,那就是站在相反的兩端。律法就是定義何為惡,它有條款吿訴人們何為惡;而惡人就是罔顧律法、行為衝撞律法的人。照理說人間的各種權柄都是與律法站在同一邊的。然而權柄確實卻還是掌握在人的手中。
 
權柄會譴責惡人嗎?應該是要的,因爲國家或是社會基石就是律法(也就是法制)如果一個國家或是社會沒有統一的行事標準和規則,他們這個國家社會就要分崩離析了。這就是秦始皇在統一天下以後也要推行書同文車同軌,一個國家要有一樣的標準。
 
在一國之內,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行為是值得誇獎的,這最大的誇獎是來自於權柄;權柄照理說是應該要參照律法而行之。但是事實上惡人中有不少沽名釣譽之徒,他們勾結權柄,以利益交換來換得誇獎。
 
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做呢?講到這裡就不得不提到誇獎有什麼好處,常常誇獎也是可以換得利益的。比如說政府要招標一個工程,會有許多商家來競標,在這個時候當然工程的標案的成本價是一個參考,但是和價錢同等重要的還有商家的信譽;而這個信譽,當然是可以從過往的誇獎而得來的。
 
權柄體系中的某一些人,就可以爲了某些私人的利益交換,將這個誇獎送給那些行賄絡的人。而行賄絡的人轉身便可以將自己所獲得的誇獎,再去轉包其它的工程,進而獲得最大的利益,要遠超過賄絡所需的百倍,這就形成了一個勾結的利益圈。
 
那樣當然是對國家與社會不好,包商想要獲得最大的利益,其中還要包辦行賄的成本,他們所能夠做的就是偷工減料,這樣才能比那些老老實實施工的工程隊賺得更多。權柄接受了賄絡誇講了惡人,那就是出賣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而一個正直的官員或者是權柄該當如何作呢?當有商人將賄絡送上門的時候。他應該要怎麼作呢?他豈不是應該要按照律法行事,拒絕那些賄絡,並且如果可能的話,要將那些行賄的廠商排除於外!因爲他們花了代價來行賄。肯定不是因為看你可愛,而是想要賺得更多。
 
壞人不明白何為公義嗎?他們是不看重公義而只是看重利益,他們並不是不明白公義,而是不明白公義的重要,是關乎生死的。而尋求耶和華的,就一定會明白公義的重要,因爲那是神一直在強調的,他就是公義的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